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胤川抱着大王,起了身,“我觉得我还是先走比较好,这猫自来熟,哪里都跑,刚我还说它不知道又钻哪里去了,没想到跑到这里来了,添麻烦了。”他对着程慈颔了下首,客气又疏离。程慈接上他的目光,心虚地垂了下目光。
然后他又对周岚说了句,“我就住在隔壁,如果和女儿聊过还有什么疑问,阿姨随时可以过来敲门。但我想我现在在这儿也名不正言不顺,不太合适,你们慢慢聊!”
周岚被这年轻人的气度和谈吐摄了下,一时竟也觉得自己确实唐突,程慈也一直抗拒,就算两个人真有什么,她硬是要不顾程慈想法把人拘过来,也实在不是长辈所为。就坡下驴地点点头,“若真是那样,是阿姨冒犯了,改明儿我叫程程去给你赔礼道歉。”
“那倒不用,都是小事。也是赶巧了。你们好好聊。”说完陆胤川就抬步走了。
程慈忙追了出去,送他到门口,郑重地鞠了个躬,“今天真的很抱歉。”上辈子一定得罪了月老吧,这辈子给她使绊子使得如此丧心病狂,这么一出闹剧下去,她在他心里什么形象,她真是不忍想。
陆胤川摆了摆手,这情况着实有些复杂,他一时竟也拿不准自己该对她做什么态度,一方面觉得她这又是纹身又是猫的,连他自己都觉得诡异,别说她爸妈想多。但如果真是巧合,那去年……啧,他最后也没能琢磨出来什么,只淡声说了句,“回吧。”
程慈送走人,怅然了片刻,赶紧回了屋子,屋子里还有两尊大神,一个两个三堂会审的架势抱臂看着她,“招吧!”
陆胤川不在,她完全就是放飞的状态,往沙发上一瘫,搓了搓脸,死猪不怕开水烫地撒娇耍赖,“招什么,真没什么。人的确不认识我,但我确实是喜欢他,上学那会儿认识,人学习特别好,学校风云人物来着,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不管你们信不信,租房子租到他隔壁真是巧合,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对面住的是他。至于我认识他朋友,完全是因为我昨儿个买东西太多人帮我提回来的……”
鉴于老妈和老爸太精明,自小说瞎话都没过什么好下场,这会儿索性彻底坦白了。
就是弱化了中学时候暗恋他的事儿,毕竟太丢人。谁家父母眼里孩子都是宝贝,哪能容忍这等窝囊事儿,她自己心里搁着就算了。
只说那时候就挺崇拜他的,去年见过一面,觉得挺不错的,还想追,今年恰巧有个工作机会在这边,就租了个老城区的房子,看看能不能有机会走近一点。
纹身当然不能承认是自己喜欢他到强行找共同点纹的,只说觉得好看,有个朋友是纹身师,她这出门在外,左青龙右白虎一看就很威风,就没人敢欺负了,所以才纹的,现在年轻人纹个纹身挺普遍的,哪就是学坏了。
至于那只猫,那只猫是个猫精,跟她真没关系。她还特意拿了那桶鱼给老爸老妈看,餐桌上还有“凶案现场”呢!
说完程慈摊了摊手,一副要打要骂悉听尊便的二皮脸样子,“反正,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你们信也好,不信就算了。反正这么一闹,人不定把我当什么人了,等这房子到期,我就赶紧换房子吧!我对谈恋爱有阴影了,以后都不想再谈了。今天丢人丢得里子面子都没了。”
唉!
唉唉唉!
烦呐!
老程拍桌子,一声爆喝,“那不行!”
程慈吓一哆嗦,诈尸一样挺起了身,“你干嘛啊爸!”
周岚一把拧在了老程胳膊上,“闭嘴吧你!”说完看程慈,心里琢磨衡量了片刻,觉得这都是小事,对谈恋爱有阴影才是大事,她这老大不小了,再不谈恋爱那还能行?
“说的什么气话,什么动不动就阴影的,三岁小孩儿啊你,妈也不是管着你,喜欢就去追,大胆一点儿。你们年轻人管这叫什么,闷骚!你闷骚不闷骚,什么年代了,还玩暗恋啊!”
程慈:“……您可真跟得上潮流。”
“但就一点儿,不准瞒着家里,你一个人在外头,爸妈都担心得跟什么似的,懂不懂?”
程慈叹口气,还是点了点头。
这事儿就这么雷声大雨点小地过去了。
两个人又非常八卦地问陆胤川家里情况,程慈哪里知道,再说什么跟什么都还没有,查人户口算什么事,她给搪塞过去了。
周岚和老程也没那么死板,就是性格强势了点儿,说清楚也就算了,没再多说什么,只是再三叮嘱她,识人要清,别两眼一抹黑扎进去。
仔细回味了一下,又说:“这小子不错,谈吐气质都好,看着就是明净人。”
程慈又想起他那酒吧来,别人一口一个三哥的,那可不好说。
但嘴上还是特骄傲回了句,“那自然,我看上的,能不好吗?”
“得了吧,八字还没一撇呢,还与有荣焉上了。脸皮怎么那么厚。”周岚自己都觉得没眼看,这闺女也不知道随谁,就在顶熟的人脸前头横,外人面前就是只兔子,都说程程乖又听话,都是假象。
“我自娱自乐不行吗?”暗恋已经那么辛苦了,不得自己给自己找点儿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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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相逢终有时(三)
俩人都忙,开车过来的,车里有给她带的东西,非常具有妈妈风格的大包小包吃的喝的,她下去一趟拿的时候下巴差点儿掉地上,“这我得吃到猴年马月去啊?”
果然世上最沉重的,是妈妈的爱。
“吃不完给你邻居送点儿,今儿把人闹了一通,一句对不起就完了?你就不能有点儿诚意?”
“那不也是你们闹得?”还好意思说。
“那人一年轻人,我一长辈出面,算什么事?你们年轻人好说话,你就说爸妈脾气暴躁一时情急,就那么个场面,搁谁谁不多想?随便编排点儿什么,示个好道个歉,有诚意点儿。再说,两个人在一块儿,总要有个契机,难道你不想去还想让我去?”
哎哟,还自己编排起自己来了,“没……”但是吧,别扭,真别扭,送这些也实在是不浪漫。但要是送点儿浪漫的东西好像更奇怪?哎,都是什么事儿。
爸妈都是大忙人,今天抽空来看她,就是看看她生活环境,看完了,除了对面那个隐患,其他都挺好,也没再逗留,逮着她花臂又骂了一通,问她能不能洗掉,听说齁贵,差点儿又揍她一顿,眼不见心不烦地让她把外套穿上,没穿一会儿她嫌热又脱了。
好不容易把人送走了。
程慈送他们到楼下就上来了,十分钟后,她抱着酱牛肉各种酱菜家常小吃还有她最喜欢吃的豌豆黄啊小点心在发呆,踯躅了二十分钟后,她忽然想起来自己有傅子鸣的微信,忙摸出手机,给傅子鸣发了条信息。
你们,在家吗?
傅子鸣几乎是秒回。
在。
跟爸妈解释清楚了?
程慈依旧想撞墙。
嗯,今天实在太对不起了。
我妈妈给我送了很多酱菜小点心,都是她自己亲手做的,让我给你们送点儿算赔礼,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不喜欢。
傅子鸣回了条语音,语气挺欢快的。
赔礼倒是不用了,不过我们很乐意尝尝你妈妈的手艺。
程慈心情终于扬了点儿,紧接着一阵心跳过速。
那我给你们送过去!
她把手机揣兜里,抱了一个箱子往外蹦走了。
到了304门口,程慈才稳重地理了理头发,按门铃。
陆胤川开的门,换了衣服,一身休闲装,黑色运动裤,黑色t恤,头发理得很短,寸发,上学那会儿男孩子总是觉得这样的头发丑,总是不乐意理这么短,但程慈就特别喜欢陆胤川留这样的头发,干净、不动声色的张扬。
“进来吧!”他让了下。
程慈身子不争气地一个激灵,原本没打算进去,她就是来送个东西,但听见他声音,下意识就顺从地走了进去。走了进去之后还反省了一下自己为什么就没有拒绝?太不矜持了,太没出息了。
“不用换鞋。”他的声音就在她身后,她感觉整个后背都麻了,很乖巧地点了下头。小心翼翼地踏了进去。
傅子鸣正在厨房切水果,探头出来看了一眼,“哇,妹妹,你这胆子很大啊,不怕进狼窝。这屋里可俩大男人呢!”
程慈一瞬间有点儿窘,半晌才憋了句,“没事,你打不过我。 ”
陆胤川意外地挑了下眉,听一个小身板的姑娘说这样的话,那反差还是挺明显的,乐了,“练过啊?”
程慈装完逼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谁家装逼,尴尬地笑了笑,“没,开玩笑,就学过两天格斗。花架子。”
“坐吧!”陆胤川指了指沙发,然后也进了厨房,冰箱里拿了两瓶饮料,啤酒,“没别的,凑合一下。”
程慈接了过来,没开,握在手里,听着他的声音,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
“今天,真的很对不起,我爸妈脾气比较急,我……”
陆胤川开了易拉罐瓶,灌了自己一口,打断她,“解释清楚就好,不用再道歉。”
“嗯。”程慈把东西往他面前推了推,“随便拿了点儿,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傅子鸣端了水果出来,搁在她面前,然后目光盯着那箱子透明瓶瓶罐罐保鲜盒,“啧”了声,“都是肉啊!”什么酱牛肉啊……之类的。
程慈一阵心虚,“就,早上听你说的。他喜欢。”
傅子鸣笑了笑,没说话,看这表情,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刚和程慈微信的时候还在问陆胤川,“怎么想的?”
陆胤川照旧是那副没什么表情的面瘫脸,“不知道。”能怎么想,这事儿已经超出了他能力范围。
“显而易见,结合去年的情况,人妹子显然喜欢你挺久了啊!”
陆胤川有些迷茫地面瘫着脸,“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傅子鸣踢了他一脚,“你欠不欠?”这是一正常男人能说出来的话吗?哦,他不正常,变态来着。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得处理一下吧!你要是对人没意思,趁早说清楚,暗恋这事儿吧!跟走火入魔差不多,一旦钻到牛角尖里,很难走出来,你不能让人得道升天,就趁早劝人回头是岸,就当做件好事了。”
“嗯。”
“待会儿叫人进来吧!”
“嗯。”
“说话别太直,小姑娘脸皮儿都薄。”
“嗯。”
傅子鸣看着他那副样子,也非常认同他的自我认知,这倒霉玩意儿到底有什么可喜欢的?大概是看脸吧!这个现实的人间。
程慈出来的急,也没想着进来,依旧没穿外套,那条胳膊露在外面,简直司马昭之心昭然若揭,整个人都快烧透了,坐立难安,“你别放在心上,我没什么别的意思,也不是特意跟过来住你附近的,就真是碰巧,那天跟中介跑了大半天,就看中这边儿了,我也不知道你住在隔壁,也没要打扰你的意思。我……没什么事,那我……先回去了。”
傅子鸣拉了她一把,“等一下,你也别紧张,他又不是什么神仙。咱把事儿说清楚吧!你喜欢他啊?”
程慈脑子一瞬间炸开了花,喜欢吗?能不喜欢吗?不喜欢这会儿慌得找不着北的混乱都是因为什么啊!但就让她当着他的面儿,她又说不出口,总觉得这喜欢说得太轻易,就不真诚了。
傅子鸣挠了挠头,“对不起啊!我这人吧比较直,就是你们说的那什么直男吧!没别的意思,喜欢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就是,哎,操……”傅子鸣看着程慈跟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无措地坐在那儿,顿时觉得自己太不是东西了,这话说得太急了。眼神横了陆胤川一眼,意思是你自己的事儿自己解决。
陆胤川坐在程慈左手边的沙发上,两腿敞着,背靠在沙发背上,手里捏着一个易拉罐,这会儿拇指微微摩挲着瓶身,垂着头,目光似落非落地洒在程慈身上,问了句,“你认识我?”
这感觉,挺微妙。
程慈点了点头,“嗯,初一认识的,那时候你初二,后来升高中,也在同一所高中,不过我高二下学期的时候,你转走了。你可能不记得我,我比你矮一届,也没什么交集。”说起来,寥寥几句,可对她来说,是整整四年半。其实学校就那么大,喜欢一个人处处是偶遇,刻意制造偶遇也非常方便,加上学校的人半数都认识他,任何一点儿小八卦都能钻进耳朵里,想了解他,一点儿都不难。
她转走的时候还有半年就是高考了,后来她升高三,还听说过,他考上一所不错的军校,她一边替他高兴,一边惆怅,觉得自己离他越来越遥远。她想努力追他都没门路,都说为爱上北大,想想都伟大,但要是让她跟着他去上军校,她也是做不到的。成绩没那么变态,体质也不达标,再说,也不知道他考的到底是哪所军校,招不招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