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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头对视,礼貌而疏离:“不用。”
    姜九笙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当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双眼,像极了高楼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饭,那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开口解释,声线温润,像清风拂过耳畔:“我住这里,七栋七零三。”
    哦,原来是新来的邻居,姜九笙礼貌地回以一笑,将那莫名生出的惊心动魄压下。
    电梯门开,男人靠右站着,按了数字7,指腹停在泛着淡蓝色光的按钮上,抬头看向姜九笙。
    她这才将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楼。”
    对方似无意地用指尖点了点那数字7,指甲修得整齐,是干净的莹白色,骨节纤细分明,匀称又修长。
    当真一副美人骨,连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赞叹:“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开眼。
    男人颔首:“谢谢。”
    看得出来他涵养极好,周身没有沾染半点纷扰尘世的浮躁,贵气又内敛,不像今日体育馆里的那位简公子,伪装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铜臭味,不像这个男人,是个真正的贵族,举手投足都是风度与精细。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卷 004:恋手癖遇上了洁癖
    姜九笙下意识地滚了滚喉咙,唱了四个小时,嗓子微哑:“我能,”顿了顿,终归失了礼貌,冒昧地问,“我能摸摸吗?”
    第一次见面便提出这样荒唐的要求,连姜九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她并非浮夸随便之人,归根结底,她想大概是对方生得太蛊惑人心。
    男人有些惊愕。
    她立马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
    见了鬼了,她并不轻信于人,却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这种陌生的熟悉感,让她有些手足无措,不自觉地心慌意乱。
    分明不曾相识,何来这种荡气回肠后的心神难宁?只是因为那双美得世间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恋手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们一前一后出了电梯门,背对着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哒。”
    门合上,时瑾抬起手,蓦然怔神,许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诚又痴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这二字时,温柔得听不见了尾音。
    夜九点整,莫冰的电话打来。
    姜九笙开了免提,一边往脸上拍水乳,一边朝衣帽间走去:“到了?”
    “嗯,在你楼下。”
    “我就下来。”取了件白色高领的针织毛衣,黑色卫衣搭配,姜九笙蹲下系鞋带,随口聊道,“莫冰,我多了个新邻居。”
    她性子并不热情好客,这突然被提到的新邻居,自然是有些不同。莫冰问:“重点是?”
    姜九笙背了布艺小包,锁门,朝电梯口走去,卫衣的帽子罩在头上,她低着头,嘴角带了笑,对着电话道:“他的手漂亮的不像话。”
    手控患者的重点永远在手。
    莫冰玩笑:“心动了?”
    姜九笙很是坦荡:“嗯,想私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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