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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悯之在家里睡了一晚,第二天二哥哥也回来了,一家五口难得同时在一起,去超市买了很多菜,去了外公外婆家里,外婆烧菜,舅舅舅妈听说都回家了,推了工作也回来蹭饭,思思表姐最近正好也在家……悯之把奶奶也叫了过来……
    简直热闹的很。
    哦,如果大哥哥没有用一种若无其事的语气抬头问了她一句,“听说你谈恋爱了?”
    ……的话。
    或许这是个非常美妙的一天。
    悯之手软了一下,差点把筷子扔了,抬眼瞪了二哥哥一眼,总觉得是二哥哥告了她的状。
    陆逸之蹙眉摇了摇头,他什么也没说。
    思思表姐也摊手。
    他们都没吭声。
    悯之不知道大哥哥怎么知道的。
    舔了舔嘴唇,怂兮兮地小声回答,“嗯。”
    “明天约出来见一见吧!正好我闲着。”
    悯之挺直了腰板,蹙着秀气的眉头,娇娇气气地哼了一声,“八字还没一撇呢,你见他算怎么回事啊!”
    陆遥之并不为她的语句所动,眼神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连语调都是平直的,“我自有一百种方法见到他,但我希望是你来约。”
    悯之有时候会怕大哥哥,特别是这种时刻。
    她默默了嚼了两口菜,丧气地“嗯”了声。
    因为提起了这个话头,一家人难免目光聚集在她身上,外公外婆和奶奶都还好,只是调侃悯之长大了,都到了谈恋爱的年纪了。
    妈妈偷偷把她拉到一边叮嘱了句,不要急于尝试性,如果非要尝试,要记得保护好自己。悯之有些害羞,轻轻地点了点头。
    爸爸整个人处于一种很挑剔的状态里,问东问西,恨不得把人户口查一遍,悯之又气又恼,好不容易才让爸爸不打听了。
    “刚刚谈恋爱而已,你不要这样嘛爸爸!”
    那理直气壮的,好像在说,说不定哪天就分手了那样。
    陆逸之眯着眼看了她一眼,几乎要拆穿她刚认识几天在人家里过夜的事实。
    悯之在经历了全家人的盘问和杂七杂八的意见之后,莫名有一种自己的确很轻率的感觉。
    整个人心里都毛毛的,很不踏实的感觉。
    晚上睡觉的时候,宋易打视频过来,她躲在自己卧室里,盘着腿坐在床上跟他讲话,低眉耷眼地跟他说:“我大哥哥想见你诶,我好害怕。”
    宋易挑了挑眉,“那我家长都见完了,是不是就可以领证结婚了?”
    悯之翻了他一个白眼,她都担心得食不下咽呢,他还有心思贫。
    “我大哥哥参加过散打比赛,拿过青少年组的亚军,他自由搏击也不错呢,可以单挑普通退伍军人那种,他拍戏从来都不用武指的,各种路数都懂一点,你懂我的意思吧?”
    宋易:“……”
    周乔说,软妹是宝啊,身娇体软易推倒。
    可去他的身娇体软易推倒……
    他真后悔当初没有狠狠心把她办了,反正挨打了也不亏了。
    第19章 夹缝求生二
    早上八点悯之才起床, 从小养成的赖床毛病, 即便是这种十万火急的时候, 也不能给她一丁点的紧迫感。
    她在床上醒了会儿神, 猛地跳下床去,蓬头垢面地奔跑着下楼。
    边走边喊, “大哥哥……哥……哥哥……”
    整个人如一只脱缰的野兔,形象尽失。如果这会儿陆季行在家, 一定会勒令她立正向后转回去穿鞋, 妈妈尤嘉大约会幸灾乐祸地感叹一下,再漂亮的小姑娘蓬头垢面地出场, 都是大型灾难现场啊!二哥哥呢?如果是小时候,肯定是直接把赤脚的她抱起来扔回房间, 现在可能会帮她把鞋子拿过来, 再训斥她一句莽撞。大哥哥这个人向来喜欢端着, 即便是疼爱的妹妹也不能让他做出过分溺爱的行为, 但如果是看见妹妹这样出场, 一定会蹙着眉叮嘱一句,别摔倒了。
    这是一种别扭的宠爱方式, 但悯之是习惯的。
    如果是宋易……大概会自带男朋友滤镜地觉得……真特娘的可爱!
    总之悯之是不会挨骂的,谁都不舍得骂她。
    这样的场面也是难得一见,她那慢吞吞的性子,很少有这么活泼热烈的时刻。偶尔脱缰一次, 还是挺新奇的。可惜没有观众, 大家都不在客厅。
    不过由此可见宋易在她心里的地位, 比每晚一定要抱着——不抱睡不着——的玩偶可要珍贵重要得多了。
    阿姨从厨房出来,并没觉得她这样不妥似的,淡然地微笑着回答她,“遥之去晨跑了。怎么赤着脚就下楼?快去把鞋穿上,地上凉呢!”
    陆季行还曾经把地上全铺成地毯呢,那时候悯之还小,他总怕她摔倒,所有的家具有棱有角的都裹起来,地板上铺整体地毯……家里每个角落里透着股……圆润的感觉。
    尤嘉作为家里唯一一个清醒的人,发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天呐!果然再多的钱都经不起挥霍,这位同志你家里是有矿吗?”
    没有矿,但是有宝贝。
    所以要好好看护。
    地毯清理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交给专业的保洁公司花费又实在是高,最后尤嘉忍无可忍地全撤了,于是地板才终于有幸露出了它的本色。
    谁没为爱疯狂过呢?
    爱满得无处盛放的时候,总是难免可着劲地折腾,无论是什么样的爱。
    所以从这一层面上讲,悯之偶尔的冲动和不理智,可能是遗传吧!
    疯狂甩锅的悯之觉得自己的想法一点儿都没有毛病。
    爱让人疯狂。
    ·
    悯之昨晚把联系方式给大哥哥了,现在怎么想怎么后悔。大哥哥作为哥哥自然是哪哪都好的,但在和人相处方面,实在是冷漠固执了点,他似乎不太赞同她和宋易,虽然没有说,但悯之感觉得出来。
    这让她觉得有一点点的不安,虽然她也说不上来这不安从哪里来。
    所以刚刚一醒就莫名有种不好的直觉。总觉得他要背着她偷偷去见宋易。总感觉他要对宋易实行惨无人道的威胁恐吓……
    听到阿姨这样说,才稍稍清醒了点。
    还早呢!还早……
    她“哦”了声,拍了拍胸口,忽地松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回身上楼去洗漱。
    这个周末天气很好,不冷不热,温湿度适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立了秋,早晨甚至都开始有一点点凉了。
    悯之刷牙洗脸,和宋易发消息,问他现在在做什么。
    大约在工作吧,或者读书,他这个人,虽然总是看起来不靠谱,但其实做什么事都很认真。无论是什么事,他着手去做,一定会力求完美。有着完美主义者的挑剔和苛刻,对自己是,对别人也是。
    对悯之不是。
    对悯之苛刻是不可能苛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苛刻的,就算是看着她懒懒散散反射弧奇长时常发呆偶尔掉线……他也没意见。
    爱情让人不理智。
    管他的,去他妈的理智。
    他没回她,悯之无聊地在床上翻滚了一会儿,然后才下了楼。
    阿姨做好了饭,二哥哥在喂猫——大白去世之前留的一窝小猫崽。
    隔壁一只高贵的波斯生的,对于大白一大把年纪了还这么风流,大家都表示了由衷的感叹,波斯那家主人是对儿年轻小夫妻,忧愁地都要哭了,看到波斯一下子生出来五个之后,更是险些昏倒。
    养一个都要养不起了。
    真是没顶之灾。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管是人,还是猫。
    然后一点不敢懈怠地去做绝育了。
    出于负责——不,是猫控——的心态,在小夫妻感激涕零的道谢声中,尤嘉欢欣地把五只都抱回来了。
    哦,忘了说,大白是只品种不明的长毛黑猫,隔壁波斯是纯种的波斯,他们的孩子一个奶牛色,一个小灰,一个黑猫白爪子,一个白猫黑耳朵,最神奇的是,还有一只橘猫,虽肥但不懒、跳脱爱动又挑食的不纯种橘猫,大约是基因变异了吧!反正没有一只纯黑纯白的。
    刚抱回来还怕陆季行不同意,怂兮兮地偷偷藏在猫房里,陆季行知道后果然皱了眉头,妈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无声抗议,然后爸爸忽然抱住了妈妈,养,你说养就养,别说五只,五十只都可以。
    看,会哭的孩子能养猫,恃宠而骄真是个凝聚无上智慧的词语,还有啊……爱情真的让人不理智!
    无论如何,单单因为这一窝小崽子让妈妈后来没有因为大白去世而过度悲伤,陆季行都觉得这是一件再值得不过的事了。
    悯之有时候很羡慕爸爸妈妈,年少时能遇见一生的爱人,多不容易的事。
    那时年轻,不懂得爱,容易受伤。
    是有多幸运,才能一路牵手,从未犹疑从未彷徨从未张望。
    悯之也渴望这样的爱情,但从小到大被哥哥保护得太好,导致她都没机会犯错。
    谁不犯错呢!
    即便是圣人也犯错。
    悯之也想犯错,她从小到大都过得顺风顺水,她很少有过分的要求,所以想得到的很少得不到。
    这很好,但也很不好。
    她觉得。
    ·
    陆遥之把缠带一圈一圈地缠绕到手上,像外科医生耐心地缠绕绷带,一层一层密密匝匝地堆叠,完美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岷前大馆,一家私人运动馆,舅舅的杰作,作为资本主义挥霍无度的重要见证,在这里矗立了十多年了。它的恢宏和气势磅礴曾让无数人伫立仰望,以为这是个了不得的会馆或者私人收藏馆,其实不过是个私人运动馆罢了。
    它并不对外开放,所以总显得荒凉静寂,只有保洁人员和场馆管理员风雨无阻地定期过来查看检修维护清洁,除此之外,并无人气。
    小时候悯之也在这里练琴,她喜欢空无一人的屋子,最好一件装饰都没有,空荡荡的四堵墙,要水泥色,墙壁最好是未经粉刷的斑驳,中间摆上钢琴,窗户要开着,外面最好种着花,花要白色和红色的,阳光从窗格间投射过来,在地上投下一片金色的痕迹。天气格外好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金色的尘埃在空气中慢慢漂浮。
    她小时候很苛刻的,对自己理解的浪漫有着一丝不苟的追求,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能就是小孩子无谓的妄想,打一顿就好了的矫情,可悯之不一样,她想要的,都会有人帮她张罗,除非无法实现。
    所以这里除了健身器材、塑胶跑道、球类场馆、室内游泳池、电玩室……之外,还有一间偌大的空房间,掺杂黑科技,十六扇无痕迹窗户,每四扇一个组合,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开启,以保证全天日升日落之间阳光都能正好地透过窗户,房间外围的花总是盛开着,每一种凋零,都有另一种替换。
    悯之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每天都有奇奇怪怪的想法,这里她只光顾了大约两年,之后就再也不来了。对她来说,对一件东西的喜爱超过两个月,都已经算是非同一般的喜爱了。两年已经够久了。
    这里作为她青春的重要见证,被永久地保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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