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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他讨厌的人呢,都被他从沙漠里召唤来的小朋友们好好招呼了一遍。
    其他人都说用这等手段杀人的都是阴险毒辣之人。
    但对于殷少湖来说,这叫礼尚往来。
    渐渐的,再也没人敢打殷少湖的主意了。
    殷少湖也成了无名居里仅次于萧别离的人物。
    美貌,和善,狠毒,残忍。
    这几个都是殷少湖的代名词。
    对于殷少湖喜欢的或者说不怎么讨厌的人,他们都觉得殷少湖是个美貌和善的好人。
    但是对于殷少湖不喜欢的那些人,他们只能感觉到殷少湖的狠毒与残忍,因为殷少湖的狠毒与残忍是他们最后能够看到的东西。
    殷少湖在边城荒漠里的无名居生活了十一个月,还有一个月他与萧别离的约定就要到期了,那个时候他又没有了生活的轨迹。
    到底该怎么才能够让萧别离把自己留下来呢?
    这几天萦绕在殷少湖心头的一直是这个问题。
    恰逢边城第一帮万马堂堂主的女儿办婚事,无名居作为距离万马堂最近的的酒居,同时也是万马堂暗地里的下属,无名居承担了为万马堂迎客的这一任务。
    所以无名居的人都很忙。
    但是殷少湖却是最忙的那一个,因为他不止要干活,还要动脑子,思索如何让自己留下来的这个问题。
    擦着桌子的殷少湖见同是跑堂的石头被叫去后厨搬酒了,殷少湖便走到了门口迎客。
    这回来的客人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少年。
    少年怎么说呢,很是违和,他穿着嵌着金丝的红衣,带着玉石抹额,脖子和手上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配饰,贵气逼人。
    但是一看到他的脸,你就会感觉到违和,你会觉得这个少年应该是一个浪子,那种放荡不羁永远对着阳光微笑的人。
    而不是这么一个像是由金钱泡出来的嚣张跋扈的贵公子。
    殷少湖上去将这位客人引到无名居里的空位上,低头俯身问道:“客官是吃饭还是住店?”
    那人道:“本少爷即是来吃饭的,更是来住店的。”
    浮夸。
    这是殷少湖对这个充满了违和感的客人的感觉。
    像是在演戏,又像是在演的像是在演戏。
    奇怪的客人。
    第2章 边城
    叶开来到边城的目的没人知道。
    但叶开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为了躲开那个可怕的丁家七小姐。
    但是还是被那个丁灵琳追上了。
    没有办法,他把路上遇到的强抢民女的未来万马堂女婿慕容明珠给揍了一顿,把他的那一身华丽的衣服扒了下来,扮作了慕容明珠。
    慕容明珠的目的地是边城的万马堂。
    于是叶开扮作的慕容明珠就来到了边城。
    边城这里距离万马堂最近的地方就是无名居。
    叶开知道这无名居的老板和万马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又是那万马堂的女婿,自然这无名居就得给他个面子。
    刚一进门他就将慕容明珠的嚣张跋扈演的淋漓尽致,处处展示着自己那浑身的铜臭气息,就差没在自己身上挂一个写着“老子很有钱”的牌子了。
    展示了好一番后,叶开才反应过来身边的小二在问自己是要住店还是吃饭。
    叶开自然又是一番浮夸的表演,将自己从慕容明珠身上抢过来的银子随意扔了几锭在桌上,叶开抬头傲气满脸道:“本少爷既要住店又要吃饭,去,把你们这里最好的客房开给本少爷,最好的美食也给本少爷端上来。”
    殷少湖低着头默默收了这几锭银子,点头下去通知准备客房和饭食。
    奇怪的客人他这几个月来见到的也不少了,殷少湖一直秉持着事不关己的态度,只做好自己分内的事。
    “老板,这位客人要天字一号房。”
    殷少湖将银子放在萧别离用来算账的小桌子上。
    萧别离手里玩着骨牌,饶有兴趣地看着在那里喝酒的叶开道:“这位客人是不是十分有趣?”
    殷少湖却对这个很有趣的客人没兴趣。
    对萧别离作了个无趣的表情,继续去招呼客人。
    门口再次走进来的客人,却是吸引了殷少湖的目光。
    进来的客人很奇怪。
    穿着一身黑衣,苍白的手拿着一把漆黑的刀。
    走路的姿势很奇怪,一般人是踏出一只脚以后迅速跟上另一只脚。
    而这位客人是先踏出右脚,然后缓慢地将自己的左脚拖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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