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当惯了,在外出之前,岑筝得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的形象。
原主的发质很好,就算蓄到脖子的长度也不会显得凌乱邋遢,更何况还有这么一张五官俊美的脸,这让岑筝很是庆幸。
只不过这个长相偏向于柔美的漂亮,眼尾稍长,乍一看甚至还有些烟花气,这和岑筝上辈子玉树临风的模样截然不同。他照镜子的时候,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完全适应。
如果用这副身体重回娱乐圈……
岑筝这几天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
现在的脸型线条圆滑流畅,五官和头的比例没有缺陷,笑起来也不见任何多余的皱纹。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这张脸面在对中长焦镜头时,是十分上镜的。
——但也仅限于上镜。
就算他还拥有合格的演技水平,可光是这作为男性过分漂亮的长相,戏路也不会宽。至少受众最多的角色类型,比如什么荷尔蒙爆棚的霸道总裁、风流倜傥的古代侠客、当下流行的这狼狗那奶狗等……都基本与他无缘。
顶多用这张脸在大众面前晃几眼,让他们图个新鲜,粉丝疼爱个把月后迅速爬墙,“岑筝”这个名字很快就埋没进娱乐圈流量时代的洪流中。
最后……被人遗忘。
他绝不甘心新的人生活成这样。
岑筝用头绳简单扎了个小马尾,看起来更加清爽了。
今天是他重生以来第一次出门,这种小镇子街道不会太宽,走在路上总要担心后面的自行车会蹭到自己。街边的店铺牌匾也是一家比一家脏,看起来都没什么生气。
吴墨偶尔路过认识的人家,会笑着打招呼。对方说着一口乡音,而吴墨还是依然用普通话回答。
岑筝估计,吴墨也不是本地人。
“这周围都不缺人手,咱们去白羊街那边,给钱多,还不累。”吴墨说着,下意识想去拉岑筝的手,结果被对方不动声色地躲开了。
吴墨也不觉得尴尬,只是手指微微蜷缩了起来。他悄悄离岑筝近了两步,紧挨着对方走。
岑筝问他:“这离市区有多远?”
“嗯……坐车要两个小时吧。你想去玩吗?我可以攒钱。”
“不用。”
两人走了好几条街道,再前方是一大片平旷而贫瘠的土地,踩上去能听见窸窸窣窣的枯草断裂声。
岑筝一路上都在旁敲侧击地跟吴墨打听情况,时不时装自己一氧化碳吸多了记性不好,很顺利地从吴墨嘴里获取不少有用的信息。
自己目前所在象牙镇,想去市区只能挑每周的一三五七,一大早到客运站等车。而这小县城还没机场,要去首都就得先坐火车到隔壁的城市,路程不远,半个小时就到。
岑筝大概算了一下所需的费用,加上期间的酒店住宿,按最低标准怎么也得攒够三四千块钱。
……世事难料,几千块对于以前的自己来说,吃顿饭就没了。
他正多愁善感着,忽然听到远处隐约传来轰隆隆的机械响动。一回头,才发现这片废弃的土壤旁边不是桥,而是火车轨道。这个距离感觉不到火车是怎样呼啸而过,只能看到它载着一排排车厢的乘客匀速驶向前方。
岑筝望着车尾逐渐远去,再慢慢消失,鼻梁忽然因此一阵酸涩。他仓促地深吸一口气,把情绪稳定住了。
吴墨听见他呼吸的声音,以为是走路累了,便贴心地问他:“要不要我背你?”
岑筝望了他一眼。
不知道原主这时候该怎么选择。岑筝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抬起手臂,趴在了吴墨宽大的背上。
就这样走了十几米岑筝觉得有点不大对劲,自己一个大男人,怎么现在都没有不好意思呢?
想了想,岑筝下了个结论:一定是因为原主外表太秀气,身材纤瘦,体力不足,才导致他不由自主也跟着变娇弱了。
这么一想,他心里就平衡许多,继续把自己的身体重心依附在吴墨身上。
到白羊街后,岑筝赶紧趁周围没人,从吴墨身上蹦下来。
岑筝问:“有没有那种,不卖身,还来钱比较快的工作?”
吴墨说:“包车司机,好像一天拉活儿挺多的,可你不会开车。”
岑筝道:“我就算会,我们也没车啊。”
吴墨迟钝地反应过来:“也是哦。”
岑筝走马观花,确实看到不少店铺外面都贴着招人启示,但一个月下来最高的才一千八,买张机票钱就没了。
“要不,咱们还是先吃饭吧?”岑筝看来看去,只觉得新的人生好特么艰难。
餐馆很小,没空调,电扇嗡嗡作响。
吴墨点了鱼骨汤,盐煎肉,还有两道开胃凉菜。他说都是按照岑筝的喜好点的,岑筝也不清楚原主的口味,就只能假装开心地点头。
吴墨夹了一筷子鱼进嘴,嚼两下忽然抬头问岑筝:“这肉是不是煎焦了?”
岑筝尝后回答:“没有啊。”
吴墨像是努力要嗅什么似的吸了两下鼻子,随后恍然大悟道:“噢,原来是我的心在为你熊熊燃烧!”
岑筝:“……吃饭。”
吴墨老老实实吃了几口米饭,又撂下筷子,叹息道:“米饭太少。”
岑筝:“不够让老板再添。”
吴墨:“一碗米粒的数量,却还比不上我每天想你的次数!”
岑筝:“……赶紧吃饭!”
这顿饭总算快吃完了,吴墨端正坐好,询问岑筝:“你渴吗,我们要不喝点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