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女配在七零》
作者:远眠
文案1:
芙洛拉在盖亚大陆闯荡时,有两件事最让她意难平:
一、生命母树赠她的这个名字,实在是太不符合她“杀伐果断”的性子了;
二、不知道哪个杀千刀的传谣言说精灵食素,她走哪别人都给她吃草!
意外穿成异时空华国七十年代曙光大队的林喜妹,这两个问题仍旧让她困扰得很。
名字是改不了了,吃肉嘛,倒是可以争取一下。
身体娇弱一碰就红?精灵族远攻了解一下;
重生女主虎视眈眈?分家打脸发家致富抢人头套餐你值得拥有。
文案2:
为了吃肉,喜妹“无所不用其极”,杀过野猪开过山,采过茶来忙种田。
为了吃上一口好吃的肉,最后,她把自己给嫁了。
谢知青:……你爱我还是爱我做的红烧肉?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种田文 爽文 年代文
主角:林喜妹 ┃ 配角:预收《七十年代小知青》《穿成年代文男主的娇气包妹妹》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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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唉……”
芙洛拉自认是个见过大世面的精灵,走南闯北什么都不曾怕过,可这已经是她近段时间以来叹的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次气了。
可是现在她面对的情况,实在让她有些高兴不起来。
自爆之后还能捡回一条小命,确实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大好事,虽然换了个壳子,不再是精灵了,但是不是精灵也是有好处的,比如说,再也没人在她吃肉的时候投以怪异的目光了。
活着,能光明正大吃肉,多好!好得让她对那个当年在盖亚大陆传谣言说精灵食素的王八蛋的愤恨都少了一丝丝。
可是,她现在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没肉吃!
不光没肉吃,稍微好点的白面都是没影儿的事。
自打穿越成了曙光大队的林喜妹,她已经足足两个月没吃上正常饭菜了,每天除了玉米糊糊就是红薯糊糊,还是清汤寡水的那种,吃得她恨不得连叹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更可怕的是,就这样的生活水平,还是十里八村数得上号的那种。
芙洛拉只想感叹,这个所谓的华国1970年,到底是个什么可怕的存在啊!
“对着稠得能插筷子的糊糊愁成这样,整个曙光大队也只有咱家喜妹能做得出来了。”就在她端着碗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次叹气时,一道阴阳怪气的女声突兀传来,划破了农家小院中的寂静。
芙洛拉睨了说话人一眼,嘴角绷直,不带丝毫情绪地回道:“三嫂还是专心拆你的被面吧,省得妈等会回来又该骂你了。”
不是恶小姑对嫂子说话不客气,单听三嫂自己之前说话的那个语气,也知道她可不是什么温和性子。
芙洛拉的穿越跟普通意义上的穿越不太一样。因她携着精灵族至宝自爆而产生的时空乱流不光将她的灵魂体带到了这个完全不同于盖亚大陆的时空,还给这个时空带来了一些“小麻烦”,搅乱了此界的时空,等时空乱流停下的时候她才发现身边跟了个小尾巴——二十年后死得凄凄惨惨的土著林喜妹。
她们两个灵魂停下来的时候,恰好就停留在这个时空中因意外落水而刚刚断气魂散的十岁喜妹身边,本来该代替这个十岁小姑娘活下去的理应是三十岁横死的喜妹自己才是,芙洛拉的天性和自幼所受的教育都不允许她为了自己活着剥夺别人本该拥有的生命。
事实上,三十岁喜妹的灵魂确实进入那副躯壳了,可不到三分钟,轻飘飘的灵魂又一脸痛苦地爬起来了,死活不愿意再重活一回,二话不说就直接飘去了最近的鬼门投胎去了。
走之间,她将自己的记忆一股脑地给了因不是此界土著而不能立即投胎转世的芙洛拉。
灵魂即将消散的情况下,芙洛拉压根没时间细想或是细看记忆了,只能先附身续命。
现在距之前的穿越已经过了两个月了,结合已经去投胎了的喜妹的记忆,和这两个月的所见所思,芙洛拉才知道,为啥那个倒霉孩子死活不愿意重生。
吃得没滋没味,穿得灰不拉几,家里还有一堆奇奇怪怪的人对她“虎视眈眈”,要么想要从她嘴里抠吃食,要么想要抢她的布票衣裳,要么想要跟她“共享”屋子……甚至还有一个想毁了她的一切的重生女主。
外部“敌对势力”林立,壳子的自身条件还差得要命,不说像精灵族那样铜皮铁骨了,可是连这个世界普通人的一半水平都比不上就有点过分了吧!
发现这个躯壳属于身娇体弱瓷娃娃、痛觉神经极为发达的时候,芙洛拉脸都绿了——这么不能打,还怎么靠自己吃上肉?!
正是因为有了几次一不小心蹭破皮痛到生理性泪水止不住的“教训”,面对三嫂的阴阳怪气,芙洛拉,哦不,现在是喜妹了,才没有像她还是芙洛拉的时候那样直接上去帮她洗洗嘴和脑子。
既然打不过,那就只能搬靠山了。
林家这一代总共四儿一女,除了喜妹这个老来女,其余几个都早早结了婚生了娃,有了小家之后必然更为自己的小家着想,各房的媳妇儿也各有各的小心思,可是,甭管背地里有多少小心思,林老太都是这个家说一不二的当家人,除了喜妹以外,任谁都不敢在她面前大小声,更别提反抗她的权威了。
果然,一把林老太搬出来,之前还在阴阳怪气指桑骂槐的林三嫂瞬间就息了气焰,婆婆对小姑子的疼爱有目共睹,万一小姑子真去婆婆那拱火,她不倒霉才怪呢!
怂了的林三嫂只得小声嘟囔道:“这不是在拆嘛……”
喜妹懒得跟她多说,仰着脖子三下五除二将碗里的糊糊倒进嘴里,艰难地吞咽完之后,顺道舀了一瓢水把没什么油水的碗给洗了,才迈步出了院门。
甭听林三嫂说的什么稠得能插筷子的鬼话,林老太给喜妹留的糊糊确实要比其他人的要稠一些,却也只是能清楚照见人影和模模糊糊照见人影的区别,能插筷子的稠度是农忙时壮劳力才有的待遇,这种青黄不接的时候,即便林老太再疼喜妹,也绝对不可能给她开这种小灶。
吃糊糊都只能混个水饱的日子喜妹实在是有些受够了,正好她的身体将养得差不多了,林老太也早就松口允许她出门了,她昨天就应了隔壁大伯母家芳芳的约,打算今天跟她们一起上山看看。
林芳芳是喜妹大伯家大堂哥的女儿,与喜妹年岁相近,性格也好,虽说两人之间差了辈儿,但她却是原身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
芙洛拉穿来之后,为了将记忆与现实对上号,消除陌生感,没少跟芳芳套话,虽说主要目的是套话,在与其相处的时候,她对原身这个好朋友也颇有好感。
故而,当芳芳问她要不要一起上山打猪草采野菜的时候,她欣然同意。
虽然跟着别人一起行动可能会有不方便的地方,但是就算喜妹想要自己一个人去,林老太也不能同意啊!
若不是她说是跟芳芳一起去,林老太觉得芳芳这丫头相对来说还比较靠谱,她这回上山之行说不准又要像之前的数次提议一样泡汤了。
林老太对喜妹这个老来女本就看得跟眼珠子似的,上回落水又险些要了喜妹的小命,要不是实在忙不过来,她都恨不得随时跟在女儿身边了,生怕女儿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出事。
喜妹虽然不太适应林老太的这种担忧和紧张,但既然已经是人家的女儿了,就还是从善如流地在家窝了两个月。
直到实在憋不住了,才有了这回的上山活动,她非常怀念,也非常期待此次山林之行。
吃肉还是继续吃糊糊,在此一举!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张,球收藏球评论球收藏作者专栏鸭~
第2章
曙光大队地处华国中南部,因着有山有水,在过去的灾荒年间过得还算可以,起码不似有些地方白骨遍地。
但正因为这种山地多耕地少的地形限制,也使得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始终过着稍微有些艰难的生活,鲜少有人真的饿死,但吃不饱穿不暖是人们的常态,像喜妹这般脸上还有几分血色的人压根没几个,更多的是面黄肌瘦满脸菜色的人。
喜妹出门之后便去了隔壁找芳芳,与她一起出门找生产小队里其他要上山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会和。
等跟大部队见面了,喜妹才对原身记忆里人们贫苦的样子有了真切的认知。
原身年初便没有去上学了,因着落水一事,林老太死活不愿意让她出门,故而,她穿来两个月,最多也就是在家附近的几个伯母婶娘家串串门,还真没怎么见过其他人。
而林家在曙光大队第三生产小队基本属于中上家境,林老汉兄弟三人都是勤勉能干的壮实劳力,林老汉本人行三,上头两个哥哥本来就会多照顾他几分,他本人还是老革命,每月都能领到一些国家补贴的,日子自然差不了。
故而,喜妹这两个月所见到的人,脸色虽算不上多好,却也不似现在见到的这些人一样凄惨。
是的,凄惨。
凹陷的眼眶,黑瘦的脸颊,补丁叠补丁的破旧衣裳……周身的“气”都是有气无力不甚活跃的。
精灵族有一种天赋,可以看到生物周围一种无形的气,虽说以精灵族的天性会更喜欢看植物一些,但看人的气也不是不可以。
见到大家这么凄惨的样子,喜妹突然开始担心她们会不会变成自己之前在盖亚大陆见过的亡灵法师手下的尸人,这才忍不住使用天赋技能观了她们的气。
观气之后,她才微微松了一口气:虽然气不太活跃,但大多人的气倒也不弱,不会轻易散掉,也就不会变成恶心的尸人了。
“小姑姑,等下上了山,大家就会各自散开找野菜打猪草,你可得跟紧我啊,千万别乱跑,要是我把你给弄丢了,我妈得打死我嘞。”跟着大部队出发上山之前,芳芳再次对着喜妹叮嘱道。
虽然喜妹才是长辈,芳芳却不敢真拿自己当要被照顾的晚辈,要是喜妹这个小姑姑当真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了事,即便她是隔房的侄孙女,林老头和林老太也能扒了她的皮,具体后果参见上回导致喜妹落水的林二哥林夏生家的二妮儿,现在林老太见了二妮还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呢。
当然,芳芳也不止是因为害怕长辈责罚才千叮咛万嘱咐,她很喜欢喜妹小姑姑,本来就是不希望她出事的。
虽然村里很多人都说喜妹被林老太养得太过娇气,地里的活儿半点不沾也就算了,家里的活儿都不干,是个十足十的懒姑娘,芳芳却觉得,自家小姑姑哪哪都好:声音好听,长得娇憨好看,皮肤娇嫩白皙,不像她又黑又糙……
而且,小姑姑又不是因为懒才不干活的,只不过是因为皮子嫩,一干活就容易受伤,三奶奶才不让小姑姑沾手的。芳芳觉得,要是她有一个这样娇软的女儿,她保管也舍不得让女儿干那些糙活,村里人就是吃不到葡萄才说葡萄酸!
喜妹对芳芳的心思一无所知,闻言面上自是乖巧地应了,心里却在嘀咕道:要是全程跟紧你,那我今儿岂不是又吃不上肉了?那怎么行!
芳芳对自家小姑姑没有任何怀疑,见她点了头,便放心了,远远对另外几个玩伴挥了挥手,示意她今天不跟她们一起了,便拉着小姑姑的手上了山。
现在正值夏初,虽然此时才约莫八点出头,但太阳的炙热已经不遗余力地撒向了人间。山下的温度已经有些高了,反倒是山上因为树荫的缘故要清凉不少,再加上时间不早了,众人都顾不得说笑,加快了上山的脚步。
喜妹和芳芳缀在大部队后头,不紧不慢地走着。跟其他人不一样,她们俩今天算是上山来玩的,打猪草采野菜只不过是顺道的事,自然就没有那么着急了。
“她们走那么快,是知道哪里有野菜要去抢么?”喜妹好奇地问道。
原身因为这个破脆皮体质,压根没怎么参加过这种上山采野菜的“集体活动”,故而,喜妹问这话问得毫不突兀。
果然,芳芳没有觉得奇怪,直接回答道:“都这个季节了,野菜都老了,摘野菜也不过是为了给家里省个菜罢了,有什么好抢的!她们跑那么快,是因为现在不早了,再磨蹭下去上午的上工就要晚了。”
现在正值夏种,虽说麦子还不到收获的季节,田间地头要忙的事情却仍旧多得很。早间上工之后,队上会放队员回家休息一会,捯饬捯饬自家的自留地,等到了九点半左右,队员们便又该去上工了。
听她这么已解释,喜妹便明白了,一边继续跟她说笑,一边装作好奇的样子问这问那,目光却不着痕迹地打量着山里的各个小路和荆棘丛林。
既然打猪草采野菜并不是一定要完成的人物,芳芳就不想带着小姑姑跟队上那些人扎堆挤了,脚步一拐便迈上了另一条小径。
“小姑姑,我前几天在这边发现了两颗刺泡儿,隐蔽得很,估计还没被人摘走,我带你去摘刺泡吃呀!”芳芳怕喜妹会觉得无聊,兴冲冲地开始用自己觉得的好东西来诱惑她了。
照理说,喜妹在盖亚大陆吃过那么多好吃的果子,理应不会被这种小野果诱惑到才对。可被芳芳这种诱惑的语气一说,喜妹便觉得有些受不住了,身子自动开始回忆起之前林老太偷偷塞给她吃的刺泡的味道,口舌生津。
不是她没出息,实在是这两个月吃得太差了,对比之下,酸甜的小小刺泡简直是人间美味。
可爸妈忙得很,压根没多少空闲时间上山去找刺泡,他们又不准她自己一个人上山,所以,她这么久就吃到过一两次,还是林老太心疼她才去摘了偷偷塞给她的,不然让几个侄子侄女看见了,又得撒泼打滚要分。
“好啊好啊,我最喜欢吃刺泡了。”喜妹觉得自己可能是受了这幅躯壳的印象,说话喜好越发像小孩子了,但这并不影响她双眼迸发出喜悦的光芒,乐呵呵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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