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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道最后,林老根的语气中有种得意求表扬的味道。
    林阿默看看他爹手里的银子,想了想,心中算了一下。
    他爹每天去码头干半天活,累死累活的也就赚个二三十文,如果让这人借住的话,每天就算白赚八文钱,再如他的爹愿,去给这人跑跑腿,找一下什么亲戚,忙活几天码头不需要人了,不用他拦,今年他爹也去不成码头了,也算是两全其美。
    心里一合计,林阿默觉得可行,配合朝他爹笑着表扬了一下“爹你真聪明了!”然后才走到吴擎远面前,叮嘱。
    “好,让你在咱家住可以,不过咱家院子姑娘女人多,你得注意点,还有一晚上八文钱的住宿费,吃饭你自己解决,你看行不?”
    “没问题。”
    吴擎远没有犹豫的微笑点头。
    他的五官极其灵敏,两人说的悄悄话他全都听到了,他目光隐晦的打量面前的少年,心里留了个意,看来林家做主的人是林老根这小哥儿,老子听儿子的,这家父子倒是有趣……
    第9章
    既然事情商量好,大家就不再耽搁,林阿默扶着周哥儿跟林老根先回家,林天宝跑去找村里的赤脚大夫李大叔。
    吴擎远倒是有心上去帮忙搭把手,出个力气背一下,但那周哥儿是个要嫁人的小哥儿,按照这里的规矩不太方便,所以他继续安静的跟在后面走。
    期间,他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叫林阿默的少年身上,不是他看上别人了,而是他觉得这少年很有趣。
    换成其他人如果相貌长得丑,性格大多会变得怯弱安静,但这林阿默却恰恰相反,十分活泼。
    别看林老根是他爹,但一路上吴擎远观察,在林家父子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这个林哥儿,少年很有主见,说话做事儿干脆利索,浑身充满了一种积极的朝气,很是吸引人。
    虽然他的目光很隐晦,可盯着人看久了别人还是会感觉到的,所以林阿默很快就发现了他的目光,回过头来。
    不过吴擎远也不躲闪,大方的微笑朝他点头,一点都没有被抓包的自觉,倒是让林阿默脸颊微不可察的红了一下,他还是头一次有陌生男人看到他不讨厌还冲他笑的。
    虽已经习惯了别人看自己丑的目光,可没人不在意自己的样貌,所以吴擎远没有任何厌恶鄙视的目光,林阿默一瞬间就对他多了几分好感,对他的防备戒心少了点儿。
    林阿默本来就不是内向的人,一旦戒心放了下来,他就开始主动询问吴擎远的来历了解各种信息。
    那一点儿都没有这里小哥儿的矜持,看得林老根暗恼都怪自己当爹的粗心,大男人教不来孩子,把小哥儿养成这种性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孩子本性轻浮呢。
    吴擎远没有这种想法,林阿默问什么他回答什么,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就和对方熟悉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啊,早就听说海上危险,没想到真是这样的,那你能活下来真是太幸运了,你放心,这附近的村子我和阿爹都很熟悉,到时候我也帮你去打听打听,要是找不到你亲戚,你就在咱们村住下来好了,咱们柳树村虽然不富裕,但离镇上县里都近,出行方便……”
    常年生活在村子里的林阿默没见过什么市面,本性如同大多数村民一样淳朴,听完吴擎远的遭遇很同情,再加上因为吴擎远没有厌恶嫌弃的表情他心生好感,很热情的帮他出主意。
    林老根也点点头表示到时候可以帮他跟村长说。
    定居的事情林家父子愿意帮忙,自然是再好不过,吴擎远赶紧应下道谢,再次拉进了和林家的熟悉度。
    一边说话一边走,很快就回到了林家。
    “吴兄弟,这里就是俺家了……”
    林老根将吴擎远带进一座农家小院。
    林家的房子算是柳树村比较不错的,虽然都是十几年前修的了,但仍旧是结实的瓦房,而且面积也有那么大,不像其他村民的茅草屋,刮风下雨家里就遭水患,年年都得换新屋顶。
    不过进了院子,吴擎远才发现,虽说林家的房子不小,可家里的人也不少,东西厢的格局住了三房兄弟,一共九口人。
    家里人多就自然少不了矛盾,从进院子短短几个打招呼的空隙,谁的态度冷淡,谁的态度热情,他便能看出来这林家一大家子的关系不是那么和谐,但总体来说,和大多数家庭一样,都是些柴米油盐的摩擦,没什么深仇大恨。
    看到被林阿默扶着回来的周哥儿,院子里的人都吸了一口气,直说“造孽哟”。
    就连一向不喜欢多管闲事势力的林家老妇,林江氏都忍不住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周老婆子这手怎么重?”,听到林阿默开口说要收留几天犹豫了一下没拒绝,但却念叨了一句“他的口粮不管”。
    “知道了奶。”
    家里最大的长辈都点头同意了,周哥儿留下就没阻碍了,林阿默高兴的把人扶进自己屋。
    这时候去找赤脚大夫饭林家小弟林天宝也回来了,不过只有他一个人,村里唯一的大夫李大叔不在家,想给周哥儿看伤就得去镇上。
    但现在都这么晚了,赶到镇上都得黑夜去了,镇上店铺全都关门了,医馆大夫晚上也不去远地方出诊,只能等到明天。
    可周哥儿身上的伤看上去又很重,谁知道拖一晚上会不会闹出人命,都快把林阿默给急死了。
    因为长得丑,脸上的青斑太吓人,从小村里的孩子都不太喜欢跟他玩,只有周哥儿和他关系最好,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他掉河里还是周哥儿冒着生命危险救的他。
    现在周哥儿出了事儿,已经躺在床上发烧昏了过去,他自然担心着急,这里医疗条件落后,发烧死人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哥你先别着急,周哥哥不会有事儿的,刚才我在路上碰见柱子哥,柱子哥已经去隔壁村找大夫了……”
    林天宝在旁边小大人似的补充安慰。
    门口的林家二媳妇王氏也找了一瓶烧酒递过来“阿默,你先用这烧酒试试,看能不能把温降下来,这样下去人不死,也得烧出毛病。”
    “恩!”
    这些事情还是上了年纪的长辈才懂,林阿默点点头就赶紧把酒到在帕子上给床上的周哥儿擦脸。
    可不知道是伤得太重,还是周哥儿身体素质太差,这体温一直降不下来,反而越烧越厉害,屋子里人的表情都不太好,就是只有十岁的林天宝都知道要是大夫再不来,周哥儿能不能熬过今天晚上是个未知数。
    吴擎远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犹豫了下,最后从包里掏出一粒退烧药递了过去。
    “试试这个吧,这是我游历的时候在一位老神医那里得到的特效药,退烧效果很好,你给他吃一颗看看,大夫恐怕一时半会儿不会来。”
    其实刚才他就有给药的心思了,只不过一直在犹豫。
    由于这里的古代人从来没有接触过现代的药物,身体没有抗药性,现代的药对这里的人来说效果会非常好,堪称吃一颗就药到病除的神丹妙药,很容易引起人的主意,不是将他当神仙,就是将他当异类。
    帮人可以,但是前提是在不危及自己安全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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