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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嘉慕看了他半晌:“可知错在哪儿?”
    皓思抬起头:“皓思错在不该轻信外人,被她一番言语所动,没深想就把她带了进来,以致引狼入室,差点儿酿成大祸。”
    安嘉慕点点头:“你大伯母说人性本善,这话我信,但人心却最是难测,哪怕人性本善,也会因各种遭遇变成恶念,故此,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以后遇上事儿需三思后行,想想这个人跟你说这些的目的是什么,对她有什么好处,就不会上当了。”
    皓思点点头:“嗯,皓思明白了。”
    安家慕颇安慰的摸了摸他的头:“惊吓了一天,快去睡吧。”
    安嘉慕话音刚落,就听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响起,皓思捂着自己的肚子,小脸通红。
    安嘉慕这才想起,这孩子可是饿了一天,看向安然,安然笑道:“我去给皓思做些吃食吧。”
    刚要走,却听曼娘道:“嫂子这一天又是忙活喜宴,又是去救孩子,想必已经很累了,曼娘厨艺虽粗,给孩子下碗面还成,嫂子还是快回去瞧瞧嘟嘟要紧,这边就交给曼娘便是。”
    安然点了点头,看了嘉言一眼,拖着嘉慕往内宅去了。
    进了屋,安然把嘟嘟抱过来喂了奶,小家伙才睡熟了,安然去厨房做饭,两口子从晌午到这会儿,可是什么都没吃。
    夜了也没做太复杂的,就下了两碗面,端过来,两口子吃了,安然叫人收拾下去,捧了茶进来,却发现这么会儿功夫,安嘉慕又跑屋里瞧儿子去了。
    安然走到门边,挑起帘子往里望了望,见平常对儿子多有抱怨的男人,这时候趴在床边儿,眼睛都不眨的盯着儿子,在小庙里救儿子时的冷静,刚教皓思时的稳重,此时全无踪迹,他的脸上都是心疼不舍,还有后怕。
    此时的他再不是平常那个强大霸道的男人,他是一个最平常的父亲。
    安然轻轻放下帘子,不打算打扰他,即便再坚强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作为妻子,这时候就装不知道好了,不禁想起曼娘。
    她才是嘉言的良配,或许她的新婚夜有些不伦不类,但安然相信,正因如此,嘉言更会对她心怀愧疚,而且,她对皓思皓玉的心,嘉言也会看在眼里,有前头的谢氏对比,想必嘉言对曼娘已经有了初步的好感,好感加上愧疚,很容易就会发展出感情,不得不说曼娘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安然猜的不错,看着曼娘端着热腾腾的面进来,嘉言有片刻恍惚,不知不觉目光就落在她身上,曼娘不算很美,但浑身的书卷气,却令她有一种独有的风华。
    嘉言知道她是声名远播的才女,自己也曾看过她写的诗词,古人云,诗以言志,从她的诗词中便能看出,她是一个品品性高洁之人。
    本来还以为她会持才傲物,目下无尘,可今儿却大大出乎自己的意料之外。
    说起来,这件事跟她并无关系,她完全可以躲在新房中,不用掺和,更何况,照习俗,自己未进去掀开红盖头之前,她出来是不吉利的,她却并不在意,而且,对于跟两个孩子相处,分寸也拿捏的相当好。
    明明知道她没成过婚,更不可能有孩子,可自己就是从她身上,看到了一个母亲的温柔,比谢氏更真的温柔。
    她相当细心,不止给皓思下了面,还有自己的,除了面还拌了两个清爽的小菜,把面放到桌子上,把筷子递给爷俩:“曼娘厨艺不精,不能跟嫂子比,这是我在蜀地时学的担担面,你们爷俩将就着吃些吧。”
    嘉言接过筷子顿了顿:“你怎么不吃?”
    曼娘:“我刚陪着皓玉吃了几块点心,不饿呢。”
    嘉言点点头,挑面吃了一口,倒是意外的美味,自然不能跟嫂子比,毕竟,天下也只有嫂子一个罢了,而这碗面在自己嘴里,也称得上佳肴了,面条精细,上头的浇头是香喷喷的肉酱卤,自己这碗有些辣,皓思的没有,可见用了心思。
    皓思把一碗都吃了个精光,不禁道:“真好吃。”
    曼娘笑了起来:“难得皓思喜欢。”
    皓思看了她一眼,又看了看自己爹,站起身:“爹……”半晌,低声叫了声:“娘,我回屋去了。”
    嘉言一愣,曼娘却红了脸,不好意思的别开头去。
    嘉言咳嗽了一声:“去吧,把书抄十遍才能睡。”
    皓思点头:“是,皓思告退。”
    等他出去了,曼娘才道:“这么晚了还让孩子抄这么多书做什么?回头眼睛要坏了。”
    嘉言看了她一眼,站了起来,往外走了几步,见她不动,不禁回头:“你是打算在这儿睡不成。”
    安远家的忙道:“时候不早,老爷夫人也该安置了。“
    一句话说的曼娘俏脸通红,虽能自在的面对皓思皓玉,毕竟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家,一提到这事儿,难免害臊,却也跟在了嘉言身后,两口子一前一后回了新房。
    安远家的也机灵,虽说晚了,该有的仍是一样没落下,撒账子,念喜歌……所有环节都过去了,便恭喜了两位新人,把伺候的人从新房叫了出去,只留下两人相对而坐。
    曼娘头上的盖头还未掀开,等了一会儿,不见他动手,忍不住透过红纱看了过去,见他定定望着自己,不知看什么呢,琢磨如今还要这劳什子规矩做什么,刚要伸手去揭自己的盖头,却不想嘉言先一步用秤杆儿挑了开去。
    四目对视良久,嘉言略迟疑道:"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曼娘:“你,想起来了。”
    嘉言愣了愣:“我们当真见过?”
    曼娘脸色微微暗了暗,自己挂念了这么多年的人,竟然把自己忘了,却又一想,当年不过一面之缘,他哪会记得这些,只瞧着自己眼熟,已是造化了,他不记得怕什么,自己记得不就成了。
    想到此,开口道:“老爷可否还记得那年您进京赶考的时节,在珍宝斋附近,救过一对被地痞拦截调戏的主仆。”
    她一说,嘉言倒是想了起来,当时自己天天都在家里攻读诗书,极少出去,那天是珍宝斋来了新书,大掌柜叫人给自己送信儿,让自己过去挑,这才出去,不想却遇上几个地痞调戏良家女子,自己怎能袖手旁观,出手帮了个忙。
    想到此,不禁道:“莫非那位姑娘就是小姐。”
    曼娘点点头:“正是曼娘。”
    说着,脸越发红了起来,却仍道:“那日回府之后,便多放打听公子,想让父亲亲自登门道谢,不想,却没有公子的音讯,后来公子一举高中状元,跨马游街,曼娘远远瞧了一眼,方才认出,状元郎就是那日救曼娘的公子,更是安家的二老爷,正想禀告父亲,却又赶上公子跟谢家的大喜。”
    说着,咬了咬唇。
    嘉言再傻也听明白了,怪不得人家堂堂的尚书千金,会甘愿嫁给自己做小呢,原来有这段因果,也不禁暗叹造化弄人,若当日自己不娶谢氏,稍待时日,或许自己的妻子就是曼娘了,也不用现在委屈她做小。
    想起她才名远播,这些年上门求亲的必然不少,却都被她一一推拒了,只因心里念着自己,作为男人,不得不为她一片痴心感动,伸手握住她的手:“对不住,辜负了你一片心意。”
    曼娘摇摇头:“老爷说这些作甚,曼娘从来也不怨,若不是知道老爷夜夜孤灯相守,曼娘情愿把这份心永远瞒着,若老爷过得幸福安泰,纵然曼娘孤苦一生,又有何妨。”
    望着她在灯下荡漾的眸光,如此温柔可亲,落在自己心里,涌动出一圈圈的涟漪,令他的一颗心忍不住怦然而动,望了她良久,低声道:“能得曼娘青睐,是嘉言的造化,你放心,嘉言会对你好的……”
    外头的安远家的贴在窗户根儿,听了一会儿,不禁点点头笑了,虽说今儿出了这样的事儿,把两府弄得人仰马翻,到底没耽误了二老爷跟新夫人的喜事儿,也算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一夜,一个是心怀愧疚,轻怜秘爱,一个是夙愿得偿,婉转承欢,夫妻相合,周公之礼,顺理成章,嘉言只觉怀里的女子,哪儿哪儿都是如此顺心合意,竟是从未有过的畅快淋漓,终于稍稍体会了大哥的感受,怪不得大哥对大嫂那般,原来这夫妻之间,若情投意合便是怎么都好。
    两人不敢贪睡,一早起来梳洗打扮了,过来安府给大哥大嫂敬茶。
    安然这个当嫂子的,自然少不了见面礼,叫仆妇拿过来一早预备好的小盒递给了曼娘。
    曼娘打开,只瞧了一眼便极为喜欢,是一个兰花玉簪,晶莹剔透的和田籽玉,精妙的雕工,把兰花的雅洁之姿表现的淋漓尽致,果然,不愧是金家的兰花簪。
    嘉言看了一眼,却愣了愣,心里顿时明白了大嫂的意思,是说视曼娘跟谢氏一般,自己还记得,当初谢氏收了这个簪子之后,虽震惊,却忍不住心怀嫉意,不信大嫂能拿出这样珍贵的簪子来。
    从一开始,谢氏就没把大嫂放在眼里,应该说在她眼里除了银子家产,什么都没有,即便对自己这个丈夫,又何尝在意过,那些温柔,不过是表面的假象罢了,他相信,如果让谢氏自己选择,她宁愿选择回娘家显摆,她的贤良名声都是假的,谢氏其实是个比谁都要虚荣的女子,而且,格外愚蠢。
    安然留他们夫妻吃了早上饭,知道人家新婚燕尔,不好多留,说了几句话,就放他们去了。
    两口子从这边儿出来,嘉言瞧了眼曼娘手里的簪子,怕她不知这里的缘由,低声道:“这个兰花簪当日大嫂也给了谢氏一支。”
    曼娘多聪明,嘉言一说就明白了,点点头:“你放心,我省的,不过,这金家的兰花簪如今市面上可见不着,怎么大嫂随手就拿能拿出两支来?”
    嘉言笑了:“说起来,咱们大燕也只有嫂子能让金家那位老爷子出手了,听大哥说起过,当日金家老爷子吃了嫂子做的素斋,没几天就送了一支兰花簪来,也使得金家玉饰进雅舍售卖,老爷子也因此,跟江南名仕明月先生成了莫逆之交。
    明月先生对嫂子颇为推崇,安记食单南菜篇,就是明月先生帮忙整理的,嫂子还写信过去让明月先生答应教授皓思念书,今年不送,明年也把皓思送去苏州,有明月先生这样的大儒亲身教导,是皓思的造化。只他刚启蒙,书念的一知半解,我公事又忙,没多少时间管他们。”
    说着,顿了顿:“如今你来了,正好可以教教他们。”
    曼娘道:“我一个妇道人家哪能当先生。”
    嘉言却笑了:“你我夫妻,曼娘就不要谦虚了,你自来便有才名,你写的诗词,我也曾多次拜读,隽永清丽,读之满口噙香。”
    曼娘给他夸得脸红了起来:“老爷自己去书房吧,我去瞧瞧皓思皓玉。”丢开嘉言转头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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