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一点多了,可孟樱还是一点睡意都没有,距离微博发布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她可以看到评论不断地增长,但她一条都没有看。
按理说,她是该恼恨霍云松写的那句不是告白胜似告白的话的,君不见微博底下已经炸了锅。
可她竟然犹豫再三,都没有删掉它。
孟樱翻了个身,还是睡不着,她干脆拉亮了床头灯,把塞在抽屉里的一张纸抽了出来。
纸上是霍云松写的那首诗。
孟樱不相信这只是随便写写的游戏之作,这首诗里的指向性太强了。
曾见仙人海上来……少年慕恋不知起,这明显是化用巫山神女的典故自比,那是他的初恋吗?
不过奇怪的是后面几句,孟樱的指尖久久停留在“仙人辞去二十载”边,看后面的三千红叶沉碧海和梦魂访蓬莱,那个爱慕的女子应该已经去世了才对。
可霍云松年纪才多少,二十年……不会,难道是虚指?如果是虚指,十年百年不是更好?
偏偏是二十年。
想不明白。
还有前面的晨钟暮鼓,是指出家吗,那更不像了。
或许真的是她想错了。
孟樱咬了咬嘴唇,啪一下拉了灯,睡觉睡觉,不想了。
第二天她起迟了,一直到九点多醒来她还以为才七点,外头灰蒙蒙的,她打开了窗才发现下起了不小的雨。
春天已经结束,梅雨也该来了。
孟樱顿时把昨晚的纠结抛到了脑后,江南的梅雨天,谁过谁知道,衣服永远晾不干,被子都是潮嗒嗒的,一不留神衣服鞋子毛巾家具全要发霉。
霍云松就看见孟樱今天大变样,早上起晚了不说,匆忙吃完早饭就出门去了超市,回来拎了一大袋子的东西。
“你买了什么?”他替她拎过袋子。
“除湿剂。”孟樱拆了包装袋,先把除湿盒放进衣柜鞋柜里,又去书房理书,全部铺上旧报纸后还要塞几个除湿包。
可就算是这样,每年还是有不少书受潮,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梅雨一开始,潮湿的空气就无孔不入,楼层高还好一点儿,可像是香铺这样临水又低矮的房型,绝对是受潮的重灾区。
孟樱把试图跳上书柜的狸奴抱下来,下定了决心:“我要去买一台烘干机。”
霍云松:“……噢。”生在干燥北方的人不懂梅雨的痛。
“你去理一下看看还有多少香料没有卖完。”孟樱微蹙眉头,“不知道有没有受潮。”
相比于其他人更不幸的是,香料也会受潮,如果发霉那就乐子大了。
幸亏六月份准备的是炉瓶三事,否则炮制好的香料也许要废掉不少。
不然……“我再买个除湿机吧。”孟樱转头又去淘宝上下了个订单。
就这么浑浑噩噩过了一上午,霍云松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笑着试探:“是不是昨天没睡好,今天不怎么精神的样子。”
“没有啊。”孟樱花了一上午解决掉了梅雨季的烦恼,不免又重新想起昨天晚上纠结的事情来。
她不想去看他的眼睛。
霍云松猜想她大约是不开心了,可昨晚上还好好的……果然还是他昨天晚上自作主张惹着她生气了?
“昨天是我不好,我现在就去删了好不好?”
“发都发了,删掉不过是欲盖弥彰。”孟樱淡淡说,“我去画画了。”
嗯,这下确定是真的生气了。
霍云松点开孟樱的微博,昨天发的那一条微博下面的评论已经有两千多条,虽然有“厨房很有李安《饮食男女》里的那种烟火气”这样正常的评论,但更多的是“虐狗”or“狗粮”。
孟樱生气是应该的,但霍云松以为她会真的是纯粹因为他多加了一句话而生气,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摸不准缘由。
不过,也不要紧,少女心事虽然比国家大事还要难猜,但要哄却没有那么难。
五月正巧是梅子熟透的季节,可以做梅苏丸来吃。
“乌梅肉二两,干葛六钱,檀香一钱,苏叶三钱,炒盐一钱,白糖一斤,共为末。乌梅肉捣烂,为丸。”
霍云松其实并不是特别擅长做这个,如果说做素斋是出家后才学会的,那很多孟樱以为他很熟练的食物,都是他第一次尝试,梅苏丸也一样。
类似的药果脯从前家里也有,他爷爷就喜欢清晨起来含一颗,生津补肺,很有好处,只不过那方子是相熟的老中医开的,据闻是清廷秘方,与这广为流传的自然又不相同。
大众版有大众版的好处,至少容易做,霍云松做完后还在外面包了一片薄荷叶。
他把这新零嘴端去书房讨心上人欢心。
孟樱瞅了瞅他,不吃。
“阿樱。”他笑盈盈地喊她名字,“尝一尝。”
她看了他一眼,勉为其难,拈起一颗放进嘴里,酸甜的味道顿时席卷了味蕾,他问:“酸不酸?”
“还好。”
“那就好,我从前家里有,但没有亲手做过。”霍云松不露声色地试探着,孟樱果然转过头来,努力装作不在意似的问:“你从没有说起过以前的事。”
霍云松知道症结在哪里了,他眨了眨眼:“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提起来也没有意义,无论我从前过的是什么生活,以后我只想和你一起。”
孟樱扭头,当作没有听见。
然而,霍云松怎么会放过这样一个机会,慢悠悠地补上,“不过,如果是阿樱问,那也是应该的。”
不等孟樱否认,他便说,“我是家里最受宠的孩子。”霍家仍然保留着传统世家的许多规矩,或者说是陋习更为恰当,他是家中的嫡长孙,一出生就被抱到当家的祖父身边教养,与父母感情疏离,父亲不仅有情人,还有一个私生子和一个私生女,母亲都知道,但冷眼旁观,从不作为。
她心里门清,只要霍老先生健在,那些人再蹦跶也碍不着儿子什么事。
不过,她儿子现在已经“死”了,霍家应该洗过一轮牌了吧,也不要紧,毕竟是门当户对的联姻,霍太太永远是霍太太,他的弟弟妹妹们进了门也得不认生母。
呵,这也是霍家的“规矩”,姨娘永远是姨娘,霍太太可以换,扶正是不可能的,多有趣呀,还像是《红楼梦》里的时代。
孟樱看霍云松只说了一句就沉默下去,还以为是自己问错话了,毕竟“霍云松”从前如何,现在都犹如泡影,他一无所有了。
想到这里,她马上就笑着说:“这是乌梅做的吗,吃起来又不大一样。”
霍云松微微一笑,算是谢过她的关心,但他还是继续说了下去,“宠爱的另一面是期待,长辈都对我寄予厚望,可我却让他们失望了。”
继承人是传承之本,否则偌大一个家族就会乱套,他从小就被祖父带在身边教育,一言一行都必须合乎身份,君子六艺,哪怕传到现代有所改动,射从射箭变成了枪械,御从骑马变成了开车,本质并没有改变。
他所有的课程都由私人老师教授,完成后再去考外头被大众所认可的学历。
五岁启蒙,没有同学,没有朋友,只有老师一对一授业。
如果说老师仅仅能交给他知识,长辈传授的是智慧。
霍老先生与朋友喝茶也好,赏花也罢,都会把他带在身边,他替长辈们奉茶倒水,陪坐一旁,一字一句体会他们看似随意实则并不简单的对话。
聊天结束后,霍老先生会亲自考教他今日所得,虽然从无谩骂,可谆谆教导背后,是常人难以承受的压力。
十二岁,终于进入中学念书,走上与常人看似并无不同的升学道路,可他自己知道那是不一样的。
水手会羡慕船长的威风,却很难想象船长的压力,要带领一个家族继续走向辉煌,谈何容易?
家族培养继承人也不容易,可倾注了二十多年心血的继承人,“死”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大概算是一个不孝的人。”他说,“可是,我还是那么做了,你会觉得我做错了吗?”
孟樱皱眉苦思,在她知道的剧本里,霍云松家破人亡,他可以选择去北京求助,卷土重来,报仇雪恨,可他没有,他选择了避居在此。
所以她说,“没有对或者错吧,既然是你的长辈,应该希望你过得好,只要你觉得现在过得好,那就不算错。”
她不觉得非要大富大贵振兴家族才算是成功,如果霍云松不喜欢的话,和她在这里有什么不好的呢?
“那就好。”霍云松轻笑起来,“和阿樱在一起,我觉得是最好的结果了。”
是啊,和阿樱在一起才最重要,是以谁的身份……那并不重要。
可他对霍家真的就那么无情吗?那自然未必,是霍家养育了他,给予了他一切,如果霍云松出身在平民之家,焉能有今日之底气?
他能保证的是,不管未来他是否会恢复身份回去,现在他的“死”对霍家而言利大于弊。
只不过,恐怕是回不去了。
想要和孟樱在一起,想要她快乐幸福,霍家的枷锁就不能套在她身上,那太沉重了,她承受不起。
今生,我愿为你隐姓埋名,只求你长命百岁,平安到老。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想不好后面要不要回霍家,好纠结啊_(:3」∠)_
☆、第26章 蛋糕
也许是霍云松偶尔的示弱令孟樱动容,她不仅不再甩脸色,更是绞尽脑汁想安慰他,可她笨嘴拙舌,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能拿自身做对比:“你的家人希望你好,所以你过得好就是最好的报答了,你看我爸爸妈妈,根本不关心我过得好不好。”
“我关心就够了。”霍云松轻轻松松把话题接过,“所以,我知道阿樱刚才想问的不是这个。”
孟樱都快忘了自己原本想知道的事,听他那么一说,脸色微微一僵:“我没有要问什么。”
“噢,那是我想说。”霍云松从善如流,“关于我的感情生活。”
孟樱:“……”她觉得不能答应他,如果男朋友的洞察力总是那么强,以后一点秘密都没有了。
霍云松曲指敲着桌子,“从哪里开始说好呢。”
“有那么多?”孟樱脱口问。
“阿樱觉得我会有很多吗?”
孟樱深怕这是一个坑,赶紧摇头:“我不知道。”
“看起来是觉得我会有很多了。”霍云松点点头,又笑,“没有。”
“咦?”孟樱难以置信,“没有?”没有那首诗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霍云松反而问:“阿樱为什么会觉得我有呢。”
孟樱下意识地说了实话:“那首诗……”
噢,那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