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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德森哈哈笑了起来:“你看看。以前我是约你约不着,现在你倒比我着急了。不过我这个人最喜欢成人之美,既然你着急,那就尽快——就约在明天中午吧。”
    阿华又问:“在哪里?”
    高德森道:“龙宇大厦。”
    阿华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龙宇大厦一度是龙宇集团的总部,邓骅死后,警方开始查办龙宇集团,龙宇大厦作为集团资产也被罚没。前不久省城法院对龙宇大厦进行了公开拍卖,高德森高调入手,现在已经成为了龙宇大厦的新主人。不过双方的物管到目前为止还未进行交接,高德森急吼吼地便要坐镇龙宇大厦会见阿华,究竟是个什么用意?
    高德森猜到阿华所想,便又笑道:“阿华兄弟,我知道龙宇大厦现在还是你在管理,明天我的人会来接管大厦。不过在此之前,我算得上是你的新主人,你即便不想干下去了,也得站好最好一班岗吧?”
    高德森说话的声音很大,一旁的马亮也听了个分明。他往地上啐了一口,忿忿不平地骂了句:“呸!你算个什么东西!”
    阿华却不动声色,他似乎坦然接受了自己此刻的身份,只问:“那高老板明天过来,我需要准备些什么?”
    高德森说:“在金龙厅准备一桌酒宴吧。等我的人过来之后,你就不再负责大厦的物管了,到时候你是我的客人,我们就在大厦十八层的金龙宴厅,边喝边聊。”
    “宴会上的酒菜呢?”阿华接着问道,“高老板有什么要求?”
    高德森“嘿”了一声,说:“我想尝尝邓总养的那条金龙鱼。”
    阿华一怔,然后默然挂断了电话。一旁的马亮早已瞪圆了眼睛:“操他妈的,这姓高的也太嚣张了吧?”
    阿华伫立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良久之后他的思绪才回复过来,对马亮道:“走,和我去龙宇大厦!”
    半小时后,两人驱车来到了龙宇大厦前的广场。作为省城昔日最繁华的权势中心,这座大厦早已不复往日的辉煌。除了一些负责日常维护的物业人员之外,曾经在大厦内叱咤风云的集团精英均已作鸟兽而散。整幢大厦冷冷清清,在这个华光纷繁的夜晚也找不出几扇亮着灯火的暖窗。
    阿华身为大厦主管,此刻却没有心情自怨自艾,他带着马亮直奔十八楼——这里正是整幢大厦最为核心的区域。
    狭长的走廊尽头是邓骅生前所用的办公室。办公室的左手边是一个宽敞的会议室,右手边则是一个宴会厅。
    能得到邓骅宴请的都不是一般人,所以这个宴会厅自然也极尽奢华之能事。光是宴会厅的装修就花费了近百万元,其中那条产自伊朗的真丝地毯据说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铺在地面上比镀一层黄金的代价都要昂贵;厅内的桌椅橱柜都是昂贵的红木制品,任何一件放到拍卖品市场上都会让收藏家们趋之若骛;在宴厅门口出陈列的那个酒柜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柜中存放的各类美酒却能让最苛刻的品酒师为之咂舌;当客人们享用佳肴的时候,他们可能不会想到,这里所用的餐具均出自明宋官窑,任何一件的价值都不会低于脚下那条名贵的异国地毯。
    有幸光顾过这个宴会厅的客人无不惊叹于遍布在厅内的豪华陈设,但只有极少数人才懂得,整个宴会厅中真正的宝物并不是这些地毯、红木、美酒、瓷器,而是在水族箱里养着的一条鱼。
    那是一个硕大的水族箱,大到布满了整整一面墙。水族箱朝向宴会厅内的一面是全封闭的,浑然一体地嵌在墙内,而这面墙又正对着宴会厅的入口,让甫一进屋的客人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来到了金壁辉煌的海底龙宫。
    不过这硕大的水族箱里却只养了一条鱼,一条半米多长的金龙鱼。这条鱼浑身上下金光闪闪,没有一丝杂色,当它在水里游动的时候,真的就像是一条金龙在墙面上往来飞舞。
    没有人知道这条品相纯正的金龙鱼到底价值几何,只是坊间传闻:十多年前邓骅的势力刚刚兴起,有一次和东南亚的老板做毒品生意,结果那老板的手下有一个是云南公安的内线,整个交易现场被警方一锅给端了。邓骅损失了大量资金和两个得力的手下干将,他一怒之下带人杀到云南边境,直接把前来谈判的东南亚老板给绑架了。按邓骅当年的行事风格,那老板难逃一死,不过最终此人却得以生还,救他性命的就是这条金龙鱼。据说这条鱼经过印度高僧开光,能保佑主人一世富贵,并且有逢凶化吉的奇效。东南亚老板将这条鱼献给邓骅,算是抵偿了后者的损失。
    不知是否是受到东南亚老板绝境逢生的心理暗示,邓骅对这条鱼极为钟爱,此后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伴在身旁,而他的“事业”从此之后也果然是蒸蒸日上。龙宇大厦建成之后,邓骅专门在宴会厅内修葺了这面“水族墙”,让此鱼也能安享世间的富贵荣光。
    曾经如日中天的邓骅肯定没有想到,当他被刺杀身亡之后,这条金龙鱼的命运也会走到一个转折的关口。
    阿华进了宴会厅,他站在那面水族墙前驻足凝望,像是在凝望一个逝去的时代。那金龙鱼兀自在水中疏忽往来,浑身金光闪耀,霸气十足。
    阿华这一站足足有半个小时,最终他对马亮说道:“去把鱼捞出来吧。”
    马亮讶然地咧着嘴:“华哥,你真的要……”
    “邓总都已经去了,这鱼想必也孤独了很久。”阿华悠悠地叹道,“一切都该结束了,你想留也留不住的。”
    第二天,阿华早早便来到了宴会厅。他在餐桌的客位上坐好——从这个中午开始,他便不再是龙宇大厦的主人了。在没人打搅的一个多小时里,他一直在看着桌子对面的水族墙发呆——现在那块玻璃后面只有一片澄清的液体,金龙鱼已然不见踪迹。
    十点来钟的时候,马亮端进来一个大盘子。盘子配着硕大的纯银圆盖,盖子不揭开便看不到里面盛放的东西。马亮把盘子放下,欲走还留地磨蹭了一会,终于问道:“华哥,要不要安排几个兄弟……”
    阿华摇了摇手:“没意义的,你们都走吧。”
    马亮无奈,只好转身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又听见阿华叫了一声:“等等。”他连忙停下脚步,回头期待地看着阿华。
    阿华却只是一扬手,将某件东西抛了过来,口中说道:“接着。”
    马亮翻手接了个正着,定睛看时,原来是一串暗红色的佛珠。
    “把这串珠子捎给明明,让她以后戴在手腕上,能保她的平安。”阿华认真地说道。
    马亮倒笑了:“华哥,你什么时候也信这些婆婆妈妈的东西了?”见阿华瞪起了眼睛,他忙又吐了吐舌头,改口道:“行行行,你放心吧,我这就过去让明明戴上。”
    阿华便没什么废话了,挥挥手说:“你走吧。”
    马亮离去之后约半个小时,又有人来到了宴会厅,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陌生小伙子,衣着得体,仪表堂堂。
    “您是华哥吗?”小伙子站在门口彬彬有礼地问道。
    阿华点点头。
    小伙子鞠了个躬:“华哥好。我是天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我姓赵。高总指派我今天过来,接收这幢大厦的管理权。”
    阿华打量了对方两眼,说:“让你的人进来吧,我的人一早就已经撤完了。所有的钥匙和档案文件都在一层的物业办公室,我留了个兄弟等在哪里。你直接派个人过去交接就行。”
    “好勒,谢谢华哥。”赵经理退出了门外。七八分钟之后,却听楼层中脚步声响,却是新的管理力量已经进入。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闯入宴会厅,只是在走廊两侧分道而立。
    阿华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浅浅地啜饮起来。又过了片刻,忽听得走廊里众人齐声高呼:“彬哥好!”
    被称为“彬哥”之人并无回应,只是快步走向宴会厅。在他进门的瞬间,阿华抬起头看着对方,哑然失笑。
    来人身宽体健,一头暗黄色的卷发。此人说起来阿华和他也是老相识了,不过在阿华面前他一直都被称作“豹头”。
    豹头回视着阿华,神色有些尴尬,片刻的迟疑之后,他终于还是叫了声:“华哥。”
    “行啊。”阿华带着三分调侃说道,“你现在又是‘钱总’,又是‘彬哥’的,我都不敢认你了。”
    “华哥说笑了。”豹头这时恢复了镇定,不卑不亢地说,“不管叫什么,都只是混碗饭吃。”
    阿华轻轻转着手中的茶杯盖子,蔑然一笑:“赏你饭吃的高老板呢?我已经等他很久了。”
    “华哥,不好意思了。现在这幢大厦是高总的产业,有些规矩还得请您客随主便。”豹头一边说一边向阿华走过来,手里则亮出一个黑色的长匣子。
    阿华认得那东西是个便携式的安检仪。以前他负责大厦安保的时候,也经常用这样的仪器检查来客是否携带危险物品。没想到时过境迁,现在却是他自己要接受别人的检查了。他倒也配合得很,二话不说站起身,平举起双手等待着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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