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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吃零食的功夫,花慕之找了PAD过来,给他看自己新写的故事。
    头号粉丝越亦晚眼睛一亮,凑过去读得津津有味。
    这次故事的主角,叫做画中妖。
    清苦的书生在闲暇之际,会挥毫泼墨画兰草墨竹,又把那画悬挂在书房里,挑灯夜读累了便抬头赏看。
    那千代兰在书房里放了多年,竟渐渐被凝了灵气,自画中挥袂而出,做了他的书童。
    画妖听着公子念了许多年的书,自己也是个颇有主意的妙人,便伴着他做文章论诗赋,甚至在寒冬里把他那双冰冷的脚踝抱在怀里,让他能够不至于冷的瑟瑟发抖。
    春去秋来,自然是情投意合日夜相伴。
    书生带着画与行囊赴京赶考,结果还真的金榜题名,直接成了当红的举人。
    不仅有好些商贾有意结交,京里的好些老爷也抢着把女儿嫁给他。
    画妖夜里依旧为他添烛温酒,似乎对外界的那些琐碎事情都浑然不知。
    “然后呢?”越亦晚读到这儿,忽然发现故事断了。
    他许久没有追小说,此刻简直想催花慕之赶紧把故事写完。
    “后来他们怎么样了?”
    花慕之端着热茶吹了吹气,想了想还是告诉了他。
    “那书生最后想要娶员外郎家的千金,又唯恐被那家中那知根知底的妖怒而反噬,就去道观里偷偷给道士收钱,让他强闯进家里,拿桃木剑杀了那画妖。”
    越亦晚抱着平板一口气没上来,甚至有点生气:“他怎么这样啊!”
    大概是公务太多的缘故,花慕之也没想着把这故事写完,随口把结局也讲了出来。
    “等道士进了书房,却发现里头挂着一幅空画轴,兰草与妖都不知所踪。”他顿了一下,继续道:“书生不以为意,准备与那千金花好月圆,却发现自己再也作不出好文章来。”
    越亦晚听得颇不尽兴,皱眉道:“这王八蛋,真是活该!”
    “其实人人都能画画啊,那书生原本也是懂兰草的。”花慕之认真了神色道:“他原本的灵气都凝在那画上,自己又生生作没了,后来不就成了一介庸人了。”
    两人说笑一番,又一块回了朝明殿里用了晚饭。
    最近公务颇多,太子用完晚饭还要回殿里加班,留一人一狗在客厅里看电视。
    越亦晚撸着狗刷着综艺,忽然发觉这狗狗一摸一手的毛。
    他愣了下,看着手里的白毛忽然想到了什么。
    旁边候着的掌侍以为他是不高兴了,连忙解释道:“越先生,最近是换毛的季节,库尔兹犬身上又有两层披毛,确实掉毛比较频繁。”
    “不——”越亦晚站起身来,看着那一脸乖巧的托托道:“以后我来给他梳毛,不用你们操心了。”
    这狗狗,跟绵羊有什么区别!
    该薅就薅啊!
    当天晚上,他就拿了把小梳子,一边哼着歌看着电视,一边给它上上下下的都梳了一遍。
    厚实又绵软的狗毛全都整理在小篮子里,留做他用。
    托托抱着小鱼玩偶颇为听话,随便他怎么折腾都不乱动。
    近十日下来,竟然攒了满满的一篮子狗毛。
    几个掌侍都完全没搞明白他是想要干嘛。
    怎么突然跟狗过不去了?
    这一通梳下来,狗狗那是越发的精神抖擞,长长的披毛整洁又漂亮。
    然后越小裁缝直接把他们叫来,手把手的教他们怎么捻线。
    上层的长毛捻成粗线,下层的则捻成细线。
    夕清阁里散着桂花香气,然而四五人都在闷头捻线,犹如小工坊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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