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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军于我有救命之恩,因而我信将军之能,纵危难万分,总能护我周全,如若事有万一,权当将军不曾去过那黄巾乱军之中,实天命也。”搜肠刮肚地拽文,王妩打定了主意,摆出一副非去不可,生死由命的架势。
    赵云眉峰一扬,整个人仿若利剑悄然出鞘。他虽年少热血,但素来心性沉稳,行事谨慎,极少有真正少年人浮躁冲动的时候。然而一身技艺未得青眼,也断不可能全无半点憾恨不甘,若非终是意难平,他也不会生出冒险一探甘陵的想法来。
    王妩虽只寥寥数语,想不出什么长篇大论,连那天命之说,也勉勉强强,听不出半点认命的柔顺之态,而她眼中却偏偏又有赵云从未在公孙瓒那里见过的信任,真真切切,激得他性子里那沉寂了许久了少年傲气翻涌起来,豪气顿生。
    明知此举很有可能大功未竟反赔上王妩的安危,但在那双清透明澈的眼眸注视之下,赵云忽地傲然一笑,若真有意外,大不了一杆银枪,拼却性命,定能护她周全!
    ☆、第六章
    见赵云跃跃欲试的眼神里仍有些微犹豫,王妩看着不远处正低头悠哉啃草的白马,忽然又想到个主意:“要不然,我也换身打扮,弃车同你一起骑马?”
    正好不要坐那辆破车,干粮下肚没多久,她实在没力气再在那马车上吐一遍了。
    “一起……骑马?”赵云一愣,神色有些不自然,“小姐岂可……与云共乘?这于礼不合……”
    “我有说要和你骑一匹马么?”明知赵云是会错了意,可他那牙根咬得死紧的模样,就像是王妩要占了他什么便宜一样。王妩不由心里郁闷,他赵云确实容颜英俊帅气,身材高大挺拔,连一袭脏兮兮的白袍在他身上,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可她也不差好不好,洗干净了脸,还很有几分水灵灵,清透透的动人,真要共乘一骑,还指不定是谁占谁的便宜!
    仗着她现在是公孙瓒的女儿,王妩大着胆子,狠狠瞪了这日后的常胜将军一眼,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向那白马遥遥一指:“我看你那匹马性子好,不如让给了我,也免得我骑术不精,驭马不当从马背上摔下来,你自己另找一匹骑去。”
    赵云反应过来,俊面飞红,再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只能尴尬地垂下目光,好似从牙根里咬出了一个字:“诺。”
    这一回合,王妩胜。王妩高兴地打量了一下面前这个好看得向从画里走出来的男子,心里突然觉得共乘一骑的主意似乎也不算太坏。
    然而,她也只是想想而已,念头一闪而过,随即就撇过一边。赵云解下负在马背上的包裹,分出一套干净些的短褐衣,递给王妩:“小姐稍候。”
    粗布的短褐手感粗实,王妩可没有当众换衣的喜好,正在思索要到什么地方去换下身上累赘的曲裾,却见到赵云返身将散于水边的二十多匹马聚拢起来,慢慢围成一个圈。
    这些马通体雪白,身高腿长,王妩还未长足的身量站在马群里只能露出大半个头来,首尾相聚,好似连成了一道白色城墙,将王妩牢牢挡在其中。
    王妩身上这身衣裳,脱起来绝对要比穿起来方便得多。有过解开一次又重新系回去的经验,王妩三下两下就脱去外衫。中衣未脱,王妩下意识往外望了一眼,只见赵云带了二十多个人远远散着。这才低头检查了一下自己围过下身,扎在腰间的那块充作临时“内裤”的白布,确定它不会在等会儿骑马时松脱。
    层层缠绕的曲裾变成了熟悉的上衣下裤样式,对于她这个现代人来讲,反而多了几分令人兴奋的自在。
    换好衣衫,王妩一手在面前那匹马的脖子上轻轻拍了拍,另一手牵了它的缰绳,轻车熟路地将马牵开几步,从“白马城墙”中走了出来。
    虽然衣袖长得遮住了手掌,裤脚拖在地上,肩膀也松松垮垮全无正形,她还是高兴地又是抬手又是抬脚,只觉得双手双腿不知被束缚了多久后终于又获自由。连捧在手里刚换下来的曲裾都没顾上折好收起来,眉飞色舞的神色又成功地引来避到一边的一众人诧异的侧目。
    然而,王妩脸上的兴奋之色在赵云将马牵到她面前时一下子垮了下来。
    这里距离甘陵县城并不远,骑马去甘陵,本是王妩自己的提议,最多也就个把时辰的时间。现代社会虽然不用马匹作为代步工具,但王妩大学里曾去过川藏一线支教半年,骑马山行,虽不熟练,至少自问也能凑活。
    但她显然忘了这个时期的马虽然和一千多年之后没什么不同,但马具却是差了一件最最紧要的部分——马镫。
    看着昂首立在面前,有鞍无镫的高头大马,刚才还在为与她脖颈齐高的高高马背而高兴,现在王妩深深体会到了什么叫乐极生悲。
    没有马镫,她连上马都束手无策,就算赵云将她提上去,没有马镫的支撑,不用等马跑起来,她就能一头从马背上栽下来。
    赵云见她面色古怪,自然而然地以为她是大话说过了头,现在才发觉不会骑马。不由皱了眉头,正要开口询问,王妩灵光突闪,扬手一抖,从裹在怀里的那一团衣物中,将系在曲裾外那条长长的腰带拎了出来。
    先将腰带两头打结,呈环状穿过马鞍前面的用来固定的铜扣。曲裾的腰带极长,两头打了结等于长度已经缩短了一半,再平行穿过铜扣,等于又短了一半,然而最终垂在马腹两侧的位置和马镫的高度其实也差不了许多。
    王妩很满意这腰带的长短,左右省视了一下,又重新在打结处又多打了个死结,用力扯紧。
    然后,王妩双手攀住马鞍,一脚踩上腰带的两圈套环之处,另一脚猛然用力,在众人瞠目结舌中,以一种和好看潇洒全无关系的姿势跨上了马背。
    训练有素的白马极为镇定,虽然肯定从未有人用这种连拉带扯的力道上过它的背脊,但除了昂首晃了晃鬃毛外,白马不惊不怒,四蹄仿若牢牢钉在地上,一步未动。
    还有些紧张的王妩紧紧抓着缰绳,见马儿全无撒蹄子惊慌之意,这才放松下来,拍了拍马脖子,替它顺了顺毛。接着又解开扣在铜扣上腰带的一股,小心地从脚下脱出一圈,再对穿过另一侧的铜扣,垂到另一侧马腹边,套在另一只脚下,踩实。
    双腿用力,王妩试了试这纯手工制作的简易马镫牢固度。信手提缰,白马迈步,稳稳当当。
    包括赵云在内,方才还侧目等着看好戏的众人面面相觑,一张张年轻青涩的脸上,都因震惊而瞪大了眼,甚至肌肉扭曲。
    王妩或许还没意识到,她这副简易马镫对于他们这些骑术所长的骑手而言,是多么大的冲击。
    没有马镫的骑士,他们全靠自身腰腿的力量控制人在马上的平衡,能保证在飞马颠簸时不坠马已是不易。更何况,疆场之上,还要在马上舞枪射箭。除非经过严格的训练,这一点几乎是极难达到。
    正因为如此,纵使人人都知道骑兵速度快,冲阵力强,阵势多变,这个年代的战争却还大多以步兵为主,实在是因为一支真正精锐的骑兵既要良马,又要精兵,要求远高于招募一支人数众多的步兵,非数十年之功而不能练就。
    而也正因为如此,不断和游牧民族作战训练出来的白马义从可凭着区区三千之数,纵横幽州,威震天下。直下冀州,吓得韩馥让出冀州,令袁绍趁势接手这一中原腹地。
    而若是有了马镫,就算是向王妩这样的半吊子骑士也能稳稳坐于马上,甚至只要有不用臂力的弩机,她还能于马上射击,如此一来,天下还有何人不能纵马于疆场?募集骑兵,又有何难?
    王妩见众人清一色地盯着她脚下的这副临时“马镫”目瞪口呆,再想到他们那有鞍无镫的马具,顿时得意万分,坐在马上“咯咯”直笑。
    在这个女人地位无比卑微的年代,能获得这样的目光,纵使这只是一群没什么名气的小子,也值得她好好得意一番。
    从一开始的小心翼翼,王妩跟赵云一路放马而行,赵云的这匹白马极通灵性,或快或慢,只要王妩稍加示意就能知晓,慢慢地,王妩找回了当年骑马山行的感觉,熟稔起来。不知不觉便行过成片荒芜了不知多久的田地,和赵云来到了甘陵城的城墙下。
    城门紧闭,高高城墙上泥色斑驳,疏疏落落几面大旗斜插在墙头最高处,大大的“袁”字赤红而显眼。
    一阵风过,紧邻城门的一段墙上,几张榜文不知是时日久了还是没黏牢,一起哗哗翻飞起来,仿佛和那墙头的大旗一唱一和。
    王妩和赵云对视了一眼,双双下马,牵着马徐徐走到那榜文前。
    不知是楷的竖排繁体字只短短数列就看得王妩眼花,还看串行了好几次。好在这榜文本就是写给当地的百姓所看,措辞倒用了些通俗易懂不艰涩的,连猜带蒙,她勉强还能看个大概意思。
    一张是原冀州牧韩馥将自己地盘让予袁绍的告示,一张是袁绍宣告甘陵相姚贡抗命怠战的罪状书,剩下的两张,一是征兵,一是召集匠人。
    “又要铁匠又要木匠,看来,袁绍是真要大量的弩箭铁盾,不像是要杀姚贡而找的借口。”只是王妩不免觉得奇怪,乱世之中随时随地都会要打仗,袁绍又不是那种不谙战争之道的良善之人,能最后和曹操一争长短的人,手下怎么说也是人才济济,怎么等到公孙瓒都打上门了,才想到要征召匠人打造弓弩盾牌?人家临阵磨枪,他倒像是临阵造枪的。
    “枪矛箭盾,乃战之利器,冀州地广物丰,不可能会连这点弓箭铁盾都拿不出来。”赵云皱着眉,他是常山人,对冀州的实力多少有些了解,是以总觉得有什么不对,“甘陵虽只是一个县城,甘陵相所辖曲部少说也要上千,不可能连……”
    赵云沉稳的声音突然被从城墙另一头传来的呼喝声打断。
    “你们两个,这马哪儿来的?”五六个穿着皮甲的兵士,好像蜜蜂寻到了花香一样,一阵疾跑,冲到他们面前,手里挥舞着马鞭和钢刀,在城墙的榜文上比划了两下,“告示征兵,筹集军备,这都贴了一个月了!大丈夫从军守土,保境安民,你们两个大男人,窝在这里要当小娘儿么?快,都跟军爷一起保境守土去……”
    征兵的兵士许是许久没有这么好的收获了,几人都显得格外兴奋,一边唾沫横飞,一边就伸手要来拉人。
    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赵云的银枪远远留在后队,只是在外袍底下藏了把钢刀。他看了王妩一眼,公孙瓒之女,自然是受不得半点委屈的。尽管觉得这样会自惹麻烦,赵云还是做好了要为她出气的心理准备,慢慢握紧刀柄,只等她发话。
    但他却不知,此时王妩脑中突然闪过烂俗于各类桥段的“打草惊蛇”四个大字,一脸紧张地一把扯住他的手腕,压低了声音:“别给我惹事!”
    ☆、第七章
    这天,负责为磐水之战征兵的兵士们心情甚好。
    虽然早先在甘陵城门口走脱了两个壮丁连带两匹马,但就在他们垂头丧气地准备回去挨军棍时,居然在路上遇到了一群流民!还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青年男子!
    更叫他们心情愉悦的是,这些流民在一听说从军能有军粮吃饱时,居然纷纷表示要主动投军!
    领头的伍长心潮澎湃地数了数人数,整整三十人!
    甘陵城中已经寻不出一个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人来,老天就一下子将三十个二十多岁的青壮丁送到了他们面前,简直比天上直接掉个馅饼下来都让人激动!
    对于征兵小队而言,这可是天大的功劳。袁绍大军就盘踞在磐河之畔的信都城,这回回去,非但不用挨军棍,没准还能凭着这三十个壮丁,一队六人,个个都有提拔。
    伍长高兴万分,象征性地盘问了几句流民的来处,果断将他们统统收编。
    于是,原本崎岖遥远的路程仿佛也变得可爱起来,伍长得意洋洋地领着欢快的征兵小队,呼呼喝喝指挥那三十个流民排好队形,颇有几分大将军统帅千军万马于阵前布阵的凛凛威风。平时要慢吞吞走个三四天的路程,他们一路急行军似地两天一夜,几乎是毫不停歇,在第二天傍晚时分,一行人就走到了信都城门外。
    袁绍重军驻扎于信都,距离磐水的公孙瓒兵马不到三百里。战前屯军之地,守卫之森严,绝非宛若死城的甘陵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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