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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我吃饱了。你看我的肚子,嘻嘻~圆溜溜!”舔干净碗底,咽下最后一口卷饼。崽崽撩起衣服拍拍自己的肚皮,笑容灿烂无比。
    陆英煞有介事地在小肚皮上敲了敲:“这个西瓜熟了吗?熟了我可要吃哦。”
    “没、没熟!咯咯~这是我的肚子,不能吃。哼,你真是个糊涂的爸爸啊!”藏起肚皮,紧紧拽着衣服的胖小子冲爸爸翻个无奈的小白眼。
    陆英回敬一个大白眼:“再敢说我是糊涂的爸爸,以后就不给你讲小猪佩奇的故事。一点没学好。”
    “不要不要,爸爸对不起,我错了。爸爸是全世界最最聪明的爸爸。”胖小子立即抱着爸爸的大腿撒娇,一双本就不大的眼睛笑成弯弯的月牙,神态像足了爸爸。
    陆英满意点头:“爸爸要去上班了,你是在家玩,还是和爸爸一起工作?”
    要是别人家,遇上这种冷冷的天气,怎么可能带孩子出去,但陆英还是问了孩子的意见。
    崽崽立刻跳起来:“我今天想和爸爸一起工作。”
    “行,戴上你的小帽子出发吧!”陆英发号施令。
    “外面下雨了,我要穿上我的奥特曼小雨衣。”崽崽兴奋的拿出一件蓝色小雨衣,开开心心和爸爸一起出门。
    陆英晚上的工作从六点开始,是在还建小区门口的披萨店兼职送外卖,越是像这种雨天,生意越是好。他穿着披萨店统一的工作服,伴随着丝丝的小雨,在小区附近一家一家的跑送单子。而崽崽则留在披萨店里等他,他跑外卖不可能带着孩子上车,他有那个胆子,老板可没有。出了事儿老板找谁?特许他上班期间将孩子丢在店里已经是最大的宽容。
    最初他没想过将孩子在工作时间带出来,容易招人嫌弃。可是刚从村里搬出来那会儿,他以为向来‘独立’的儿子可以乖乖待在家里等他,没想到下班回去后看到的却是胖小子哭花的脸。反而是后来带着儿子一起外出多了,这小子又立刻坚强起来,偶尔会主动提出留在家里玩,表示不想出门。
    父子俩人手牵着手下楼,拐角遇上隔壁的邻居一家三口。双方见了面都同时别开眼,明显关系不和。等陆英走远了些,长相油腻的大腹男人唾道:“一个大男人成天画眼线,妖里妖气真恶心!儿子啊,你可千万别找那家小畜生玩,那种穷人就不该进城。”
    做母亲的也笑:“单亲家庭的孩子大多有毛病,没有妈妈的孩子没教养。”
    “他胖得跟猪一样,我才不跟他玩。”小孩得意附和。
    一家三口优越感十足,扬长而去。
    充耳不闻的陆英不无得意地摸摸胖小子的脑袋,他儿子就算是猪,那也是最可爱最好看的小猪。
    不像有的人,丑得连猪都不如。
    第2章迷人爸爸
    小车奔跑在夜雨中,陆英连着跑了一个小时才稍有喘气功夫,回到披萨店中等单子的空隙看儿子玩积木。本来乖溜溜的胖小子忽然唉声叹气,陆英一听就知道他又事多了。
    “怎么了?”陆英笑问。
    “我早就说过你不要煮面条吧,虽然很好吃,但是很容易又饿了。”
    被儿子训斥的陆英嗤笑:“要吃东西还找那么多理由。说吧,想吃什么?”
    胖小子吸吸鼻子,小声嘟囔:“老板家的披萨闻着好香哦,我觉得它一定很好吃……”
    陆英蹙眉,小声凑在儿子耳边嘀咕:“小傻瓜,披萨哪有烧饼和锅盔好吃,不就是外国人学咱们的烧饼没成功才整出来的怪味大饼子。爸爸给你买两个锅盔,一个甜味一个咸味。”当然甭管是披萨还是烧饼都好吃,可是披萨比烧饼贵啊,还贵了不是一星半点。
    陆英转身买回两个锅盔塞给儿子,两个花了八块钱,其实也不便宜。比前些年的锅盔价格翻倍多,眼看着物价飞涨荷包空空,岂是一个‘愁’字了得。
    他要不是不间歇的干着几份工作,积少成多,在城里很难待下去。幸好靠着勤奋让他如愿带着孩子留了下来,崽崽进入不错的幼儿园,而来年的九月份崽崽就可以读小学,正式进入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那才是他带孩子出山生活的最大目的。
    幼儿园可以自由选择读或者不读,在哪读。十二年义务教育包含的小学却不能随随便便地进出,奈何他们村里对口的小学实在太萧条,全校如今只有六个学生,一个老师,完全看不到一点上学的气氛。但凡有点责任心的父母都将孩子送出了村子。陆英自然舍不得儿子读那样的小学,用儿子自己的话说,一点不热闹。搬进城之前,陆英每天独自在城里工作,晚上则带着读幼儿园的孩子赶回遥远的村子休息,陆爷爷每天在家等着他们。那时候虽然来回奔波,很多时间都被浪费在路上。但为了家人工作的心情是满足的,回到家里也是热闹的。
    如果陆爷爷还在该多好,他忙碌时,崽崽在家就能有人陪伴。
    夜班上到十点左右,陆英抱着已经睡着的儿子回家,父子俩睡在一米五的床上绰绰有余,温暖又安逸,他设定好闹钟,沾床就进入了好眠。
    凌晨三点半,滴滴的手机闹钟叫了第一声他就醒来。陆英麻溜起身,十分钟不到收拾好自己,摸摸儿子熟睡的小胖脸,锁门出去上第一趟早班。
    凌晨四点,空荡荡的马路上只有零星来去的车辆和环卫工人。这份工作又累又脏,当下年轻人怕是没人愿意干,员工老龄化严重,多数还是不得不干,别无选择的底层百姓。陆英却一点儿不挑剔,倒是很感谢为他介绍这份工作的居委会王大妈,虽然他只是临时工不能转正,时间段也是最熬人的那一波,可这扫大街吧,只要在人们起床前将街道垃圾处理干净,他的工作就结束了。
    陆英接手后相当满意,一来工作时常短,他快手快脚,通常最快两个小时,最慢四个小时就可以收工回家送孩子上学,然后九点前去商场超市工作就行。二来这是唯一不用和太多人打交道的工作,对他来说太清静太舒服。三来这份工钱还不错,反正性价比高。他如今稳稳地把握一天三份工,一个月收入过万,没房贷没车贷,除了幼儿园每年两万左右学费和平时生活开支,其余的都好好存着,全都留作儿子将来读书用。
    他当下最大的目标就是让儿子健康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大学生,将来可以比较轻松的赚钱,在人类社会稳稳立足。
    这是他为儿子想了很久的出路。不能像他,一天书没读过,认识的字和算数都是陆爷爷在家教的,小学生文凭没有。为人又不够机灵,口才也不咋的,能选择的工作真心不多。但崽崽很幸运,可以进学校读书。为此,哪怕他陆英几乎全年无休,依然干劲十足。未来等儿子可以自力更生,他就可以做更远的打算,去读个夜校,成人大学之类的给自己打气。杨哥说过,做人,最重要的一段经历就是读书,人们从小读到大,然后才能立足社会成为有用的人。他们这种从山里出来的,想要活出个人样就更应该多读书。
    陆英满打满算出山谋生已经快十年,中间就歇了一年。这些年他对人情冷暖,世俗世界算得上略有体会。总之,文盲是没有好出路的,找工作非常困难,还会无缘无故被人奚落嘲笑。以前他还不觉得这有什么,能吃饱就行了。但……喜怒哀乐都尝过后,他知道自己越来越像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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