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服气了:“拜谁所赐?”
赫戎并不再搭腔,祁重之的预料不错,他果然是从没干过伺候人的活计,大约从前就算自己受伤,也多半有亲兵在旁侍奉,所以做起这事儿来显得很不上道。
“等等、哎呦!”祁重之一看他开头的架势,立马就后悔了,可惜为时已晚,赫戎三下五除二扯掉之前好不容易缠上去的布条,动作粗暴得像对待仇人,扯得伤口刺啦刺啦作疼。
祁重之脸都变形了,气急败坏喊:“我的爷,你轻点儿!”
他刚刚是疯了才要以身试法!
可那厢赫戎手下动作顿了顿,竟真的放轻了许多。他拿起毛巾,神情专注地擦掉祁重之皮肤上多余的药粉和血迹,一趟擦不完,还来来回回起身去涮洗毛巾。
祁重之的气焰来得快,去得也快,见他几次三番坐下起立的跑,也有点过意不去——毕竟拿走熊胆的自己,毒性发作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便与他商量说:“要不,我坐到水盆那边儿去吧。”
赫戎却道:“我是北疆的鬼帅。”
他突然把话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转弯,祁重之猝不及防被泼了满头雾水,一时半会儿没跟上他的思路:“啊,啊?我知道。这个……好像也没谁不知道。”
赫戎偏头看着他:“鬼帅的事迹,你又听过多少?”
祁重之愣了愣神,见他似乎是认真在问,只好接着话头往下说:“听过不少,什么十六岁领兵挂帅,十八岁平定乌孙、尉犁两部落,二十岁掠中原北境,夺物资千顷,解北疆连年大旱之困……”
他知道得十分详细,有些赫戎本人都快忘干净的,他倒一五一十全都清楚。
可赫戎却摇摇头:“不是这些。”
祁重之更茫然了,这到底是闹的哪一出?
赫戎垂下眼睛,意有所指地看向祁重之肩头的牙印,缓缓道:“我从十岁就开始杀人,手底下有数以万计的人命;我嗜血,曾把三个…不,五个亲随咬成重伤;我养了一群狼,喂给它们的食物不是牲畜,而是人肉;我喜欢屠城,喜欢一整座城郭在顷刻间烧为灰烬的感觉;我亲手杀了我的亲生父亲,只是因为厌倦了再听从他的命令……”
他说这些话时,拇指无意识在伤口边缘摩挲,有些刺疼,还有些发痒,祁重之默不作声忍着,直觉此刻的赫戎与平时不大一样。
到底哪儿不一样,他说不上来,但当赫戎声色平静道出一系列罪恶滔天的过往,他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愤怒,而是闹心。
十岁就开始杀人……祁重之无法想象,十岁的孩子懂什么呢?他十岁那会儿还在屋门前头和着尿糊泥巴,把泥巴当颜料涂在脸上,指望能跟西游记里一样来个七十二变,结果被爹娘合起伙来揍上了房,是最不知天高地厚,也最不知愁滋味的年纪。
可在北疆的另一个地方,有个比他大不了多少岁的孩子,在本该玩耍嬉闹的时候,手里握的不是弹弓蛐蛐儿,而是冷冰冰的刀枪剑戟。
赫戎说完后就沉默了,盯着眼前的一亩三分地不做声,祁重之神游了好一会儿,猛然意识过来——赫戎说这些干什么?当然是给他听的,他在等祁重之的反应。
他应该有什么反应?
显而易见,赫戎是不情愿的,尽管他没有说出来。
倘若一个人嗜杀成性,把玩弄人命当作乐趣,那在叙述这些“丰功伟绩”时,语气神态必然是沾沾自喜的——看,老子心狠手辣,天下无敌。
可赫戎不是,他嘴上虽轻轻松松说着“我杀人如麻”,实则骨子里抗拒得很,但因为从小就被当成一把武器来培养,那点儿抗拒经年累月积淀下来,除了让他越来越反感自我,早已不再起任何作用。
那种吞了湿棉花的感觉又来了。
说到底,祁重之现在每天顶着压力跟赫戎朝夕相处,除却心中有愧外,还是为了能早日查清他父母的恩怨。可现在报仇的事情一筹莫展,心里对赫戎的疼惜反而愈攒愈多,实在有些喧宾夺主。
美色误君……这太不妥了,看来等明天一早,他最好立刻去差办正事,免得见天对着这张外冷内冷的脸,自己心里呼呼地窜火。
“啊……”祁重之刚憋出一个字来,余光就瞥见赫戎眼神一闪,但姿势仍维持原样,岿然不动地等候宣判。
看见他这幅模样,本来隐泛焦虑的祁重之忽然就不急了。
对啊,他莫名其妙地在这心焦什么呢?
于是祁重之问:“你手刃亲父,逃离北疆后,可曾再杀过人吗?”
赫戎一怔,微微摇头。
祁重之:“那就得了。我钱给你花了,家给你叛了,人给你咬了,你现在搬出陈芝麻烂谷子的旧事就想把我吓跑?没门儿,我告诉你,你不把这个毒治干净,帮着我找出杀害我爹娘的仇人,别指望我能善罢甘休。”
第26章 第二十四章
这番话说得霸道有余,但实际上对赫戎而言,半点威慑力都没有。
他最初说这些时,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味道,的确如祁重之所想,他异常反感自我。
尤其在每一次用上下两排牙,疯狗一样去咬破另一个活物的皮肉,从中吮吸完鲜血后,他都一度不想低头去看自己。
那还像个人吗?那根本就不是个人了。可眼前的男人为何丝毫惧怕都没有?这不应该,这太不寻常了,他应该惊恐万状地夺路而逃,或者跪下来叩首求饶,若是胆子再大点,也可能会拔刀跟他拼命,口中宣称着“惩恶扬善”。
对,第三者的可能性更大些,在赫戎有限的了解里,祁重之就应当是这样一个人。
可是并没有,他只是蹙紧了那双秀气的眉峰,神游天外了好一会儿,最后在赫戎的掌心攥到几近冒汗时,斩钉截铁地说:“想把我吓跑吗?没门儿!”
赫戎掀起眼皮,深邃的瞳孔里倒映出祁重之的脸——那张脸太年轻了,年轻到几乎还带着未褪的稚气。此刻张扬地面向他,五官里尽是蓬勃的朝气。
屋里只点了一盏油灯,但并不显得昏暗,因为床边正坐着一轮太阳。
赫戎不禁想起,在行将忘却的久远过去,他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嚣张跋扈、恣意妄为的日子。
他的母亲是北疆高贵的公主,国君是他的亲舅舅,他一出生就享有无上的尊荣,十岁之前,除却每年必要的祭祀祈福,他素日里都是无忧无虑的。
他喜欢牵着他的小羊羔,小大人似的在部落间到处游走,每个族民看见他都要行礼迎拜,珍贵的糖果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便拿一大把一大把的糖果去跟伙伴们换更新奇的东西,例如新降生的小奶狗、撞在旗杆上断腿的雁、伙伴们的阿爹从中原带回来的花朵,虽然已经变得干瘪,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又馥郁的东西……
没有人敢忤逆他,即使偶尔有人不乐意也无妨,他会去抢,如果手里的东西是抢来的,他阿爹则会骄傲地夸赞他的勇猛,并告诉他——强者才配拥有一切。
他是整个北疆的小霸王,不满十岁的他洋洋自得地想,他热爱所有美好而热烈的事物,而这些事物最终统统都会属于他一人。
多么恶劣,但又多么鲜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