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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八十年代之出逃[穿书]
    作者:空山澜月
    文案:
    穿到八十年代的第一天,叶清舒对上苍感激涕零,认为自己肯定是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能回到和平年代。
    结果第二天就得知,父母想用她去跟人换亲,给弟弟娶媳妇儿。
    面对这个有诸多可怕陋习的小山村,叶清舒心里只有一个字: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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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逃到城市站稳脚跟后,叶清舒才发现自己穿进了一本书里,是书中嫉妒成性的女炮灰,而住在自己隔壁的貌美邻居小哥居然是书里阴郁暴戾的大反派。
    叶清舒看了一眼正勤勤恳恳帮自己干活的邻居小哥。
    他除了有点不爱说话,怎么看都是一个温柔善良、热心单纯的好男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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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明煦家隔壁搬来了一个乡下丫头,土里土气但有一手赚钱的本事,附近好些人都对她虎视眈眈。
    温柔善良、热心单纯的好男孩——展明煦:“谁再敢多看我家清舒一眼,劳资把他眼睛生抠下来!”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甜文
    主角:叶清舒 ┃ 配角:预收文《太监穿到九零年代》求预收~求作收~ ┃ 其它:
    第1章
    掉进丧尸堆里时,叶清舒以为自己会惊声尖叫,然而并没有。
    她内心很平静,自从末世来临,死亡的阴影就一直伴随着每一个人,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会死去,或者某一天会变成以人为食的丧尸。
    在末世中,每个人都在艰难求生,大多数人也都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包括叶清舒,父母亲人早在末世来临的时候变成第一批丧尸,她没什么好牵挂的。
    不过让叶清舒意外的是,她没有感受到意料之中的疼痛。
    又一次被困在某个小城市的顶楼,无聊时,她曾与朋友猜测,在丧尸化的过程中,病毒有会不会让脑子渐渐僵硬。
    现在,这样的情况没有出现在她身上,不过她不是科学家,只是一个异能不太强大的普通女孩,猜的不对很正常。
    叶清舒的脑子不仅没有僵化,反而越来越清醒了。
    也许是清醒到了极致,她感觉自己开始出现幻觉,鼻尖嗅到的丧尸腐臭味在一瞬间消失,不仅如此,她还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说话。
    “娘,她不会死了吧?”说这话的是一个男人,听声音年纪应该不大。
    只是他说话时表达出的情绪听起来不是担心或者伤心,而是紧张、恐惧,甚至有点气急败坏。
    那男人是个普通的乡下汉子,声音跟外貌不太搭,十六七岁的声音,外貌看起来却像二十好几的庄稼汉,皮肤被晒得黝黑,中等身材,身板挺壮实,此时站在一米外。
    床边还站着一个身穿砖红花棉袄的中年女人,身量矮小瘦弱,三角眼,高颧骨,看起来有点儿刻薄。
    棉袄的尺寸明显跟她身材不搭,上面有一个补丁,但也比那男人身上的衣服好多了。
    从衣服的新旧程度来看,中年女人身上的衣服,很明显是新做的,但是这个年代,崇尚艰苦朴素,就算做新衣服也要在衣服上缝一块补丁,要不然可就太打眼了。
    而床上躺着一个双目紧闭、面色苍白,大概十五六岁的姑娘,这大冷天,身上只盖着一张旧棉被。
    中年女人艰难地咽了咽口水,伸出微微颤抖的手,探了探姑娘的鼻息,松了一大口气,转身对着男人骂道:“瞎说啥!这不是还有气儿呢!这赔钱货命硬,且死不了!”
    “真没死啊?”男人的脚没动,就站在原地探头探脑,生怕这赔钱货死了自己要担上一个杀人犯的名声。
    这会儿正严打呢,偷个鸡蛋被抓到都要送去劳改,万一赔钱货真死了,他捞不着媳妇儿不说,还有可能要吃枪子儿。
    “要不,我去请陈大爷过来给她瞧瞧?”男人还是不太放心,陈大爷原本是个赤脚大夫,现在是大队里的乡村医生,还有个正儿八经的办公室,看点儿小病小痛还是可以的。
    中年女人白他一眼:“请啥请?请他一趟就得费好几个鸡蛋,万一要吃药还得花钱,咱家现在哪有闲钱?”
    男人一想,娘说的也是,要是家里有闲钱他也不用拖到现在才说上媳妇儿,别人家多少都有媒婆上门问问,就他家,连媒婆的影子都没见着一个,还不是因为太穷了。
    “娘,你看着她点儿,我去镇上一趟。”男人说完也不等中年女人回话,一溜烟儿跑了。
    “狗蛋!狗蛋!”中年女人唤不回人,只得在后面骂骂咧咧:“成日不着家,不知道一天到晚跑镇上干啥!一年公分也挣不到几个,幸好这会儿不是农忙的时候……”
    ‘嘶——’叶清舒这会儿刚吸收完原身的记忆,没等感慨一下,手上就是一痛,她皱着眉睁开眼睛瞪了旁边的女人一眼,骂儿子就骂儿子,为什么要掐她?
    看到叶清舒醒了,女人先是一喜,死不了就好!又看到她敢瞪人,女人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哟~大小姐醒了?高中生还真是了不起呢,连我这当娘的都敢鼓着眼儿瞪,个丧门星、赔钱货,我看那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得亏你没考上大学,要不然啊……”
    叶清舒急忙把被子扯起来遮住自己的头,到不是怕了她,只是这大婶骂人就骂人吧,说话还喷口水,也不知道多少年没刷牙了,那口气实在令人窒息,叶清舒怕自己刚醒过来又被她熏死。
    这大婶应该就是原身的母亲王桃花,原身的名字也叫叶清舒,从小跟着奶奶长大。
    原身父亲卫大强和母亲王桃花育有三女一子,大女儿卫红已经出嫁,四妹卫小雨年纪还小。
    刚才说话的男人应该是叶清舒的三弟,卫大强夫妻俩千盼万盼才盼来的儿子卫建国。
    叶清舒是二女儿,也是这夫妻俩第二个孩子,大女儿是第一个孩子,就算不喜欢至少也好好养大了。
    第二胎还是个女儿,这不上不下的排行,又是个赔钱货,卫大强和王桃花就想着把她送人算了。
    但是那年头大多数人家里都好几个孩子,乡下家家都过得不宽裕,就算想抱养都是要抱养男孩儿。
    赔钱货送人没人要,生她时又在冬天,王桃花就跟卫大强商量,干脆就把这赔钱货扔到林子里让她自生自灭。
    没想到这个二女儿被扔林子里后,疯疯癫癫的老太太又抱回去自个儿养着了,卫大强夫妻干脆就不再管她们俩。
    从此祖孙俩相依为命,叶清舒也随了老太太的姓。
    老太太姓叶,她时而疯癫时而清醒,就这样也磕磕绊绊地把叶清舒养大了,还送孙女去上学,平日叶清舒的吃穿不比村里其他孩子差。
    王桃花不是不眼红,按理她的儿子也是老太婆的后辈,还是嫡亲的男孙呢,凭什么供一个丫头片子不供她儿子?
    可王桃花不敢闹,她曾经闹过一次,被疯疯癫癫的老太太举着菜刀围着村子追着砍了几刀,要不是冬□□服穿得厚,估计要见血。
    一个疯疯癫癫的老婆子,又是她婆婆,还是王桃花先招惹的人家,也不能送监狱吃牢房去。
    大队长又不向着王桃花一家,不仅不向着,王桃花还被生产队大队长数落了一顿,说她不孝,卫大强是个怂的,也不敢帮老婆出头,最后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
    王桃花不敢再去招惹这疯老婆子,双方相安无事十几年,直到叶清舒长大,王桃花夫妻俩就又蠢蠢欲动起来。
    叶清舒顺了一遍原身的各种关系,心里着实为原身感到惋惜。
    在这个年代就算只是高中学历是很不错的,就算在2019年,乡下能上高中的人也不是大多数,很多人念完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就跟着父母或者同乡外出打工去了。
    可惜,原身因为这一场风寒病死了,她还有个卧病在床的奶奶呢。
    对了!奶奶还病着呢!
    叶清舒一把掀开被子,把还在骂骂咧咧的王桃花吓了一跳,王桃花上手就要拧她:“你作死呢?”
    “滚开!”叶清舒懒得跟王桃花废话,推开王桃花就往外走,既然继承了原身的身体,叶清舒当然会帮她照顾奶奶。
    想到奶奶,不知道为什么,叶清舒的心里头沉甸甸的,仿佛存着什么事儿,又像是有什么可以做却没做到的愿望,叶清舒甚至觉得,这不是自己的情绪,有可能是原身的情绪在影响着自己。
    王桃花被推了一个踉跄,原本还在咒骂,结果看到叶清舒跑到隔壁老太婆的房间里,瞬间没声儿了。
    她怕叶清舒跟这老太婆告状,老太婆不知道怎么入了生产队大队长的眼,遇上老太婆的事儿,大队长总是护着这老太婆的。
    万一她们去大队长那里告状,自己可不得吃不了兜着走?王桃花下意识就想往自己家里跑,跑到一半,遇上一个大娘把她拦住了。
    第2章
    拦住王桃花的大婶盯着她身上的衣裳问:“大强媳妇儿,你这是新衣裳吧?不过怎么看起来大了好几圈儿?不像是你的尺寸啊。”
    王桃花被那大娘这么一说,旁边提着藤篮或背着背篓,结伴路过的其他大娘大婶儿就注意到了她。
    快要过年了,不少人结伴一起去镇上买年货,王桃花这是恰好遇上她们从镇上回来。
    其中一个仔细看了看王桃花身上的衣裳,又上手一摸,嚷嚷道:“这不是我帮清丫头做的新衣裳吗?还是前段时间叶大娘特地叮嘱我帮忙做的,说是攒了好久的布料,啧啧啧,我说大强媳妇儿,你这可做得不地道啊,人祖孙俩过得艰难,弄点布票不容易,你这个当娘、当儿媳妇的不帮衬帮衬就算了,怎么还能去抢人家的衣裳?”
    “就是,这衣裳穿在你身上也不合适啊,人家小姑娘水灵灵的穿起来那叫娇俏,你一大把年纪,那脸比灶里的炭还黑,穿这种色儿的,也不嫌燥得慌。”说这话的是跟王桃花不对付的人,她其实跟叶清舒和叶大娘也没什么交情,就是看王桃花不顺眼,只要王桃花不舒坦,她就高兴了。
    真要说肤色,她们谁也不比谁好。
    其实这些大娘大婶儿并不全是为了帮叶清舒讨公道,只是听说叶清舒高中毕业了,没能考上大学,万一想嫁村里呢?
    这些人都不傻,先不说她读书的事儿,就说干活,叶清舒干活可是一把好手,自从她能挣工分后,她们祖孙俩的日子比以前好过不少。
    现在嘛,谁家娶了她,谁就赚了!
    娶村里和附近几个生产队的媳妇儿,怎么也比买来的和换亲的便宜体面,这些妇人并不觉得换亲、买媳妇儿这样的事儿有什么不对,这村里有不少汉子媳妇儿就是这么来的。
    国家提倡自由恋爱,但是在这小山村,这种事情别人家里私底下做,对外就说是娶的,谁管得着?
    更何况,那叶老婆子听说病重了,等她一死,没准娶叶清舒都用不着出嫁妆,卫大强家这些年又不管她,要给嫁妆也不给卫大强家,那嫁妆给了叶清舒,她还不是得拿回婆家去。
    不管怎么算都是婆家得好处。
    就算她不嫁村里,嫁了城里人或者自己考进工厂当工人,那也是一条人脉,毕竟一个村子的,多少能攀上点儿关系,怎么着都比卫大强那一家子废物强。
    王桃花下意识想跟她掐起来,但身边的其他人也跟着说她这事儿做得不对,王桃花又不是那能舌战群妇的人。
    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卫大强是个怂货,王桃花也是个只敢在家里耍横的人,现在这么多人围着她瞧热闹,可把她燥得恨不得找条地缝儿钻进去。
    “我、我,这不是清丫头病了,我急匆匆跑过去没来得及穿棉衣,那丫头心疼我这个当娘的,借给我先穿穿。”
    王桃花到没蠢到跟人说这衣服是叶清舒送给自己的,要真这么说才是被人笑掉大牙呢,谁不知道叶清舒跟卫大强家关系不好,能送她衣服才怪。
    跟王桃花不对付的大婶就笑了:“啧啧,要说还是清丫头性子好,你这当娘的对她不好,也愿意借衣裳给你,不是说忘记穿棉袄吗?你赶进去穿自己的,这年头布料难得,谁家都没有富余,你穿了清丫头的,她穿什么?听说人还病着呢,你可不能霸着不还,我们可看着呢!”
    王桃花气得咬牙切齿:“呸!我可不像你,连婆婆被子里的棉都不放过!”
    那大婶也不生气,反而顶了回去:“那也比连口吃的都不给婆婆的人强!”
    乡里乡亲的,谁不知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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