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白猫猫爪对着答字霁一点,答字霁身上就出现了一套冰丝绸缎绣着龙纹的长袍,脚上还穿上了一双黑色长靴。
冰丝绸缎细滑冰凉的触觉让答字霁觉得又新奇又舒适,这是他第一次穿衣服,答字霁看着白猫,其实对白猫说的话他有些懵,自己心中简单概括了一下白猫的话,保护白猫然后白猫让他吃好喝好?这样感觉和蓝星人找工作差不多嘛?
答字霁扬了扬唇,脸上浮现出一个略带羞涩的笑容:“包吃包住么?”
见白猫点了点头,答字霁慎重其事地点了点头:“我可以的。”
想到曾经看过的论坛贴里找工作的艰难,有十几本证件,还要体现自己的实践技能,才容易面试成功,答字霁又认真地加了一句:“我过目不忘,博览群书,时速破万,很强的。”
白猫闻言一怔,心中想这是一个励志成为大作家的异世之人么?那就助他以文入道好了,随后白猫看了眼答字霁道:“闭上眼睛。”
答字霁老老实实地闭上了眼睛,等答字霁一闭上眼睛,白猫身上转瞬间冒出了白烟,下一刻,白猫变成了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相貌俊美,剑眉目星,鬓如刀裁,眼眸深邃,似有着星河宇宙璀璨,却闪着睥睨万物的神采:“睁眼。”
闻言,答字霁睁开了双眼,触目的却是玄色的锦衣,“抬头。”
答字霁依言抬头,却是一愣,只一瞬间,刚刚成精的答字霁从此心中就有了对好看的定义,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人类外貌审美在这一瞬间就已经被莫名拔高到了众人不可及的地步。
紧接着,答字霁就看着让他呆愣住的脸一点一点地靠近,那深邃却带着光芒的眼眸,让答字霁想到了曾经在小说里看到过无数次的一句描写,他的眼里有星星。
旋即,答字霁心跳漏了一拍,额头上有着一下温热的触感,谈邵墨低沉优雅的声音,仿佛最优美的乐曲,环绕在他的耳边:“以吾之名,携汝之名,今日为契,两百年为期,契成。”
答字霁的耳朵控制不住地泛起了粉红,他尚不知害羞为何物,却有些脸颊发热。
“闭眼。”
“睁眼。”
再睁眼时,入目的仍是一开始见到的白猫,答字霁将刚刚的心情全部归为第一次找到工作的喜悦,看向白猫眼神中带了点小兴奋:“我们去吃好吃的吧!”
至此,一猫一精的两百年之旅正式开始。
……
“哒哒哒……”的键盘声不停响起,答字霁的模样和他本人一样,与其说像一个精怪,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五官精致,对着屏幕的神情专注,随着他码字的字数不停增多,他的眼睛变得亮闪闪的,浑身也闪着淡淡的光芒。
大约过了两个时辰,答字霁终于停了下来,身上还有着淡淡的光芒,眨了眨眼睛,看向谈邵墨,皱了皱鼻子道:“我饿了。”
答字霁讲话的时候语气平平的,却无端让谈邵墨听出了几分委屈,谈邵墨甩了甩尾巴,爪子一拍,豪气万千地说道:“走!大爷带你去吃好吃的!”
闻言,答字霁嘴角一扬,笑弯了眼睛,看起来乖巧讨喜极了,答字霁距离成精至今差不多就两年光景,平日里除了与谈邵墨在一起,他几乎不与旁人打交道,会说得话不多,“我饿了”这三个字是他说的最熟练的一句话了。
答字霁一路跟着谈邵墨,心中满是舒畅,他曾看过不少吐槽老板的帖子,什么万恶的资本家啊,什么又想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啊,但他显然天赋秉异,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就十分的优秀!
曾经在网络上用文字和图片看到的东西变成实体,本就有差异,更何况又换了一个世界,所有的一切对答字霁而言其实都是陌生的,甚至所有的感官于他而言都是陌生的,他仍然记得他第一次肚子饿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饿了,感觉肚子有点空空的,又有点疼,喉咙也干干的。
直到被谈邵墨深深叹了口气,拖进酒楼,听着谈邵墨指着一溜菜单让店小二上菜,又对他无奈道:“你傻啊!饿了你都不知道的么!”
那会答字霁才知道自己的感觉是饿了,因为从来都没有过感观,于感观或许是不大擅长,但通过自主意识成精的答字霁对情绪却极为敏感,所以才会傻乎乎地与谈邵墨定下契约。
再跟着谈邵墨一年以后,答字霁心中早就以谈邵墨为主,谈邵墨说一他会老老实实地跟着说一,衣食住行全是谈邵墨帮他打点的,在答字霁心里谈邵墨几乎无所不能,无所不知。
谈邵墨无敌的念头在闻到红烧肉的香气后,答字霁回过神来,默默又加深了这个念头,作为一个成精的,答字霁丝毫不觉得自己在外人眼里对一只猫唯首是瞻有多奇怪。
答字霁一边用大白馒头就着肥美味鲜的红烧肉,一边喝着酒楼最近刚酿好的梨花露,吃得满嘴是油,眼里都透着显而易见的满足。
这时候早已辟谷的谈邵墨没有和答字霁一同吃饭,而是将答字霁最新码出来的新文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
一精一猫脸上同步出现了津津有味的表情。
答字霁吃饱了以后,谈邵墨还没看完,答字霁便一手托着下巴,一边盯着谈邵墨看。
心想着自己辛辛苦苦码了一上午,有三万字呢!待会一定要矜持地表现自己求夸奖的心情,回想起他第一次写出《霸道仙长爱上我》时候,谈邵墨看了一高兴,奖励了他好多好吃的大方模样,答字霁心中就充满了动力。
过了一会,答字霁见谈邵墨收起了他拓印的竹简,答字霁连忙端端正正坐好,抿了抿唇,眨着眼睛,一脸“我很乖,快夸我”的模样,眼神里的小兴奋却怎么也藏不住。
来了来了……我的美味……我的奖励……端庄,矜持……
谈邵墨瞥了一眼答字霁的模样,眨了眨猫眼,在餐桌上优雅地踱了一步,漫不经心地说道:“乖,重写。”
答字霁:这和我想的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答字霁:字字珠玑,风光月霁,像我!很优秀!合适!
谈邵墨:我们族有一个古老的传说,给过章了的,就是自己的媳妇儿了,亲自取名的,有种说法,叫童养媳【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第5章 古有传说文曲星
开文想破脑,三章定生死,这定律对答字霁同样适用。
“你不喜欢这个世界观么?”答字霁顿了顿,辛辛苦苦码出来的文总归是不甘心就这么被人舍弃的,“还是主人公人设你不喜欢么?没有灵根,却有天生的归阳之体,主角标配啊!你别看他现在这么废材,之后可厉害了!从凡人的基础武学入道,一点点打遍天下无敌手!”
答字霁讲话其实仍旧不太流畅,但一讲到自己的文,那就不一样了,跟街口的王大妈卖瓜似的,一个劲儿地猛夸,生怕谈邵墨不肯吃下这安利。
答字霁当初说了自己会码字,可是他毕竟没有写过文,也是在谈邵墨的指点下,又看了这个世界的好多话本,才渐渐摸到以文入道的门路,可以说在这事上谈邵墨之于他,就如同话本里的酸秀才遇到了外出私访的宰相,一眼相中,有了与救命之恩一般重要的知遇之恩。
他对情绪的感知敏感,才能够逐渐生成自己的意识最终成精,或许是受了曾经买了他的作家少女的影响,他始终觉得能够把自己脑海所想的世界描绘成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是再厉害不过的事情。
他的处女作本来是一个人参成精然后与一群认识的小伙伴打打闹闹的故事,但是给谈邵墨看了以后,谈邵墨就直言:“你这话本不吸引人,没有高.潮迭起不行的。”
这句话让他想起了曾经少女逛过的一些帖子——《什么是热题材》、《有哪些爽点》、《热文怎么写》、《如何写好一个故事》、《什么样的人设更吸引人》、《断章该怎么断》……
过目不忘是身为打字机的基本素养,那些曾经一览而过的帖子一瞬间就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总结而言,一本书怎么样能火,无外乎一个字——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