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门, 储卫按住了乐心要去开灯的手,他握住她的手, 贴在唇边,轻轻“嘘”了一声,“别开灯,小声点……”
乐心:“?”
储卫神神秘秘地凑到她耳边, 说:“别吵醒我爸妈。”
乐心:“……”
亲,你爸妈在离这里很远的你外公家呢,你在家里蹦迪都吵不到他们。
乐心忍笑问:“为什么不能吵醒你爸妈?”
储卫一本正经:“因为我们还没有领结婚证, 我们现在是在偷情,不能够光明正大。”
乐心配合地问:“那这么黑,我们怎么偷偷去你房间啊?”
“跟着我,这是我家, 我很熟。”
淡淡的酒味萦绕,路灯的光芒透过窗子落进来。乐心气定神闲地跟着储卫,看着他小心翼翼地带着她绕过一样又一样的障碍物,顺利摸上了楼梯。
“我们上楼。”
“好。”
黑暗会氤氲出许多种情绪,而此刻, 跟着略酒醉的储卫,孩子一般玩性大发, 假装在不吵醒爸妈, 躲着大人的视线,偷偷到他的房间,乐心内心无比安定。像是蓝天白云下, 闲适、温柔。世间那么多人和事物,可在我眼前的,只有你,也只看得到你。
乐心莫名开心。
她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
她师父道一仙君就曾说过,她没有野心,太容易满足,不太像是他道一仙君的徒弟。不把世间万物放在眼里,要将一切踩在脚底下,狂妄、骄傲,才该是他的徒弟的模样。可她啊,偶尔给她一颗糖,她都能傻乐一整天。
那时,乐心反驳,不啊,你要是抢了我喜欢吃的糖,我能追着恨你一辈子。
道一仙君摇头,告诉她,恨,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分量的东西。不痛不痒,对你恨的人丝毫没有伤害。所以,不要恨,而是去做些什么,让你恨的人恨你。
乐心记得很牢。她不恨玄一真人,不恨蓝岑。在她复活师父的希望没有破灭之前,她也不会去做些什么。一旦师父复活,或者永远死了,她或是有依仗,可以为所欲为,她或是无所顾忌,势必同归于尽。
但在那之前,她喜欢上了储卫。
她给过储卫机会,放他离开,但是这个小傻瓜,没有走。
既然他不走,那这一辈子,他都别想走了。
她生,他生,她死,一起死。
乐心回握住储卫的手,在黑暗中轻声问他:“储卫,你后悔吗?后悔喜欢上我?”
“后悔啊。”
储卫漫不经心地说,喝了酒后的他,说话节奏也慢了起来,他低低笑了一声,又说,“可是后悔又能怎么办呢?我还是喜欢你呀。”
“喜欢得不得了,想把你揣在兜里装着,想你了,就掏出来看一看。”
“不过,你应该不会在我兜里装着,因为我每时每刻都在想你。”
初恋,对每一个人都印象深刻。许多人,不管时光过去多久,哪怕垂垂老矣,可能临死时回光返照那刻,眼前也会闪过初恋那张脸。储卫不知道别人会把初恋放在心底的哪个角落,但于他而言,他心底的哪个角落都是他的初恋。
那个夏天,在校园里与乐心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只一眼,他就喜欢上了她。
然后,就再也放不下。
执念太深,融为骨血。
一见钟情,是他们储家的传统。一如他爸对他妈。
爱情分为许多种,一见钟情的悸动太过刻骨铭心,储卫这辈子都没打算和乐心分手,哪怕知道她是仙女,他只是个普通凡人。
与其为未来担忧,不若珍惜当下。他妈妈说得对,珍惜眼前人。
乐心站在楼梯上不动,储卫在她上面一阶楼梯上,她仰头看他,黑暗里,只模糊一个轮廓,她说:“储卫,我想吻你。”
“嗯?”储卫思考了片刻,“正好,我也想吻你。”
就着此刻的姿势,两人开始接吻。一开始,他们亲偏了,两人都笑了。储卫亲在了乐心的鼻子上,他轻轻咬了咬,而后,顺势而下。
这个吻,清浅而温情。
可内心愉悦无以伦比。
亲完,储卫记着正事,“走,去我的房间偷情。”
他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光明正大?不,得需要先求婚,可是求婚好难啊,我还没有想好……”
“想到了,乐心,我们重新买栋房子,不和爸妈一起住,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手牵手回家了。”
“对不对?”
乐心:“对……哎,你今天说话很有逻辑啊,你真喝醉了?”
储卫不吭声了。
等到了房间,乐心反手关上门,打开了灯。黑暗里呆久了,眼睛乍然见到光,不由虚眯了一下,储卫下意识地用手遮住了乐心的眼,等稍稍适应了,才拿开。
他脸色如常,一双黑眸异常水润,带了些茫然。
是真喝醉了。
真喝醉的储卫说话颠三倒四,再次提了买房子的事情。
乐心调笑他,“你不是说我不把名字写到你家户口本上,不和你结婚的话,你是不会送我房子的吗?你说你不是傻子。”
储卫无辜地眨了眨眼:“男人说话不可信,你知道吗?”
乐心:“……”现在知道了,那我该信什么?
房间里的绿帽子已经不见了,估计是被主人处理掉了。阳台上的花盆里,没有了青菜,荒芜寂寞。储卫指点江山,“我要用这花盆,为你种出世上最大的玫瑰花园。”
乐心:“嗯嗯。”
储卫:“我要给你种一树的糖醋排骨,想吃多少摘多少。”
乐心:“嗯嗯。”
她掏出手机,乐不可支地录音。
储卫还在继续放话:“我,还要给你种口红,很多很多的口红。”
他抱住花盆,亲在了盆沿上,“辛苦你了,你是世上最辛苦的花盆了。”
转头看向乐心,眼神湿漉漉的,如初生的狗崽,“乐心,我不想吃口红……”
甄鄘风发信息问乐心什么时候能过去。
乐心关了手机,手抚上储卫的下巴,亲了亲他。
储卫舔舔唇,“没有口红。”
她指了指花盆,“放下,不早了,洗澡、睡觉。”
喝醉了的储卫记性也很好:“一起。”
乐心:“……”
一起是不可能。等哄完储卫躺到床上,走出别墅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了。乐心乐在其中,神清气爽。
不知是不是储卫一晚上都在说偷情,乐心有一种被窥视感,就好像她和储卫在做什么,都被第三个人看了去。那种感觉并不强烈,似有若无,乐心以为是自己的心理作用。
她可是凡间唯一的神仙。哦,现在还有北和和蓝岑,但那两人功力不及她,窥视不了她。
仙界功力比她高深的,大部分都是长辈。长辈对小辈这些情情爱爱的事情,自然不会窥视。非礼勿视,神仙准则,否则,失了身份。
赶到赵家的时候,北和已经将附身赵商的鬼抓住了。
看模样,三十多岁的油腻大叔形象。脸长得磕碜,身材也磕碜。
北和用了一桌子的好肉好菜,那鬼大叔,望着桌子上的饭菜,瞟来瞟去,不停地咽口水。
这饭菜,和他附身赵商吃的不一样。这是他可以实实在在尝到的饭菜,可香。
北和捆着他,提溜到饭菜前,让他凑近了闻,却不让他吃,“我就奇了怪了,你附身在人身上,即便吃了饭菜,也尝不出味道,怎么还死命吃那么多?”
鬼大叔嘿嘿笑,“人有时候吃饭可不是为了吃饭,您听说过表演吗?”
北和:“说人话。”
鬼大叔:“我是鬼,说不了人话。”
北和按了他一下,他仿若被火烫到,嗷一嗓子,“疼疼疼……”
北和:“现在可以说人话了吗?”
“能能能……”
“虽然我是鬼,吃不出饭菜的味,但是,每次我吃特别特别多的时候,他们家的人都围着我看啊。那么多人看着我,我吃得高兴啊。要是他们再给我鼓鼓掌,那就更完美了。”鬼大叔低调地炫耀,“我生前是个吃播,职业习惯职业习惯罢了。”
乐心问他:“怎么死的?”
鬼大叔支支吾吾,北和作势要按他,他瑟缩了下,“我说我说,乱吃东西吃死的……”
“我原本想走高端路线,每天吃吃龙虾、海参,给墨鱼爆爆头什么的,但是,我没钱啊,走不了。”鬼大叔回首往事,“我吃得普通,老铁们不给我双击666,也不给我点赞,吃播就没有意义。”
“我愁啊,愁得我吃糠咽菜,想省点钱买龙虾,谁知道,看我吃糠的人多起来了。”
“啊,我一下子领悟到了真谛,想要点击,除了龙虾墨鱼,还可以吃点稀奇的东西。”
“我啃过砖头、钢筋,吃过水泥、水银,还嚼过指甲盖、头发。哦,我还尝过屎尿,可惜味道太冲,我实在忍受不了。后来,我索性说我有异食癖,逮到什么吃什么。”
“有一回,我路上捡了两个啤酒瓶子,我嚼玻璃嚼得一嘴血,但是,那又怎样,我的点击量可高了,我火了!还上了那什么新闻呢,‘震惊!居然有人以玻璃为食!吃得兴高采烈、津津有味!’我可去他妈的,吃完玻璃我就难受了好几天。但我是个敬业的人,隔了几天后,我寻死吃点钉子,可惜牙齿不行,没咬动啊。”
赵商听得头皮发麻:“感情我还得谢谢你在附我身的时候没啃玻璃?”
“不用谢。”鬼大叔大言不惭,“我都忘记我是吃了什么死的了,哪还敢乱吃。反正我附的你身,吃多了难受的也不是我。我以前就羡慕那些能吃的大胃王,随随便便死命吃就能火。可惜呀,我肚皮浅,走不了大胃王的路。不然,我也不会乱吃东西吃死了。”
他看着赵商:“是你请我上你身的,不如我们一起做大胃王,一起开吃播赚钱?我保证我们能够赚取666,得到高点击,走上人生巅峰!”
赵商拒绝三连:“不了不了,没兴趣,谢谢你!”
鬼大叔冷笑,“拒绝也没有用,你不完成我的愿望,就送不走我!”
“谁说的?”乐心轻笑。
鬼大叔潜意识里害怕乐心,但是,他看过很多鬼故事的,不管捉鬼的人多厉害,像他这种和赵商有因果关系的,肯定是要满足他的愿望的,不然送不走他。白天,不是他们鬼活动的时机,他望风而逃。现在是晚上,他有的是时间。想到这,有了依仗,鬼大叔迷之自信,“别想吓唬我,我又不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