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心懊恼的范飞自然没能听出丁诗晨语气中的那丝慌乱,只呆若木鸡地看着收银员刷卡的动作,然后机械地跟着丁诗晨走回售货柜台拿手机。
这番对话后,他心中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阵地已彻底失去。
他觉得自己和丁诗晨之间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丁诗晨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无视贫富差距地喜欢上了自己,而自己也很讨厌她这种颐指气使的霸道性格。而性格决定命运,决定人生道路和感情道路,所以,在丁诗晨展现出了真正的性格之后,他和她之间已经彻底完了……
nnd,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失恋了!可是这叫失恋吗?这不还没开始吗?
范飞在心中苦涩地琢磨着,一时间怎么也想不明白。
从天堂到地狱,原来只需要几分钟,比坐电梯还快。
范飞觉得自己就像坐了一趟过山车,那种刺激的滋味永生难忘。
范飞的神情有些恍惚,自然也就没注意到丁诗晨离开时没拿发票。
“美女,你忘了拿发票了。”售货员提醒道。
“不要发票,我又不报销的。”丁诗晨回头说道。
“发票是保修凭证,这款手机保修一年的!”售货员提醒道。
“用不着保修,这种手机一年内是不会坏的,一年后如果坏了,扔掉就是了。”丁诗晨头也不回地说道,一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德行。
她还尽可能地加快了脚步,仿佛那张发票上沾满了可怕的超级细菌一样。
范飞听了这句话,更是如霜打的茄子,连话也懒得说了。他觉得丁诗晨和自己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自己就算削尖了脑袋,也挤不进她的那个世界,况且他也根本不想挤进去。
也不知自己以前怎么会对她有好感的,看来还是被她的外貌和表面性格给迷惑住了……
范飞左思右想,一时间满心的懊恼。
丁诗晨今天的表现显然有些反常,比如不要发票之类,但如果仔细观察和分析,还是有迹可循的。以范飞思虑缜密的性格,若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必定会发觉这件事的异常之处,从而认真思考其中的原因并找出症结所在。
但所谓关心则乱,范飞作为一个没经历过感情之事的闷骚处男,此刻早已是方寸大乱,完全处于“不识庐山真面目”的被动状态,原本还算有些小机灵的脑袋也就自然不好使了。所以在受了这一连串的刺激之后,他那本来就很强的自尊心便再次作怪,让他十分冲动地在心里和丁诗晨主动划清了界限,并且觉得这样的理由也足够向自己的父亲交代了。
而许静则始终静静地看着丁诗晨,眼神里也多了一些玩味和一些说不清的东西。
之后,丁诗晨又帮范飞办了张手机卡,给他选了个尾数带8的号码,并为此多交了两百块钱。
范飞提着那个装着贵重手机的礼品塑料袋,一言不发地跟在丁诗晨身后,一时间觉得心情很灰败。他也很讨厌这个手机,因为这不是什么定情信物,而是分手纪念品。
他很想把它给扔了,出门就扔!
可他内心里终究是舍不得的,他没有糟蹋值钱东西的习惯和历史。
而丁诗晨见了范飞脸上重新挂上的这副灰败表情,也没说什么,只默默地办着上户的事,神情颇有些黯然。
见了这两个闷嘴葫芦赌气般的诡异一幕,一旁的许静好几次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忍了下来,没有吭声。
一直等到所有事情都搞定,三人并肩走出商场时,范飞才勉强打起精神,随口问了一句:“你们住哪?”
“怡香园。怎么?想当护花使者送我们回家?”许静见丁诗晨没有接话,于是笑道。
“怡香园?”范飞就像被人从长长的恶梦里给叫醒了,语气有些飘忽和惊讶。
“是啊,我和诗晨都住那,怎么了?”许静用疑惑的眼神打量着范飞。
范飞的脸色阴晴不定,似乎在想着什么心事。丁诗晨和许静不知道他搞什么花样,都怔怔地望着他。
半晌后,范飞才定了定神,挤出一个笑脸,答道:“哦,没什么,我只是听说怡香园是传说中的富人小区,挺牛的,我还从来没去过。正好想送你们回家,今天就顺便去开开眼界吧。”
他已从刚才的郁闷中勉强恢复过来,语气也有些恢复了正常。
因为听到怡香园这三个字,他便忽然想起了父亲刚才说过的讨要工资的事,那个包工头史亦的前妻郭琴就是住在怡香园小区里。而怡香园小区的保安措施很严密,外面的人想进去必须要和业主先电话联系。自己的父亲第一次是假装成去装修的民工侥幸混进去的,第二次则直接被保安拦住并盘问了很久。
范飞对父亲受辱一事极为愤怒,早已经在课堂上想好了怎么去追债,帮父亲出这口恶气,现在的关键就是要能自由出入怡香园而不被保安拦下来,才能展开行动。
而现在,显然是自己进去踩点的好机会,一定不能放过!
一想到这件事,范飞就像被打了鸡血一样,浑身都重新充满了斗志。
失恋的事有够痛苦,一时半会也想不明白,所以他就决定暂时不再想这事了,把全部注意力转移到替父追债的事情上去。于是他又咬着牙,让自己从痛彻心扉的初恋失败中重新振作了起来。
虽然有些闷骚,还很小农,但这家伙的意志力还真不是一般的顽强。
“送我们回家?不行,我爸今天回来了。”
听了范飞和许静的这番对话,丁诗晨也像是被人从梦中惊醒,有些慌乱地答道。
“我又不去你们家,我只是想在小区里逛逛,看看风景。”范飞云淡风轻地说道。
他当然不会傻到去丁诗晨家冒昧拜访,让丁诗晨受到无穷无尽的盘问,更何况现在他心态已大变,就算丁诗晨死皮赖脸地邀请他去,他也是不会去的。
听了这话,丁诗晨便不再推脱。如果是范飞单独送她回小区,就很惹眼,哪怕是不进家门,她也怕在小区里遇到熟人,被人搬弄是非。好在此刻有许静在一起,倒也不用担心什么,这就是三人行的好处。
于是三人便一起往大操坪的方向走去,只是人虽然还是那三个人,但情况已有了微妙的变化——丁诗晨仍然在左,许静仍然在右,范飞却主动走在了许静的右边,和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许静显然不太适应这种变化,眼神一直怪怪的,脸上却挂着得体的微笑。
而丁诗晨则将头扭向左边,拼命地眨着眼睛,仿佛眼里被风吹进了沙子。
“许静,手机怎么个录音法?”
走了一会之后,范飞便从盒子里取出了手机,向许静打听手机的录音功能。
“你设个快捷键吧……”
许静接过手机,不咸不淡地解说了几句,说只要电池和内存够用,就可以一直录下去,一般可以录几个小时,不过这终究比不上专业的录音笔,效果和录音时间都要差一些。
范飞听后心中一喜,赶紧询问了一下录音笔的情况,又追问在哪里有卖,许静便指着斜对面的一家商店,告诉他那里就有卖。
“你们等我两分钟,我买根录音笔,马上就出来。”范飞点了点头,大步走进那家商店。
丁诗晨和许静都不傻,知道他是为追债公司的事情而去买“作案工具”,不由得相视苦笑,却也没法拦他,只得站在商店外等他。
见范飞进了店子里,丁诗晨走到另一家面包店的橱窗外,蹲下身子,看着玻璃橱窗内的生日蛋糕。
一旦背对着许静,丁诗晨脸上的笑容就彻底消失了,神情迅速地黯淡下来,她死死地咬着嘴唇,一副要哭的表情。
许静仿佛看穿了丁诗晨的心思,悄悄地走到她的身后,忽然猛然把她的肩膀扳转过来。
“干嘛?”丁诗晨站了起来,尽量摆出镇定的表情,但眼睛根本不敢看许静。
“眼圈又红了吧?你可真傻,这样做值得吗?你看他现在把你当成什么人了?我早说了他不是什么好货,他就是一头蠢驴,不,驴都比他聪明一百倍!”
许静从书包里掏出一包餐巾纸递给丁诗晨,没好气地说道,“喂,想哭就哭吧,憋着会死人的!”
“你说什么啊?我干嘛要哭?”丁诗晨垂着头看着脚尖,倔强地不肯去接那包餐巾纸。
“你就死撑吧!”许静冷笑道。
丁诗晨咬着嘴唇不说话,然后转过身去背对着许静,这回却将头仰得高高地,望向天空中那抹灿烂的晚霞。
天很高很蓝,晚霞也很绚烂,就和她刚出校门时看到的几乎完全一样。但或许是心境变了,那抹晚霞此刻在丁诗晨的眼里红得格外刺眼,就像蚊账上的一抹蚊子血,让她忽然有些恨。
“喂,你真相信抬头望天就能把泪水逼回去?”许静忽然间转了性子,有些同情地低声说道。
丁诗晨没有吭声,也没有转身,却忽然用劲地捏紧了拳头。
她捏得那样用劲,甚至在手背上捏出了两条细细的青筋。
她似乎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忍着没有开口。
许静注意到了丁诗晨手上的这个细节,似乎被吓了一跳,赶紧退开了两步,嘀咕道:“好了,我不打扰你了,你继续……”
第四十章 红尘
正在店子里挑选录音笔的范飞忽然愣住了,因为街上虽然喧闹,但他离丁诗晨和许静的距离只有十来米远,以他的超人听力,稍一留心便听到了她们之间的这几句对话。他对于许静讽刺自己的那句话自然是有些生气,但一时间却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他只知道,从许静的话来分析,丁诗晨现在一定很难受,难受得想哭。
可她既然不喜欢自己,又为什么会难受?范飞一时间不太敢深想。
他只知道,自己刚才是有意地气她的。但自己既然已下定决心和她各走各的路,为什么还要刻意去气她,这一点范飞自己同样也想不通。
想不通就不想了,范飞摇了摇脑袋,选了一只录音时间达十小时以上、价钱也比较贵的录音笔,然后快步走了出来。
范飞走出店门的第一眼,便看到了正仰头望天、神情淡然的丁诗晨。
不知为什么,尽管丁诗晨脸上没有表情,范飞的心中却猛地一悸。
因为她的这种表情,让他忽然想到了“心如死水”这个词,觉得她现在就像一个迷了路的孩子,十分无助和绝望。
迟疑了一下,范飞走上前去,正想对丁诗晨说点什么,许静的手机却忽然响了。
许静刚接通电话,脸色就变了,惊叫道:“什么?我爷爷绝食了?”
范飞本来是对许静有些不满的,但听到“绝食”二字,也有些惊讶,不由得竖起了耳朵倾听。等许静打完电话,范飞又追问了一阵,便弄清了来龙去脉。
原来许静的父母在省城上班,许静也是在省城出生和长大的。许静13岁时,她的奶奶死了,她父母就准备把许静的爷爷许逸凡接到省城来。但许逸凡很不喜欢省城,说自己既不懂省城的语言,也没有什么亲戚朋友,去了肯定不习惯,死得更快,所以坚决不肯去省城定居。因为许逸凡年老多病,许静的父母便给他请了个小保姆照顾他,还准备给他再找个老伴,但许逸凡对死了的老伴感情很深,所以坚决不肯续弦。
许逸凡独自生活了近一年,只每日里下棋解闷,弄得快得老年痴呆症了,于是向儿子和儿媳妇叫苦,嚷着要把孙女接到身边照顾他,以解寂寞。许静的父母没办法,同时也想让女儿从小就培养独立生活、照顾他人的能力,最后就狠心把许静送回老家陪伴老爷子一、两年。
按许静父母的估计,许逸凡左右也就是一两年就会升天,不料许逸凡见了可爱的小孙女,顿时精神百倍,身体也渐渐地好了,看情形再活个十年八年也不成问题。
这一下便轮到许静郁闷了,她正是需要父母关爱的年龄,却独自回到了对她来说无异于异国他乡的老家,于是整日不是发呆就是上网,很少出门。许逸凡心疼孙女,知道小孩喜欢动物,于是开始不停地买一些宠物回来,从哈士奇狗到小猫,从鹦鹉到金鱼,种类繁多,家里简直成了动物乐园。
这一下许静倒是玩开心了,每天放学后便溜狗逗鱼喂鹦鹉,倒也忘记了寂寞。
后来许静认识了同一个小区的丁诗晨,两个小女孩在一起玩得不亦乐乎,后来还成了同班同学,就更是形影不离了。加上许静现在年龄渐长,兴趣转移到了交友和网络上,也就不太在意那些宠物了,有时还觉得宠物多了会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不卫生也容易招惹病菌,便多次和她爷爷提过,要把这些宠物送走一些。
但许逸凡整日里伺候这些宠物,已经培养出了深厚的感情,怎么也不肯送走任何一只宠物,许静也只能由他去。
对于宠物,许逸凡是越玩越上瘾,后来也不知从哪里高价买到了一只据说来自新疆的小仓鼠,更是视如珍宝,仿佛一下子找到了人生的终极乐趣。
这是只罗伯罗夫斯基小仓鼠,属于沙漠侏儒仓鼠,这种鼠是所有宠物仓鼠中体型最小的一种,体型只有成人的拇指大小,却也是速度最快的一种。许逸凡养的这只仓鼠是一种叫“白婆婆”的珍稀品种,全身毛色雪白,长是挺可爱。同时它的能力超强,能跳很高,而且跑起来快如闪电,甚至身上的毛发颜色还经常能随着环境自动变化,十分神奇,与同种类的仓鼠迥然不同,仿佛来自火星,不是这地球上的品种。
这只小仓鼠很活泼,也很认主。它不喜欢和陌生人亲近,但对主人许逸凡却格外亲热,整天在许逸凡脚旁跑来跑去,却从来不会被他踩到。而许逸凡出门时,口袋里也必定揣着这个小东西,并亲热地叫它“婆婆”,仿佛把它当成了老伴。
小仓鼠既认主又听话,从不到处乱跑,几乎是寸步不离地跟着许老爷子,有时睡觉时都会钻到许逸凡的枕头旁趴着,也不怕许逸凡翻身时把它压瘪。许逸凡也把它当成瑰宝,几乎达到了“含在嘴里怕融了,捧在手里怕化了”的境界,弄得许静都有些吃醋,抱怨这只该死的仓鼠取代了自己的地位。
这只仓鼠甚至还有一身抗毒的本领。许逸凡有一回带着它去农村的一个朋友家作客,一不小心,小仓鼠就溜到了厨房里,将墙角里的一小包老鼠药吃得干干净净,然后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许逸凡发现后伤心欲绝,借了把锄头挖了个坑,准备把它埋掉,结果刚放到坑里,小仓鼠就一个翻身跳了起来,活蹦乱跳地啥事都没有了。许逸凡还以为老鼠药是假的,但他那朋友告诉他,这是剧毒鼠药,以往也药死了不少老鼠,许逸凡这才知道是小仓鼠本身有抗毒的神奇能力。
而就是在那次误食鼠药事件之后,失而复得的许逸凡就百感交集地给小仓鼠改了个名字,从“婆婆”改成了“红尘”,大约是觉得它死而复生,从此可以忘却红尘了吧。
许静却怀疑这是一只受了工业污染,产生了奇异生化变异的仓鼠,所以连老鼠药都药不死它。她屡屡劝爷爷把这只仓鼠给人道毁灭掉,否则万一哪天弄出鼠疫或咬伤人之类的事就麻烦了。不料爱鼠心切的许逸凡根本听不进去,还痛骂了许静一顿,责备她没有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