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不拘小节,就这么说定了。”
林钊心里有点慌,他是皇帝的心腹,本来应该和李煦保持距离的,可是现在又是吃又是拿,总觉得心灵上背叛了皇帝。
李煦打着拉拢人的心思,第二天中午,他用五花肉做了一道红烧肉,又做了糖醋排骨,好吃的让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林钊吃的最多,闷头吃完这一餐后,他坚定的忠君之心都动摇了。
如果跟着顺王能天天吃到如此美味的吃食,那人生足矣。
李煦一次做了一大锅的红烧肉,一桌人吃不完便端了一部分出去赏给了几个过去和他有交集的羽林军,大家一开始看是猪肉还有些嫌弃,闻着再香也掩盖不了它是猪肉的本质啊。
第一个尝试的人是抱着给顺王殿下面子才吃的,肉刚进嘴里,喷香的味道刺激着味蕾疯狂分泌唾液,一口咬下去,肥肉肥而不腻,瘦肉瘦而不材,口感香中带一丝甜,入口即化,真是美妙无比。
那人吃完第一块后,就一口接一口吃的停不下来,其余人见了免不了被勾起好奇心也跟着尝了一口,然后就彻底停不下来了。
爱吃肉的大老爷们很少能抵抗得了红烧肉的魅力,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正方块,焖出来的肉色泽焦黄,肉香四溢,那香味大老远都能闻得到,光是闻着就让人流口水,吃在嘴里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一盘肉一瞬间就被人抢光了,没抢到的人瞬间把另外几盘肉团团围住了,面对着战友们饿狼般的眼神,几个人也不好吃独食,只是肉少不够分,他们只好自己留了一块,其余都贡献出去了。
等他们小口小口吃完,见大家已经用武力定出胜负,赢的人分了肉吃,输的人每人分了一勺汤汁,蘸着烙饼吃,也算尝了味道了。
只是这味道一尝,就令人念念不忘,肚子里的蛔虫全被唤醒了,叫嚣着要吃肉。
等羽林军的人知道这道肉是顺王殿下发明的后,一个个对他都改了观,出门办事再也不拖沓了,闲着没事时就三五结群的去郊外打猎,专门猎满身肥膘的野猪,扛回来交给厨房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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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老攻:“我也想吃媳妇做的红烧肉。”
李煦:“行啊,先把自己洗干净宰了。”
老攻:“没想到我媳妇这么重口味……”
第15章睡袋
这天晚上,李煦用熬油剩下的猪油渣包了一顿饺子,猪油渣剁碎加上葱花和野菜,调味时加入城里买来的肉酱,包出来的饺子别有一番风味,林钊一个人就吃了五十个饺子。
之后的几天,驿馆的大厨房里总是会飘出香喷喷的猪油味,李煦每一餐都会做一道新菜,猪肉能做的菜很多,炒的炸的蒸的炖的,大多数都很受欢迎,也有例外,比如他刚做了一道京酱肉丝,除了小公主和她的两个侍女喜欢,别人都觉得瘦肉吃起来不够香。
吃了满嘴油的红烧肉才是他们的真爱,红烧肉一度成为这群大老爷们最爱的菜品,没有之一,直到后来李煦收集到了足够的香料,做了一次卤猪蹄,才稍稍动摇了一点红烧肉的地位。
之后几天,大家发现了一件怪事,每到做饭的时候,驿馆外都会有闲汉聚集,蹲坐在离厨房最近的墙外,耸动着鼻子,一脸陶醉的表情。
“香!实在是太香了!”
“这到底是何吃食,真是太香了。”
“听说京城来的顺王殿下正住在驿馆中,皇亲贵胄吃的食物果然非我等凡人能比,那怕是仙人才吃的吧?”
“那是自然,圣上是龙之子,殿下便是皇子龙孙,享用的食物自然也是不同的。”
“若是能让我吃一口仙家之食,死也瞑目了。”
“白日做梦,就凭我等贱民,岂有这等福气?”
李煦知道这件事后也有点意外,没想到红烧肉的魅力这么强大,他手头正好缺人,这些闲汉正好能派上用场。
他让人在驿馆门口贴了告示,说是顺王殿下短期招工,每天来工作四个时辰,包午饭,有肉吃。
闲汉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有人上门应聘,只要是手脚俱全的都被录用了,然后被刘树分成了三个小组,一个组负责做睡袋,一个组负责裁帐篷布削木条,剩下的一组人负责缝制帐篷。
一开始,总有人做不好,毕竟这些闲汉平日里都是偷奸耍滑的主,动手能力差的很,做出来的睡袋不是小了就是歪了,根本没法用。
刘树跑到李煦跟前抱怨,说是这些人不堪大用,要辞退了他们,李煦笑了笑,说:“你去告诉他们,若是再有做错的,那么午饭的肉就没了,谁做的最快最好,本王再额外赏他一餐晚饭。”
刘树把这消息传达下去,果然大家的效率高了很多,平日里拿刀都费劲的粗手用起绣花针来竟然也不抖,可见他们对吃肉的执着。
平常人家,一年到头能吃到肉的机会是很少的,过年过节或者办喜事时才会割点肉,而且还没能多吃,每人只能尝尝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