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眼见钟信朝雀儿躬了躬身,佝偻着腰,半拉半扶着疯妇,在众人或嘲笑或鄙视的目光中匆匆出了院门。
一边的钟仁已经点了根香烟,见他看得出神,便色迷迷地朝他脸上吐了个烟圈。
“那是老七的生母,一个疯婆子,有什么好看的。”
秦淮微微背过身去,不敢看他。因为他方才看到钟信扶着疯母,不得不往外拖扯她的背影,不知怎的,只觉心里和眼角都是一酸。
钟仁眯起眼睛,似乎已看透了他的心事。
“啧啧,这是做嫂子的心疼小叔了不是?我倒没看出来,你竟然还有这般心肠!”
秦淮已经控制住了情绪,朝钟仁堆笑道,“人家不过是触景生情,想到了自己身世而已,大爷又不是不知道,我也是从小父母双亡的人,才沦落到了那种地方……不过嘛,阿弥陀佛,万幸我福大命大,遇到了大爷,才能脱了火坑,进了福坑呢!”
秦淮急中生智,凭着对书中的记忆,赶紧给自己解围。
钟仁哈哈笑了两声,走到他身前,伸手勾住了他的下巴。
“既这么说,你是没有后悔嫁我了?我发现,你这几日好像长了点能耐,话说得愈发好了。不过,你便是心疼老七,也不值什么,不用怕我多心。以后我在外办事,你闲着无聊,就把他叫到房里解闷。那小子从小伺候我,捏背按腿的手艺还算不错,你要是身上乏了,便让他来捏一捏,左右都是自家人,也该多亲香亲香。”
秦淮点头称是,心里却像是窗外的晨风,吹来满天的疑云。
这话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对劲儿呢!
两人洗漱停当后,雀儿已带人送来了早餐。
雀儿如今早已不亲自动手,只在一边指挥着几个小丫头子,将各样早点流水价摆满了偌大一个八仙桌。
秦淮知道书中的钟家富甲一方,可是没想到竟然阔气豪奢到这种程度。
明明两个人的早餐,倒弄出十几样的东西,各种中西点心并小菜汤水,时令果品,看得他眼花缭乱。
原来这钟家不仅富贵,也和那个时代的很多豪门一样,既保持着老旧礼节和生活习惯,又极赶时髦,时兴的东西样样都有。像刚刚兴起的电灯电话、西式饮食,流行的西式装扮等等,在钟家都无一例外地可以看到。
秦淮见钟仁面前的多是西式点心,他自己平时常吃的也是牛奶煎蛋火腿那些,可是一想到秦怀是勾栏中的出身,便还是挑了两只蟹黄小笼、就着几样精致小菜,喝了一小碗红梗米粥下去。
食物入口,秦淮心中不由暗叹。原来从前小说中常见到的“锦衣玉食”,当真所言不虚。便仅是这早餐的东西,便已经美味异常了。
一时饭毕,钟仁嘴里哼着“十八摸”的小调,翻了会报纸,看到夹缝里一排治花柳梅毒的广告,忽地想到什么,忙叫了雀儿过来。
“我方才想起,今天上午已经约了个洋大夫见面,估摸着午宴时应该回得来。你告诉老七,家宴时辰快到的时候,让他带大少奶奶先过去便是。”
雀儿听他说到大夫二字,脸色微变,点头应允。
钟仁顿了顿,眉毛一拧,又道:“告诉账房,就说是我的意思,把那看管疯子的人扣去两个月的工钱。再有,饿那疯婆子三天三夜,我就不信,饿她个腿软肠空,看她还有力气跑出来疯!”
钟仁又交待了雀儿几句闲话,便急匆匆更衣去了。
秦淮站在窗前,看见他螳螂样瘦长的背影出了院门,心下一阵发凉。
听他吩咐雀儿办的事儿,心肠果然凉薄刻毒,相信他此刻对老七的所为,也一定是虚情假意,别有用心。自己夹在这样两个各怀心事、心狠手辣的男人当中,唯一应该做的,似乎只有一个字:
逃!
对于一个这样体裁的小说他看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以说,穿过去之后的角色,有各种千奇百怪的生存方式,不一定必须遵循原书的轨迹。
所以自己,干嘛一定要在这个满嘴仁义礼信、实则男盗女娼的火坑里煎熬。既担心失身给钟仁,又害怕被钟信报复,与其这样,为什么不干脆想办法逃离钟家、逃开这些人呢?
他刚刚有了这个念头,便觉得有一股奇怪的力量猛地击中了自己,从头顶到脚心,像是被一条无形的铁链穿透了一样。那是一种全身骨肉筋脉被撕裂般的痛苦,并伴随着心脏不受控制的收缩,让秦淮仿佛定在了当地,叫也叫不出,动也动不得。
“老天,我不逃,我不逃了!”
秦淮在心里拼了命地叫嚷着。
说来也怪,随着他发誓般的叫嚷,那股要命的痛苦竟然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他立在那里大汗淋漓。这可怕的症状,很明显是一种警示,告诫自己是不能逃离这本小说的。
秦淮擦了擦头上的汗水,仔细想了想昨晚穿书后的种种。
他有些明白了,自己似乎并不需要完全去走小说中的情节,也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去改变秦怀这个人物未来的命运。但是要让人物完全离开小说的框架,却是万万不可能的。
好吧,既然事已至此,想要在这钟鸣鼎食、尔虞我诈的豪门生存下去,秦淮,只能看你自己的了!
秦淮深吸了口长气,看了看墙角的自鸣钟,时辰不早了,自己这个大少奶奶,得赶紧收拾打扮了。
打开衣橱的刹那,秦淮忽然间明白了老太太叮嘱男媳作素淡打扮的原因。
这秦怀大概是出身勾栏的缘故,审美观似乎被桃红柳绿、攒金嵌银的俗艳给固定住了。
挂在衣橱里的长衫锦褂,一眼望去,不是朱红便是翠绿,更有鹅黄配着浅粉,我的天,他是真拿自己当美娇娘待的吗?
秦淮眉毛皱成了一字,在万紫千红当中挑拣了半晌,却还是一无所获。
忽然,秦淮眼前一亮,在衣橱最里面的角落里掏出一件黑色长衫来。
那被主人嫌弃的长衫在一片姹紫嫣红中看似素淡,可是细细看去,却是由一块质素极好的料子裁成,入手处极为光滑细腻。布料的颜色乍看是海青黑,却又隐隐可见一幅幅云团暗花,甚是生动雅致,配上纽襻上的银线滚边,整件长衫看起来素雅中又颇显贵气。
秦淮有些兴奋地将那长衫穿在真丝小褂之外,露出白色的领口与袖口,快步走到穿衣镜前。
啧啧啧,好一个斯文俊秀温润如玉的美少年!
这秦怀,还真是老天爷给的一副好皮囊,皮娇肉嫩,唇红齿白、身姿挺秀、要是生在现代,活脱脱便是小鲜肉中的极品。
这样的容颜,本已艳如繁花,更适合插在雪白的羊脂玉瓶中,浓淡相宜,才会相得益彰。
若像从前秦怀那般桃红柳绿,穿得七色彩虹一般,才真是玷污了这天生的秀色。
秦淮正在镜前左右端详,门外传来了钟信的声音。
“嫂子,园子那边已经摆得差不许多,看时辰,也该动身了。”
秦淮“嗯”了一声,握了握给自己加油的拳头,一把掀开门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