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究都是因他,才累及爸妈丢了性命。没想到他重活一次,还是阻止不了发生的事,林凛的心里终究是遗憾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才是人最悲哀的事。
林凛伸手揉了揉眉心,也不去想那些事了,只能说这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
抽屉里还有一大串备用钥匙,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那小饭馆的钥匙,到时候拿去试一试就知道了。
林凛还找到了一个本子,看字迹是他妈妈记下来的,他妈妈写地一手娟秀的字,很是漂亮。他爸爸倒是没读几个书,他妈妈识的字不少,林凛还记得小时候是他妈妈拿着他的手教他写字,他读小学前面的几年都是他妈妈给他辅导功课,这给他打下了基础,所以他的成绩好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后面他的成绩一直都不错。
翻开本子,里面是他妈记的账本,看日期是从很久之前就开始记的了,前面记地比较详细,后面的就只是大笔数的记录了,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翻到几笔账的时候,林凛哼笑了一声。
上一世他倒是没有见过这些东西,那个时候他都出去外头打工了,等他回来家里的房子都成了他大伯家的房子,这屋子里哪里还会剩下什么东西?要是家里有个什么东西,都被人拿走了。难怪他大伯他们能占去他家里的田地,连房屋都成了他们家里的。
在床下的一个暗盒里,林凛还找到了他妈妈的嫁妆盒子,里面装的都是他妈妈的金银首饰,平时他妈妈都舍不得戴,都好好地存放在这个盒子里,没想到如今让他找到了。林凛伸手摸着,拿起一只金镯子套在自己的手腕上,显得他的手腕太小了。
想起他妈妈跟他开过的玩笑话,说这个金镯子是他妈妈结婚的时候他姥姥送给她的,他妈妈就说等他以后娶了媳妇,这个金镯子就送给他的媳妇,再等他的儿子娶了媳妇,这个镯子再传下去,这样一代代地传下去,这镯子就成了他们家的传家宝了。
他爸妈出去外头打工,贵重物品都不敢带在身边,在外怕给人偷去了,所以这些东西他妈妈都藏在家里头,不过这些东西后来都没能到他们兄弟俩的手里。林凛记得上一世他见他大伯母戴过这只金镯子,他认了出来,当时他就猜到是他大伯母拿走了他妈妈的嫁妆,他想要回来他大伯母还说是她自己的,真的是做了贼还敢喊抓贼。
人要脸,树要皮,这不要脸不要皮的人活着有什么意思呢?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活着就是不要脸不要皮的!想起那些人,林凛的眼睛眯了眯,这一世他绝对地不会再便宜那些人了!
在屋子里这么一拾掇一个中午就过去了,到听到外头王猛在喊他,林凛忙地起身应了一声,让他们小声点儿,出去开了门,说道,“浩浩还在睡觉,你把大嗓门收一收,别把人给吵醒了。”
“哦哦。”王猛手在嘴边做了一个封嘴的动作,意思是他绝对不会把人吵醒。
林森跟在后面一起进来,来的时候他带了些菜种过来给林凛。
“谢了。”林凛接过,笑道。
“客气什么?”林森看向林凛,两个人的视线对上,见到林凛脸上的笑,林森也感觉到林凛变得和从前有些不一样了。
两个人相视一眼,林凛领着他们往里面进来。
“你们先做题,等到后面空余时间我给你们讲题。”
“行。”
下午他们还是像上午那样各就各位地复习,猛子他们在做试卷,林凛还是继续看书。
听到屋子里林小浩的喊声,林凛就知道小孩儿醒来了,进去屋里哄了弟弟,给人穿了衣服拉了人出来。刚睡醒的小孩儿看起来蔫蔫的没什么精神,靠在他的身上,林凛一手搂着小孩儿,一手看着书,直到人有了精神了能自个儿坐着在本子上乱画,趁着这点时间林凛给王猛和林森讲他们不懂的知识。
时间过地很快,一个下午很快地就过去了。
“不用了,我们回家去吃就行了。”林凛要留他们下来吃饭,林森知道林凛家里如今的情况,他们都不好留在他家里吃饭。婉拒了林凛的好意,林森说家里还有活要帮忙,就跟王猛一起往家里回去了。林凛送了人出去,见人走远了,他站在门口望着外面。
他们家的房子是最早盖到这外头来的房子,这个时候房子前还没有房屋挡住,站在他家门口能见到外头的地里种的庄稼。林凛记得等到秋天麦子熟了,从这儿望去一大片的都是金黄色,金浪连天,望不到边,这是他记忆里的秋天最美的颜色。
不过再过十年,这外面也会盖满房子,也少了这一片大自然的美丽。
作者闲话:
小剧场:
有一天林凛拿镯子给周世海戴,明显的这只女人戴的镯子对周少来说尺寸太小了,戴进去很勉强。
周世海一脸懵逼:这是什么?
林凛认真脸:传家宝。
周世海:……
林凛再补了一句:我妈给他儿媳妇的传家宝
周世海一把捂住镯子,傻笑:丈母娘给的?哈哈哈……我一定好好戴着!
第17章情谊
西边聚满了红色的云霞,一层一层,重重叠叠,风吹着白云在飘动,云卷云舒。独落在田间的人家仿若遗世而独立,想来是家中半大的少年这个时候也在做饭了,小厨房里炊烟袅袅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