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现在住在哪?”经过夏令营生活的磨练,他没以前那么毛躁,终于沉稳了些,似乎已经开始进入变声期,声音哑哑的,有些低沉。
秦舒告诉他就在中心广场边上的那个蕴秀新都小区,喝多了饮料有点想上厕所,看一眼公厕的方向,她说:“我去下厕所,你在这等我一会。”
沈裕安叫住她,“你手机借我打个电话,我忘带手机了。”
秦舒二话不说从口袋里掏出来塞到他手里,而后出凉亭朝公厕方向走去。
余沈裕安一人靠在木柱子上,拨通他妈的电话,简短地和她说了声自己在外头,晚上应该不会回去吃饭便挂了。刚想把手机放下,不经意瞄到屏保图片的瞬间,他突然僵了一瞬。
眉头结在一起,把手机拿近,在眼前细看,足足一分钟的时间,也没能证明是他花眼。怎么瞧……图上的人都是陆林先。
血液突然快速流动起来,毛细血管里的运动极为强烈,他感觉自己似乎被一种燥热灼得有些疼,而后是一阵一阵发麻的感觉贴着头皮滑过。
秦舒为什么会用陆林先的照片做屏保?他们是什么关系?
他拿着手机,对着那张图怔愣许久,手机突然震动,让他差点手抖把它摔地上。
是一封短信,来信人明明白白写着三个大字,陆林先。
内心有一万个声音在喊着,让他点开,让他看一看,让他一探究竟,但是他的理智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
正犹豫间,秦舒回来了。
“哎,你怎么发呆啊?”她走过来,略带调笑地问他,“这儿太阳不大啊,你被晒傻啦?”
沈裕安触电般回神,扯着嘴角笑了下,把手机还给她,“……好像有一条信息。”
秦舒接过去,低头看了看,轻勾嘴角笑了笑,又在手机键盘上按了些什么,然后才收起来。
“你的手机屏保……”沈裕安在心里挣扎好久,斟酌着想了个方式开口,“那图里那人挺好看的,没想到你喜欢古装的啊……”
秦舒瞪大眼地看着他,乐不可支地笑起来,“你居然没认出来?那是陆林先啊!”
笑了半天又说:“是很好看吧?我也觉得他穿古装特别好看。”
边说边点头,然而她这毫不避讳的承认,却让沈裕安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故作惊讶道:“是陆林先?不会吧……我都没看出来。”
她笑着拍了他两下,似乎是在嘲笑他的眼力,他压下心里那些感觉,也装着乐开怀,好半天才把真正想问的话问出了口:“你的手机……干嘛用他的照片做屏保?”
秦舒一点都没察觉到他特别的情绪,捏着下巴开始认真思考起了他的问题。她掰着手指数道:“首先他的脸好看,第二照片整个意境不错,第三我找不到别的喜欢的图,那些网红的脸我没兴趣,第四毕竟这是我拉他去拍的,不要浪费嘛……”
第一点让沈裕安有些不爽,陆林先确实好看,可是他也长得不丑啊,他们班那些女生嘻嘻哈哈地举办全班最帅男生投票活动的那次,秦舒不是投了他么?在她心里,他长得也是好看的吧?
然而,还没等他不高兴完,她说的第四点又让他在意起来。十分在意,相当在意。
“你拉他去拍的?”沈裕安的语气隐隐有些不好。
刚巧短信又来了,秦舒正回着,没有注意到沈裕安的表情,很自然地回答:“是啊,我去b市有事,那天一起出去,碰到有拍古装的店就进去了。我看他特别适合那套衣服,就半强迫地让他穿了。”
说不清心里什么感觉,沈裕安觉得自己很不高兴。
他和秦舒冷战那回,他想主动找她和好的时候,刚巧陆林先来找她。陆林先和秦舒走之前,对他颔首示意,打了个招呼,那一瞬间让他特别不爽,就好像被人冲进自己的领地耀武扬威了一番。
“b市有条街的东西好好吃啊,我那天吃撑了,牛仔裤裤腰都有点绷,啊一提到又想吃了……”
她说着,旁边沈裕安却突然霍地起身,她吓了一跳,抬头侧看他,“怎么了?”
“……没事。”
沈裕安把手放进口袋里,转过身背对着她,提步朝外头走,“这里好热,我们回去吧。”
“哎?”秦舒不明所以,见他一下子走出去蓝钻,只好赶忙起来,小跑着去追他的步子。
……
从b市坐飞机到d城所在省份的省会城市,然后转大巴回d城,陆林先和裴慕一天都在路上。
玻璃窗外天色渐黑,陆林先靠着椅背,拿着手机已经看了好久。
靠在他肩头沉沉熟睡的裴慕悠悠转醒,从包里摸出一瓶木糖醇,倒一把在掌中,七八粒一齐塞进嘴里。
他嘎吱嘎吱嚼着,半睁半眯的眼瞧了瞧陆林先的手机屏幕,“你还在看?买书不够,还要在网上追连载,你疯了吧?”
陆林先并不回话,他正在看秦舒今天发表的新文。
书名叫做《十六国》,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女主角是个平凡的普通大学生,故事开始于她公寓里那张矮茶几的‘变异’。
和往常一样,女主角回到家,盘腿坐在茶几的一侧,正做着导师留下的作业,乱七八糟的书堆满了半张茶几,吭哧吭哧累了大半天,抬起头想休息会儿,却眼花看见自己的某本书……只剩一半。
那本书被其它的挤远了,孤零零地躺在茶几中间,却只有半本。她以为自己眼花,扑过去看了好半晌,另一半却像是被空气吞了一样,消失无踪。
她哆哆嗦嗦地摸过去,就好像有条看不见的缝在那儿,她摸得到另一半书,可却看不到书,也看不到伸过去的半截手指。
在明明什么都没有的茶几上好像有条缝,有一条存在于空间里的缝,所有从茶几正中间伸过去的东西,全都进了那个缝里。
惊讶惊奇惊诧夹杂着害怕,女主角忐忑不安地考虑了好几天要不要搬家这个问题,而后毫无准备地,和千年前的另一个人,有了第一次接触。
十六国是小说的名字,指的是历史上的十六国时代,在三国之后,魏晋王权更迭极快且有多国并立的那个阶段。
那时群雄逐鹿,不同民族不同势力,全都想要一统天下,是乱世,也是极度讲究风骨的时候。
东汉之后分三国,而三国归于西晋。西晋之后再度分裂,北方是十六国,实际上并不只十六个国家并列,南方则是东晋。
再然后,十六国发展成了北朝,东晋发展成了南朝,南北朝相互对峙。
那是历史政治上最混乱、社会上最苦痛的时代,然而却是精神上极自由、极解放,最富于智慧、最浓于热情的一个时代。
那是痛苦和浪漫并存的时代。
简单来说,秦舒的《十六国》讲的是,时空发生扭曲,因某种解释不清的力量作怪,从而使男女主角的桌子连在了一起的故事。
他和她的桌子正中间,都有一条时空通道,从这头推过去的东西,会穿越时空出现在对方的桌上。当然,范围仅限于他们两人的桌上,一但离开桌面,便会化雾升烟,瞬间消失不见,连粉末也不留。
那个时期地位最高的不是皇帝,而是世家。
唐有诗人曾写过:‘山阴路上桂花初,王谢风流满晋书’。
时有四大家族,而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为其中之最,是当时所有世家之首。
《南史.侯景传》也有记载:“请娶于王谢,帝曰:‘王谢门高非偶。’”。
连皇帝都觉得王家和谢家门第太高,足可见其地位。
总之,琅琊王氏和陈郡谢氏就是显赫世家大族的代名词。
而《十六国》里的男主角,正是陈郡谢氏的嫡系嫡支。
这文一开,可谓给了和秦舒打赌的那些人当头一拳,当下流行的是清穿,见得多的也是清朝背景,这魏晋这南北朝这十六国……历史书上学过,但对于大学专业不是这个,或者不是历史发烧友的人来说,实在是有些陌生。
这下要掐卿书什么好呢?历史考据,下了功夫,有现代元素,可没人规定穿越写不出古言味,她那走向有很大可能后边会穿越,这下要怎么办?
以为卿书会开清朝背景的人傻了眼,历史知识非常丰富专业的高水平作者对这个比较了解,但掐卿书的那些人,她们不是很了解这段历史,有些甚至连魏晋、十六国和南北朝的时间先后与区别都不清楚……
临时抱佛脚去查资料,再来挑刺,不知还来得及来不及?
陆林先一边看一边笑。
果然不好惹啊,秦舒给她们的这巴掌,打得又狠又响亮。
☆、第53章 开挂
刚开始看十六国前几章的时候,等着找卿书麻烦的那些人,本已摩拳擦掌准备好要开喷了。如果卿书没有一次性放出三万字的习惯的话,说不定真得被闹上几天。
然而,前十章的篇幅里,现代和千年前的着墨一样多,两个场景交替着,以男女主为纽带连接在一起,故事由此缓缓铺陈开,并没有大部分写现代,小部分写古代,来偷梁换柱耍滑头。
要人家考据人家做到了,装聋作哑地去攻击不是不行,但问题卿书的读者也不是吃素的。
十六国连载了一个星期,和秦舒打赌的那些人就像哑巴了一样,没有冒头,也没有做声。
自秦舒开文起,不少人都在等着那场赌约出结果,只是当事人双方都没有一个出面,认输或者宣布自己赢了,有那好事的、按捺不住的、想看好戏的,便挑头在绿水发帖,撕开了这层遮羞布。
【路人:卿书和我只是吐个槽的赌约还算数么?卿书已经开文了,这结果算谁输谁赢?】
沉寂了许久的论坛再度热闹起来,一众潜水的纷纷出现占座,前排搬着板凳看好戏。
在这事儿上,秦舒算的上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书系列完果真完结,说换风格就换风格,应下赌约要考据就真考据,基本敢说的,说了的,最后都能做到。
那些不停黑她的人,对比之下就显得有点low了。愿赌服输是一种气概,既然要夸下海口,自然应该拿出承担的勇气,不然只会逞口舌之快,那根本连莽夫都不如。
要说大家认为秦舒赢了,也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她文中提到的所有那个时代的东西,都是有据可考的。
大到风俗习惯社会状况,小到吃食衣着对话,全都严谨到不能再严谨。
秦舒在每章的作者有话说里都有作注释,除了解释一些那时候的专有词汇,还将某些设定的出处典故标明出来,有些古书普通书友甚至听都没听过。
绿水里那张帖子短时间里就盖起来了,但‘我只是吐个槽’一干人,却迟迟没有现身。很快,楼就从占座歪到嘲笑,再歪到讨论秦舒文里对那个时代的描写。
【喵喵:昨天去看了十六国,特地翻了卿书列出来的那些资料,真的每一项都是有据可考的哎,现在才十多章,她列的古书就已经有三十多本了,这全文下来还有多少啊?】
【鱼骨头:基本都是照着历史来的这点说的没错,但里面也有些没有被明确记载的东西吧?应该说十六国是一次比较成功的历史另解,卿书用自己的笔,在已有框架上进行了二次创作。】
【花无缺和小鱼儿:我比较在意的是她对兵器的描写,那把传说中十六国时期的名刀大夏龙雀,她连刀柄处的花纹纹路方向都写的清清楚楚,就像是真的见过一样……】
【鱼骨头:我还是106楼,回楼上,大夏龙雀的出处本身就不确定,它是哪个时代的刀有好几个版本的说法,甚至连是否真的有这么一把刀存在都未可知……所以我说卿书写十六国是最大程度贴着历史进行的二次创作。你觉得她写的真只能说明她身为一个作者,文字功底和想象能力都很强,就这一点来说还是很厉害的。目前来看,她的这种二次创作非常成功。】
【鱼骨头:再补充一点,书系列我一本都没看过,但十六国我觉得很不错,会继续关注。以这篇文的水平来看,把卿书定义为小白文作者有失公允,客观来说她的等级已经超越了八、九成的123言情作者,目前神格未成,不过跻身大神行列应该是迟早的事,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踢上那临门一脚。以上仅为个人见解。】
有夸的也有踩的,只是这时候踩的却有点虚,拿不出什么干货,只能不停炒冷饭,但最后又自打嘴巴,没办法只好承认卿书是不错,十六国是不错,却死也不肯说好,咬着牙说她撑破天了只是‘还行’、‘一般般’、‘差不多’。
睡觉前秦舒进了黄金屋,翘着二郎腿坐在空间里的电脑前,对着网络上那些议论纷纷扯开一个笑。
微微眯眼,她伸手拉开左边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老长的东西,那物件挨到抽屉边缘,发出叮哐碰撞声。
“哼哼——”
秦舒把那玩意儿‘duang’地一下放在桌上,手指沿着那银光森森,寒意凛然的面儿摸过去,端的是一副匪气十足的模样。
不是别的东西,那是一把刀,传说中的大夏龙雀刀。
这个抽屉一直都被她用来吃零食。不仅满足了口腹之欲,又不会长胖,哪怕出去后感觉消失了,她还能安慰自己已经吃过了、吃过了,如此便能忍住不少进食欲望。
但她从没把它仅仅当成一个零食来源机器看待,它所具备的具象化功能有很大用处,可派上用处的时候多了,单从解决她吃零食的问题就可见一斑。
早在和那些人打赌的时候她就决定好了要合理利用这个抽屉,选择十六国时代做新文背景只是因为她喜欢,并不是故意给那些人安进门第一道坎,要写其他任何朝代,她都没有压力,因为她有这个空间,有这个抽屉。
之所以能写的那么‘真’,也是因为她用了抽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