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兰殊尽管自诩“独立”,但还是感到有些惊讶:“你爸还要你还钱?”
“嗯……也没法子,他再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了。”宋风时语气平淡,一边从抽屉里取出针线盒,一边说,“也不能老麻烦人家。”
金兰殊看宋风时在床头灯下默默低着头,竟有几分想坐到他身边的心态。
可是,金兰殊觉得贸然坐在别人的床上是不礼貌的。
于是,他保持站着,却屈身向前,凑近了宋风时,看到橘色床头灯下宋风时的一般被阴影掩住的侧颜。他认识宋风时许久了,却是首次发现宋风时的睫毛是那么长的,在昏暗的灯光下,一颤一颤,好像黑色的羽蝶。
金兰殊开始仔细打量他。
发现只有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宋风时的睫毛才显得那样黑。
在日光里会发现,宋风时的毛发颜色比较淡,眉毛是深灰色的,头发在阳光下会映出琥珀一样的色泽,不是染的,全是天然——这一点看他的眼睛就能确认。阳光映照下,宋风时的眼珠便折射出蜜蜡一样的深棕色,通透地裹着黑眼瞳。
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会弯起来,眼下隆起雪白的卧蚕。
他渐渐的,就觉出了宋风时的好看来了。
他也明白为什么宋风时朋友多了。
宋风时就是不一样。
细微的不一样。
像普通衬衫和定制衬衫,乍看是一样的,但当细细打量的时候,便有许多区别……领口是水滴形的还是原型的?里衬的黏胶还是亚麻?袖口是松的还是紧的?……就是这些细节,决定了最终的质感,决定了这件衣服穿上身上,是不是贴身的、漂亮的、万中无一的。
金兰殊忍不住想探究宋风时这个人的更多。
“宋风时为什么这样子?”金兰殊暗想,“他给我做饭,还帮我钉扣子,还关心我有没有喝热水……啊,他一定是喜欢我!”
被人暗恋,对于金兰殊而言并不是少有的事。
可以说他相当习惯这个事情了。
一般而言,他会断然拒绝。
可是,现在他觉得还是可以纡尊降贵一下,勉为其难一下,凑合凑合。
这天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一般用筷子夹起薄薄的牛肉片,一边淡然说道:“说起来,你是喜欢我的吧?”
宋风时顿时就呆住了。
金兰殊一脸的理所当然,满脸都是讨人厌的那种倨傲。
宋风时的心一下就乱跳了,手心都是汗,舌尖都麻了。
金兰殊要嘲笑我了?
宋风时想起那些给金兰殊羞辱的求爱者,胸腔腾起一股尖锐的冷意。
他条件反射地运用起了自我保护的话术:“是的,我挺喜欢你的,作为朋友。但是,你忽然问这个做什么呢?”
“作为朋友”这几个字,一瞬间似指甲刮玻璃那么尖锐,让金兰殊脑子都疼了。
“朋友?”金兰殊提高了声音,仿佛不敢相信,“你对朋友这么好的吗?”
“是啊。”宋风时理直气壮,“你对朋友很差吗?”
金兰殊仔细一想,他对朋友真的很差,宋风时对朋友真的很好。
金兰殊咀嚼了一下口里的水煮牛肉,仿佛咬破了许多花椒了,不仅仅是舌头,他整个口腔都在发麻,感觉不到别的了。
我……天之骄子,金兰殊……自作多情了?
意识到这个可能性之后,金兰殊第一时间放下筷子,匆忙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打开了抽屉,从里头取出了一个绑着缎带的盒子。盒子底部铺满花泥,但是打开盒子是看不见的。因为这些泥都被茂密的插花所覆盖了——他最讨厌红玫瑰、满天星、香水百合的配套。似乎很多品味欠佳的男人都会在花店选择这个老土得很的搭配,然后拿去给情人。
这真的是对爱情和品味的亵渎。
这个盒花是他自己做的。
红得浓重的奥斯丁玫瑰被淡蓝色的绣球花簇拥着,明艳而不失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