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榆心中充斥着疑惑,但也没有迟疑,直接就从管家手里接过了手机。
“喂?珩闫?”
“……嗯,是我。”电话那头迟疑了一下,接着一道有些清冷的声音传了过来,经过了设备传播已经有些微失真了,却还是能听出那声音的美。
初听是清冷,细细回味时却能发现它是略带沙哑的。
微微上翘的尾音,仿佛要绕进人心里似的,就像是那一块夏日里将融未融的巧克力,粘稠、甜腻,透着一股渗透人心的、让人迷醉的芳香。
明明是那清冷的声线,是一道严肃而又正经的男声,却偏偏让人一听便觉得心跳加快,呼吸急促,真真是勾人得紧。
而叶榆向来是一个最会欣赏的人,又怎么可能听不出温珩闫声音里暗藏的勾人了。
那声音就像是轻羽拂过心间,撩人不已,却又不负责,转瞬即逝,只余痴人在原地沉醉回味。
叶榆:啧啧,神仙勾人的功力又上一层楼了啊!
男色撩人,美色误我啊!
不过,好得也相处的有段时间了,叶榆现在对温珩闫的声音还是有些抵抗力的,不至于一直沉浸在里面,很快便回过了神。
“怎么突然给我打电话了,是有什么事?”回过了神来了,心中的疑惑自然便浮现了出来,温珩闫可不像是没事会联系人的人。
叶榆皱了皱眉头,思索了两下,却并不记得自己最近有和这尊大神有什么要紧的合作,要紧到能够劳烦他“屈尊”亲自前来过问。
“没什么事……就是想问你,为什么突然就决定要回去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道略微有些生硬的声音,粗略听上去,若是不了解的人,甚至可能会听成指责:“你现在正处于发展时期,贸然将公司转移回国内并不是一个好的决定,你不该就这么感情用事,说搬就搬的。”
不过温珩闫刚说完心里就后悔了,脸上浮现出了懊悔的神情。明明是想问她发生了什么事,自己有没有能帮到的地方,却未想一出口,却变成了这样。
也不知道听完后,阿榆会怎么想。
叶榆听到这话,轻笑了一声,随意的往办公桌上一坐,将右腿微微抬起,搭到了另一条腿上,手指蜷缩起来,轻轻扣了两下桌子。
原来,神仙眼里自己还会感情用事了!我一直以为,大家眼里我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冷血杀手了,最无情无义了!
神仙这么高看我了!
“我这次的决定并不是感情用事,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经过深思熟虑的话,你该知道你现在的阶段是做需要稳定的。”本来温珩闫准备说些什么缓和一下气氛的,可一听叶榆的回答,皱了皱眉,指责的话脱口就出。
“是,按照常理来说是这样,可也没有谁规定一定要这么干啊。国内这么好的市场,现在不进去分一杯羹,我不甘心了。”
“那……也稍微缓缓,缓上一段时间,时机也不会就这么消失的。”温珩闫最后还是劝说了一句,若是自己在叶榆这个时候,他未尝不会这样选择,虽然激进了些,但也算拼一把,失败了大不了就重来。
可现在是叶榆面临这个情况,温珩闫到底是舍不得,万一她失败了,怎么办了?
就算自己能帮她,可温珩闫舍不得,舍不得自己的女孩尝受失败的滋味。
我的女孩,骄傲的活着就好。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点感情用事的因素在里面。”叶榆有些无赖的说道,那我就是感情用事了,怎么了,您能把我怎么办!
听着温珩闫又劝了一句,叶榆知道他是为了自己好,不然不会做这讨人嫌的事,一再阻拦,心中划过丝丝暖意,可是自己也有自己的选择,叶榆还是没有听从他的建议。
温珩闫听着叶榆有些无赖的话,倒是愣了一下,随后有些无奈的笑了笑,自己倒确实是不能拿她怎么样。最后只是给了她一个承诺,有事就联系,但凡能帮的,绝对不会推辞。
总归有我在她背后,就算真的摔跤了,又怎么样了?
难不成,我还扶不起嘛!
另一边,叶家所在的大院
叶榆要回来的消息传进了大院里,不亚于是向水里投进了一颗炸弹,掀起了一池波澜。
那一群从小就活在叶榆阴影下的大少、大小姐们,对此颇有些爱恨交织、百感交杂,一时间竟也说不出是想她回来多一点,还是不想她回来多一点了。
有那么一群人甚至都已经开始准备办派对了,声称这是死前最后的狂欢,可见叶榆对他们造成的心理阴影有多大,不过是听到了她要回来的消息,就已经做好了临死前的准备。
但比起他们的百感交集,有那么一个人却是不一样的,他对于这件事有的只有开心和雀跃。
她,真的要回来了!
本以为以后都再难相见的人,现在却突然要回来了,让温泽突然间只觉得有些不真实。
可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自己的女神了,温泽心中又有了些阴影,这样的自己,她还会喜欢吗?
不,不行,她就算不喜欢了也得喜欢!
再说了,她怎么可能不喜欢我了。在她周围难不成还能找到一个比我还优秀的人吗?温泽有些自傲的想。
毕竟,比他有作为的年纪都比他大,跟他同龄的还没几个能有他厉害的了。
本来自己私生子的身份还能算是污点的,可现在自己已经被温家认回去了,可以算是温家正儿八经的大少爷,也是温珩闫嫡亲的侄子了!
再多的污点,只要提起自己的亲叔叔是温珩闫,那也就什么都不算事了。
毕竟,那可是温珩闫啊。
而且,温珩闫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依旧活得清心寡欲,周围五米内还能活着的女性生物都没几个,还基本都是手下,看样子是根本不会结婚了。
那将来他创办下的这偌大的商业帝国,要找人继承的话,作为他哥哥儿子的温泽,很明显是最有可能的。
就冲这一份可能,众人也会愿意捧着温泽的,捧的人多了,有时候温泽都会生出一股错觉,仿佛自己已经是温家掌门人了,已经继承了温珩闫的商业帝国了,可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了。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温泽把叶榆当白月光,也就只是当白月光而已,就算刚开始会有些若得若失,可到最后他也不自觉的就会觉得,叶榆根本不可能会不喜欢自己。
更何况,在温泽心中叶榆本就对自己有意思,毕竟当年她可是对所有人都爱理不理,只对自己是特殊的。
她肯定也是喜欢我的,可能只是基于女孩子的矜持,再加上当时自己的身份不够,所以才忍痛放弃了我,然后带着情伤远去国外疗伤。
温泽想着想着还有些心疼,她那么喜欢我,这些年看不见我,她该是怎么度过的啊。
都怪她家的那群老顽固,肯定是他们看不上我的身份,叶榆又那么孝顺,所以我们两个有情人才会就这样硬生生的被分开了!
可现在不一样了,之前她离开时,是自己还没回温家,可现在自己已经回温家了,难不成还配不上她吗?
温泽都已经想好了,等叶榆回来,自己就和她说可以跟她前去拜访她的父母,好好打打他们的脸。
就这么想着那个场景,温泽都觉得有些神清气爽,却根本不去想,人家好好一个叶家大小姐,从小被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小娇娇,为什么一定要去喜欢一个根本没见过几面的私生子。
若是让叶榆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些什么的话,恐怕会直接建议他去看医生,毕竟脑补是病了,不治要命。
而且叶榆能力那么强,自身条件要比他好得多了,他就算是有天大的可能会继承温珩闫的公司,可那又怎么样,他又不是温珩闫,有那么大的能力的人根本不是他,叶榆那么骄傲的一个人会看的上他嘛!
再说了,他的一切底气都是基于温珩闫会把公司传给他,可这又怎么说的准,说到底他也就是温珩闫的侄子罢了,还不是正儿八经的侄子,只是一个一朝转正就猖狂的私生子。
这是得有多大脸才会觉得自己配人家叶家大小姐绰绰有余了,毕竟不谈温珩闫的势力的话,叶家可并不比温家差。
而温珩闫的势力本也不算在温家里的,他自从成年以后,再也没有踏进过温家老宅一步,后来在国外读书、创业,干脆就一直在外面,全世界的飞,很巧合的是再也没有踏入过a城。
所以,温珩闫和家里的关系究竟怎么样也是个未知,如今众人愿意这么捧着温泽,捧着温家,也只是在赌,赌温珩闫对温家还有那么一丝情谊,赌输了也没什么,可要是赌赢了,那就是天大的机遇啊。
温珩闫,那可是多少人耗尽了无数心力,也没机会得见一面的人,但凡有那么一丝可能,谁又会愿意放弃了。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吧,哪怕那个人并不是很愿意理会这些鸡犬,可自会有旁人因为他而让着、捧着。
就这样,在多方的关注下、众多各色的情绪交杂中,叶榆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