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是,事实更离奇。
对他亦或者对她来说都并不是一件可以轻易接受的事。
他娶了郑鸣凰,她肚子里的却不是他的孩子,无论是这一生还是前一世,她从未对郑鸣凰抱过任何其他的想法,那大约不能归咎于他对谨姝爱的坚贞,事实上上一世他谁都不爱,对谨姝的好感,大多来自于年少的执念。
他一直记得自己是要把她从庵寺接出来的,他和她漂泊的那几年,他给她吹过无数的牛,他说他将来也要称王成相,如若是那样,他便要为朝廷效力,他这辈子都不耐为谁效力,兄长的事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后来他又想,不如自立山头,做个土皇帝。他曾吹过最大的话是,他要做皇帝,不是土皇帝,是天下之主。
不甘屈居人下,要做就做这世上最尊贵的人。
他的小阿狸,每次都捧场地点着头,偶尔还会给他鼓掌,“偃哥哥最厉害。”
那种相依为命的感觉,是谁都不可替代的。
但他对谨姝的喜爱,死在她嫁给傅弋的那一日。
其实也不能怨旁人,只能怨命运作祟,怨二人有缘无分。怨他自傲,怨他不够喜爱她,亦或者自私自大。
如果是那样,倒不至于让他觉得难受。
他对她,远谈不上情深意厚。
第35章
谨姝于他, 是一个故人。
一份执念。
前一世里,直到她死,他都是这样认为的。
他遇见她的时候仍是年少,而她则是年幼无知的年纪, 他记得的可能要比她多, 也更深刻一些。
但时隔多年,当他远赴山南同刘郅交手,而后求娶她的时候, 得到的却是拒绝的答案,他那一时说不上是愤怒还是嘲讽,只觉得叶家也好, 她也好, 都是愚不可及。
直到多年后的现在,跨过了一世再回头看, 他忽然觉得自己当时可能是出自一种难言的难堪。
他无法相信,亦无法接受,那个记忆里追了他二里路的小姑娘,并没有选择她。
那些年的流离岁月,是在刻在骨子里无法磨灭的印记, 以至于他时时会回想起那时候的阿狸。
一个倔强又柔软的小姑娘,迷迷瞪瞪的,有时显得笨拙异常, 但其实骨子里是很聪明的。
太聪明容易活不下去, 在无数人流离失所, 战乱波及到每一寸土地,无数的痛苦和波澜荡漾在这块土地之上,一个小小的生命的悲与喜是不值得被关注的,一旦认识到这种渺小和无力,会怀疑人活着的意义,一旦痛苦累积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结束生命是最终的归宿。
为什么要活着呢,为什么要挣扎呢,这世上都是苦难,活着究竟是因为什么?
她用稚嫩的身躯和一颗稚嫩的心,拼命在忘却那些痛苦和生命中无处不在的桎梏和泥沼一般的深渊。
他始终认为她是坚韧的聪慧的,那种坚韧和聪慧是她活在乱世的根本。
他是喜爱她的,不同于男女之间的情爱,他对她的喜爱更像是知己,像是朋友,像是相依为命的一种亲情,直到他送她去庵寺的时候,她追出来二里地求他不要走,他在心里,始终为她留了一块儿柔软之地,他告诉自己,一定会回来接她,他不能、也不忍心将她一个人留在这里自生自灭。
那块儿柔软是他往后岁月里披荆斩棘的无上源泉,他在这孤独又黑暗的人世间,是有一个可以牵挂的人的。
然而那个人“死”了,从此后他在这个世界上毫无依托。他变得更加冷漠了。
他记得自己追上傅弋时候,看到的那个长大的阿狸,她变了许多,无论是长相还是性格,亦或者说,她成了一个他完全不认识的人。
一个美丽的、毫无灵魂的、怯懦又毫无主见的女人。
同他记忆里的小姑娘丝毫重叠不上去。
那一刻,他的心里有什么崩塌了,轰的一声,震耳欲聋。
他转身走的那一刻,表情是冷漠的,整个人都是冷漠的,他的眼神里再也看不到那个追了他二里地,蹭破了膝盖也要膝手并行往前爬着追他的小姑娘了。
那个姑娘活在记忆里,活在过去,不在眼前。
他有时候觉得自己聪明,可有些事上,确切是蠢不可及的。
他那时只顾的上品尝当下那种深入骨髓的不舒服,然而却不曾想过,在婚事上,她又有多少的主动权,她嫁给傅弋,到底是心甘情愿还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他追上去的那一刻,傅弋在他眼里只是个低贱无耻窝囊的丧家之犬,所以连带着对他低眉顺从的她都觉得讨厌,可对当时的她来说,无论傅弋是什么样的人,他都是她唯一的依靠了。
在这群狼厮杀的混乱世道里,她只能依靠一个窝囊又草包的男人,于她来说,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时隔一世,他现在已经能原谅当时自己的自负和愚蠢了,物是人非之后,他很难对她很快产生熟悉和亲近之感,两个人在那个世道里,没有过渡就那样以敌对的方式出现,他做不到全身心去相信她,去照顾她,并不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但他无法饶恕和原谅的是,他们原本不必如此。
但在前世她离世的那段时间里,他深切地体会到了一种刻骨铭心的痛。
他记得自己去看过她一次,彼时谨姝对于她来说,是个时运不济的可悲故人,他心里有几分可怜她,还有几分感叹,并无太多的情绪存在。
她先嫁傅弋,后又被刘郅所霸占,她在后宅里度过了暗淡的短暂的一生,被人摆布,被人鄙夷,被人唾骂……她这潦草的一生,终结在这一场漫长的病痛之中。
听说她病了小半年了,身子弱得很,入了冬更是一天见一天的虚弱。
他觉得她确切是命不好的,因为在夺得这天下之后,他完全有能力抬抬手保她一命。但她却没机会了。
他问了太医,太医摇头说,就这两天了。
他站在屏风后头,隔着纱帐看见躺在里面的一个模糊的身影,记忆从最深处翻卷上来,他记起她小时候的许多模样,那些模糊的影子,让他心口莫名发堵,他不愿承认自己心有戚戚然。他抿着唇,说了句,“罢了,终究是咎由自取。”
他在想,当初如果她嫁给他,他一定不会让她落到这个地步。
是她自己选择的路,怨不得旁人。
他出了栖兰殿,抬头看外面的日光,许久没有动。
郑鸣凰走过来,站在他身旁,看了他一眼,低声说,“王上为何哭了?”
他摸了一下,不知何时落了一滴泪。
……
谨姝入殓的时候,他就在旁边,叶昶站在他身侧,仿佛自言自语,又仿佛无人可倾诉,低声说着,“我四妹妹,确切是福薄又可怜的人。她小时候身体很不好,祖母从外头带回来的时候,家里没几人把她当自家人。”
这一世李偃从来没问过,谨姝是如何进的叶家,如何成为了叶家的四女儿,还备受宠爱,甚至有着这样那样的传闻。谨姝也没告诉过她,她并不是那种会哭诉苦难的人,那些逝去的无法忘记的伤痛,于她来说,只有丢掉或者忘却,不会再提起。
但他并非是不想知道,而是因为前一世的那一刻,他都知道了。
“我姨娘并不喜欢她,但这么多年,并不敢动她分毫。因为她是祖母带回来的。”
“我祖母笃信佛,一生亦挚爱我祖父,祖父死的时候,我祖母许久走不出来。”
“谨姝长得很像我祖父年幼的时候,尤其那双眼睛,性格也像……”
第36章
李偃始终对谨姝的身世有所怀疑, 但并不十分明确, 他发现谨姝的地方是汝南附近, 那时候谨姝没多大,看穿着和神态就不像普通人家的孩子。
虽则乱世,但苦的大约都是穷苦人家,家里有权有势的, 想想办法总能活得舒服点儿。
不至于把孩子丢了。
谨姝也不像是走丢的,看样子她在那个破房子里待了挺久的,但应该也没太久,像她这么大孩子, 还是个清秀姑娘, 没有遇上人贩子除了运气好,应该是还没来得及被盯上。
她身上很少东西, 两件破衣裳,很旧了,颜色都不太看得出来, 但洗得很干净,没有乞丐身上那种惯有的馊味儿。
还有一个包袱,里面都是些碎东西,一个珠钗,断了一半, 单看做工应该不差, 珠子是玛瑙, 看色泽和通透度, 都不是次品。但很旧了,还有残缺,也说不清是捡的还是原本就有的。
一个盒子,端端正正放了一块儿石头,不是什么宝石,就是一块儿破石头,唯一的特别之处就是挺锋利的,但应该也没什么用。
一根竹笛,特别短,大概比他的手掌伸直了要长一点。上面有许多划痕,原本挂穗子的地方,只剩了一段残绳。
她会吹,但调子已经不准了。
她那时候大约三岁四岁或者五岁?
看不出来,很瘦小,他也没什么跟小孩子交往的经验,看着小孩儿都差不多。
看言行倒应该不小了,竟然还识字,普通权贵家的姑娘都不见得会识字,何况她这个年纪。
他观察过她许久,也问过,她只是摇头,一脸懵懂的样子,好似什么都不知道。但也可能是不想说,他也就没再问过。这世上形形色色的人太多,谁都有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哪怕是个孩子,他好奇不过来。
后来熟了之后,她倒是无意说过一些,都是些很细碎的细节,比如她家门前有棵槐树,比如后院的花什么的,但要是问她家到底在哪里,她就不知道了,有会儿会很安静地坐在那儿思考……或者说,出神。
年纪小小的,倒是挺深沉。
她警惕性很高,除了外表柔软单纯无害,骨子里其实很倔强,有时候更是倔强得气人。熟了之后才显得可爱一些,本质是个黏人的小孩。
客观来讲,她这个人,这个年纪,身上很多东西都是很矛盾的。
她很孤独,似乎也很想要安稳,但她给人的感觉好似她本来就没有家似的,安于流浪,也没想过去找家里人。有时候他会猜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灭顶之灾那种。但应该是没有,她经常做噩梦,同一个噩梦,这种情况下,大多那噩梦是内心深处最深切的恐惧,她之所以会认为是同一个噩梦,是她经常重复一句梦话:别赶我走……我乖……阿娘……
所以她大概是被赶出来的?
他实在不是很明白,她一个小姑娘,做了什么值得被赶出家门。
但她不说,也说不清楚,他就没问过。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做噩梦,更不知道自己说过什么。
但他其实是好奇的,这种好奇与不时的猜测让他没办法再对她保持旁观者的姿态,而且越是熟悉那种情感牵绊就越强烈,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地拍拍屁股走人,她还那么小,没有家,没有亲人,孑然一身,孤独没有依靠,离开他,估计活不了几天。
他没有那么强的同情心,也不是什么善人,街上大多是流离失所的穷苦百姓,被国家为了打仗强行征收的赋税压得抬不起头来,乞讨都是艰难,只能靠偷靠抢,人为了一口饭吃,什么都做得出来,多的是穷凶极恶之辈,可怜不过来的。但谨姝怎么说都是救了他一命,他没有那么狠的心。
何况她是个小姑娘。
两个人相依为命了两年,不知道是饿的还是怎么,她始终没长高,一副又瘦又小的样子,更加分不清年龄,他带她去找过一次家,她听他说家的时候,表情毫无波动,没有欣喜,也没有厌恶,好似那是一个与她毫不相关的东西,但她还是点了点头。
她是从那枚断开一半的珠钗上猜测她家可能在温县的,那是温县的一个首饰坊,上面刻着红玉坊的字样,店铺不怎么大,他有次无意遇到一个游商的时候偶然听来的,就带着她去了温县。
去了那个首饰坊,掌柜的看了看,点了头,说是自家的,但钗子看起来有些年头了,也不是什么独特的式样,一年卖出去无数支,谁家都可能有一支。
到这里,线索就断了,他领着她在那里逗留了月余,没事去城里转转,也没见哪里的宅子门前有棵老槐树的。
昨夜里,谨姝说起郑鸣凰的时候,他脑海里一直在闪烁着某些东西,直到这一刻,他才能屡清楚。
郑鸣凰的底细他没仔细探过,但基本的他都知道,温县人,逃难逃到了繁阳,面相好,被留在乐坊学琴,有回郑氏无聊点了乐坊的谱,郑鸣凰歌喉和琴艺都不错,独自弹唱了一首《凤飞兮》,一首颇不常见的调子,是汝南的乡音,郑氏老家也在那里,后来随着夫君辗转到了江东,已经离家很久了。
遂心下触动,多问了几句,郑鸣凰低声细语地将自己遭遇诉说了一遍,还提到了郑家一个旁支,郑氏顿感亲切,认定是本家出来的孩子,乱世之中竟流落到这地步,她那时候方小,但模样已经很好了,刚学了没几日,都能被派出来独自弹唱了,并不是她琴艺真好到可以独当一面的地步,而是她这样的模样招人疼,现下是还小,但乐坊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靠她色相捞一笔。
郑氏就怀揣着那些感慨和对这位本家之女的同情和怜悯就这样把人留在了府里做使唤丫头。
郑鸣凰是个懂事的姑娘,郑氏膝下寂寞,独自待在深宅大院里本就孤独,儿子跟着叔父四处打仗,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她所有的时间都在等待和守望,而郑鸣凰的体贴和陪伴,给了她莫大的安慰,留在府上不到一年,她就把人认到了膝下,翌年开春祭祖的时候,还带了她去宗祠。
李偃家里并不是什么显贵,父亲那一代还是乡人,兄长为了生计去做打手,在府里头给人看家护院,兄长是个手狠的人,做事也干脆,被主家赏识,做了护卫,后来被主家推荐去参军,进的就是静安侯的军队,当时郑氏还是静安侯的夫人为了拉拢静安侯座下几个得力助手才指给他的,郑氏家里是乡绅,比兄长出身要强一些,也没强到哪里去,说实话郑氏并不是个好妻子,年轻的时候善妒,愚昧,脑子不是太灵光,但又颇爱指手划脚,后来兄长出了事她才稍微稳重了一些,好似突然开窍了一般,做事都稳妥许多,为了孩子忍辱负重,至少在那种世道里,安稳地保下了自己和孩子,都是值得李偃尊重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