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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清捂脸。
    自从十岁那年,丽丝跟他一起站在便器前,掏出了女孩子不该有的排泄器官,秦清除了三观零落成泥以外,再兴不起半点绮念,更别说之后丽丝的性格更是变的让人一言难尽。
    这么想想,老天真是好样的,换了世界后还派了一个丽丝来将他正确的爱情观给碾了个废碎,然后如今再大发慈悲的将他送了回来。
    秦清转头,在心里催眠自己,这个是婷婷,这个是婷婷……
    夏婷婷用力捏着袖口,这次她这么坚持地大冷天的上山等流星雨,不过就是想挑明两人的关系,毕竟这么多年青梅竹马,秦清对她,从来都是千依百顺的男友形象。
    高中时,因为年纪小,不能明说,如今两人都是大学生了,也是时候确定关系了。
    “秦清……”
    “婷婷…… ”秦清双手握住夏婷婷的肩膀将她推离自己,做出一副有话要说的模样。
    夏婷婷咬着嘴唇,睁着一双漂亮的杏眼,抬起头有些期待的看着他,虽然从小一起长大,在对方面前,什么羞耻心也磨得差不多了,只是表白这件事,对方开口总比自己开口要好一些。
    手电昏黄的光芒将两人的身影映在明黄色的帐篷上,一高挑一纤瘦的影子相对而坐,样子倒是异常和谐浪漫。
    这神情,这个姿态,秦清不傻,算起来,他其实要比眼前的女孩子多了十几年的生活经历,要是看不出夏婷婷喜欢他,那他就白活了。
    是了,因为时间久远,他都快忘记其实他曾经是喜欢过眼前的女孩的,婷婷是他唯一喜欢过的女孩,估计也是如今他唯一不可能再有男女之情的女孩。
    秦清就这手电筒的微光,再次仔细的观察眼前的女孩,这是真正的女孩子,不是Beta,不是Alpha,没有比他还要宏伟的本钱,他已经回来了,可以正常的娶妻生子。
    不知道是不是灯光昏暗的缘故,夏婷婷觉得此刻的秦清更帅了,比沈其之还……哦不,跟沈其之一样帅。
    夏婷婷抿着嘴控制住自己弯起的嘴角,希望不要太明显。
    两人四目相对半响。
    她听到秦清用她一直喜欢的温柔牌声音说道:“我们下山吧。”
    夏婷婷:“……”
    裤子都脱了,你让我看着个!!
    也不等夏婷婷再张口,秦清弯腰掀了帐篷帘子爬了出去。
    “不是说好在山上住一晚。”夏婷婷垮下脸,紧跟着爬出去,“乌漆墨黑的,路也不好走啊。”
    “太冷了。”
    虽然有些对不起她,但是丽丝的印象对他来说过于深刻,他如今只能把夏婷婷当家人,“就算呆在山上,也休息不好,不如下山。”
    “那个……”时间太久,他一时想不起那个发光的叫什么,只能含糊的说道:“光也足够亮了。”
    秦清很少用这么强硬的口气说话,夏婷婷一时有些懵,下意识应着:“哦……”
    虽然对帐篷这种东西有些陌生,但毕竟拆卸简单,秦清围着转一圈,便基本了解了它的构造。
    “丽丝,收拾好了吗?”秦清催促道。
    刚将帐篷里的小东西收好,便听到秦清的话,夏婷婷掀帘子的手一顿。
    第一次可能不知道,但是第二次再听到秦清喊,“丽丝”显然是个名字,还是一个女孩的名字。
    “丽丝是谁?”她掀帘子出去便问。
    秦清一怔,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叫错了名字,已经快忘记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他,不慎在意地回答道:“一个跟你长的很像的……嗯,女孩子。”
    是女孩子吧?外表来说应该是,秦清认真地思考着,内在来说,应该算是……人妖?
    虽然秦清觉得自己还挺诚实的,但是夏婷婷可不这么认为。
    同一所大学的学生,虽然不同专业,但是秦清大部分空闲时间都是跟她在一起,而他也不是个爱玩的人,顶多在寝室打个游戏,到哪去认识一个长的像她的人。
    “哦,跟我长的像,那肯定是个美女了,”夏婷婷故意说 ,“我怎么没见过?”
    夏婷婷确实长的好,不然跟她长的八分相似的丽丝也不会那么容易成了一个阅尽千帆的花花Beta。
    “确实是个美女。”秦清同意,蹲下身利索地收起帐篷,装到收纳袋子里,“东西带齐了?”
    夏婷婷撅了撅嘴,不高兴道:“带齐了。”
    秦清接过夏婷婷手中的一个,看着就应该是属于他的背包,将放在地上的两个手电筒递过去一个。
    “那走吧!”
    夏婷婷选择的地点是在城东的阳青山上,那是丰市少有的几个旅游景点之一。山也不算高,好在视野开阔,山顶有一座古老的土地庙,逢年过节,老一辈的人都会上山来拜拜。
    再不远处是近几年兴起的,野外烧烤营地,因为这些,上山的路也被修缮过,沿途都有路灯,下山的路并没有想象中难走,只是凌晨寂静黑暗的环境,让秦清浑身发毛,总是怕灯光不及的幽暗处会突然蹦出什么来。
    夏婷婷看着秦清在前面自顾自走着,下山路上鲜少开口,只留给她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不知怎么的有些心慌。
    第3章
    两人结伴回到自家小区楼下时,天已经蒙蒙亮,小区附近的菜场里已经透露出熙熙攘攘的人声。
    秦清跟夏婷婷打了声招呼,让她快点回家,便丢下独自站在小区路灯下的女孩,自己上了楼。
    绅士风度是什么玩意?
    虽然秦清一直觉得自己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永远担心自己如同古代女人一般被一个机器或者说收养人将他给盲婚哑嫁了,盲婚哑嫁,多特别,没想到作为一个男人居然也有担心这种事的一天。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个Omega,他确实被那些大男人主义的Alpha当易碎品似的照顾的很好,连作为Beta的丽丝,出门在外时,也是相当的迁就他,虽然他自己没感觉到。
    他抗拒着被随便嫁给一个不认识的Alpha,同样的,作为珍贵的Omega,他的冷脸以及坏脾气都是被允许的,大家不吝啬向他展现所谓的绅士风度,却不需要他有这种优良的品质。
    当然,他能记得自己家在哪栋楼,却不记得夏婷婷住在哪里这点也有些关系,最主要的是,在瘠星平民堆里混迹长大的丽丝却是比秦清要彪悍的多,是的,他对那张脸的固有印象暂时还没调试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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