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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金毛端着布丁杯, 僵了片刻。
    跃着点活泼亮光的绿眼睛,慢慢冷静下来了。
    萨沙:“格雷森, 你要是认真的, 那我以后不跟你玩了。”
    夜翼趴在摩托车上,托着下巴看他。
    夜翼:“唉。你好像总喜欢把爱情当做一件很严重的事。动不动就认定一生了, 一旦走不下去,马上就头破血流、就孤独终老了。”
    萨沙:“……这……这不应该吗?”
    夜翼:“不是不应该,而是爱情本不该那么沉重啊。不管是谁,想谈恋爱, 不就是本来因为它轻松甜蜜的那一部分吗?我觉得你好可爱, 看见你就很想牵你出去玩——那咱们干嘛不干脆谈场恋爱呢?”
    萨沙急了, 他一急就想跳脚:
    “不是、你这前因后果没逻辑啊???”
    夜翼:“讨厌我吗?”
    萨沙急死了:“没有啊!我超喜欢你的!可这是……我们是兄弟啊!格雷森!我们谈恋爱,那成什么了?兄弟相奸!蝙蝠他要拖我们去看德国骨科的!!”
    夜翼笑了:“怎么就相奸了,没那么快吧?”
    萨沙瓮声瓮气:“你分明就是看人家告白, 也来凑个热闹而已……不要搞我啊, 我搞不过你哥谭炮王的, 你去找会来事的小姑娘玩吧。”
    夜翼:“唉。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我一直很认真谈的,但都是被甩的命, 从哥谭一路被甩到布鲁海文,就没哪一次是我主动提的分手。”
    萨沙回忆了一下,他记得夜翼在这方面的设定……好像……的确……十分地牛逼。
    ……反正是他自己望尘莫及的存在。
    dc第一人形自走炮的厉害之处在于,他能把几乎所有漂亮异性——甭管是临时搭档、青梅竹马、反派——都整成殊途同归。
    不管她们一开始的目的是想恋爱、想杀他、想套话、想整垮蝙蝠家、还是只想抽他一顿鞭子, 最终一定会以滚床单作为终点。
    ……而且大部分是对方主动。
    每次滚完, 他自己还都很懵。
    少年泰坦的星火, 蝙蝠女孩芭芭拉,特工同事女猎手,夏安·福里蒙特,狼蛛女,大超的堂姐卡拉·艾尔,领过证的艾米莉·沃本,第一代神奇女孩唐娜,女房东克兰西,青梅竹马拉亚,家族仇人的女儿索尼娅,丧钟之女罗斯,布鲁海文前反派肖恩,以及这个同学那个公主……
    ……萨沙怀疑他一张情史清单拉出来,甭管正方反方中立方,都能在上面找到自己的家属——得亏卢瑟没生个漂亮女儿,不然也得上清单。
    最牛逼的地方在于。
    布鲁斯·韦恩苦心经营多年,才稳住哥谭花花公子的名声,结果情史还没夜翼的一半多;
    可从来没人评价夜翼是花花公子、或者渣男。
    庞大的前任军团谈起他,只会给出“技术不错”“谈恋爱真的甜”“十全十美模范男友”“唯一的缺点就是家族事务太多”“爱我爱得不够”“但技术真的不错”这类评价,没有一任认为迪克·格雷森是个花心大萝卜。
    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各种被甩,昨天还被单方面追求,今天就被单方面分手。
    萨沙严重怀疑,是编剧为了提高夜翼换女友的频率,这才出此下策。
    萨沙想了想他的设定,又觉得心疼了:“我上铺的兄弟啊,我自认我谈恋爱是不行,可我怎么感觉你问题也挺大的??总被甩算什么事啊?你是被上帝派下来历情劫的吗??”
    夜翼反正什么都能往好的说,给他说得头头是道:
    “不也挺好的吗?你看,你跟我谈恋爱,又轻松自在,又没有负担——以后你遇到更喜欢的,就把我甩了呗,反正我也习惯了。你不是很想结束么?别孤独终老啊,试试一段正常点的新恋情,说不定一下子就走出来了。”
    萨沙看夜翼。
    夜翼也看萨沙。
    蓝眼睛里写满了“快尝我,我超甜!”
    萨沙:“格雷森。”
    夜翼:“干嘛。”
    萨沙:“你给我说实话……你最清楚我心里在想什么,可为什么还是想跟我谈恋爱。”
    夜翼:“因为你漂亮,带出去有排面。”
    萨沙伸手就来推搡他,夜翼躲来躲去,大摩托就给晃倒了,两个人骨碌碌滚到草地上。
    夜翼:“给我一个机会?”
    萨沙二话不说,爬走:“……”
    夜翼按住他:“半年?三个月?一个月?”
    萨沙:“……”
    夜翼沮丧了:“好吧,我说实话。其实是因为三天前,我又被芭芭拉甩了……”
    萨沙:“……你怎么就又被甩了???”
    夜翼:“唉。咱们相性这么好,差不多凑合一下,共同治疗情伤嘛。看看能不能发展到相奸。”
    萨沙沉默了一会儿,扑过来锤他:“……你还敢奸我?!”
    其实夜翼一直没忘记,在反抗军基地里,他站在宿舍门边,看着小金毛在被窝里,偷看电视里的人间之神。
    ……这一幕简直印在他心里了,怎么都没法忘记。
    他就觉得,萨沙爱得太苦了,苦得甚至连他都不知道,该怎么给自己的人生导师找借口。
    小金毛长得可可爱爱,那么讨喜,怎么整天苦兮兮丧耷耷的。
    不应该啊。
    搞得他一看到萨沙,就老忍不住想抓过来,给人喂一大口糖。
    随着萨沙自杀去世,这个念头,从此沉在了他心底。
    ——直到今天,重见天日。
    *
    自这一天起。
    泽维尔天才学校的群众发现,布鲁海文那个年轻俊美的翘臀夜翼,天天骑着他那改装过的重型摩托,飙到学校来接小金毛出去玩。
    其实倒也没什么。萨沙跟蝙蝠家本来就亲近,那来接人的不是蝙蝠侠就是夜翼了,吃瓜群众一开始倒没怎么当回事。
    直到有越挫越勇的小变种人,藏在摩托边上,等着递情书。
    他看着小金毛从宿舍楼上跑下来,刚要爬上后座,就听夜翼说:“今天的仪式呢?”
    萨沙就臊着老脸,又爬下来了。
    别别扭扭站在车旁边,站了一会儿,张开两只手给他抱:“rua~~”
    夜翼乐死了:“rua~~~你真可爱。”
    抱着小金毛胳膊底下,就把人放后座上去了。
    萨沙坐上车,都还在捂脸:“不行啊,我俩熟过头了,这也太羞耻了……咱们还是别相奸了吧?什么情伤整两瓶酒下不去啊?”
    夜翼:“我还可以,再奸一会儿吧。”
    小变种人听着他俩奸来奸去,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狗狗祟祟地跑出来递情书。
    萨沙还是冷静地:“对不起,你是个好人。”
    小变种人看着萨沙那张漂亮到遥不可及的脸蛋,颓了。
    夜翼戴好了摩托手套,长腿放在摩托两边,伸手过来揉他脑袋:“别灰心,小朋友。再长大点就好了。”
    小变种人充满希望:“再长大点,我就能追到他了?”
    夜翼笑眯眯:“哦,可能还是不行。我是他男朋友。”
    小变种人:“……”
    夜翼轰一脚油门就出去了,又带着金毛狗崽,快快乐乐去兜风。
    萨沙抓着他肩膀,在后面边吃灰边嚎:“我俩治情伤没毛病,你别……你别到处跟人说啊!大哥知道了要打断我腿!”
    嘴巴上恭恭敬敬叫大哥,泡完他的最佳搭档,跟着又泡他儿子……这,这搁谁心里都过不去啊。
    夜翼:“他不舍得打断你腿,打也是打我的。”
    又说:“加速啦!”
    萨沙扒在他肩上,被吹成一条凌乱的狗子:“啊啊啊嗷嗷嗷——!!”
    夜翼跟他的别称迪基鸟一样,生来就属于风,要不是有阿弗绑着,很可能会溜溜达达浪迹天涯。
    背后那个小金毛,也是个不省心的,一开始还抓着他抖抖索索,后来给飙兴奋了,边打他边叫他快快快再快点,在风里呜嗷呜嗷直叫。
    ……直到夜翼一个打滑,把大摩托飙进了湖里。
    萨沙:“……”
    夜翼:“……”
    他俩水鬼一样从湖里爬出来,沉默地坐在岸上。
    夜翼:“……宝贝,你的手机还在吗。”
    萨沙:“……别告诉我你的也没了。”
    夜翼:“……”
    萨沙:“害!能怎么的,走回去呗。”
    夜翼:“也行,路上看能不能蹭个顺风车。”
    两只落水狗就脱了湿鞋子,光着脚,沿着城郊公路往回走。
    走了一会儿,夜翼看看萨沙白嫩嫩的脚丫子。
    绕到他跟前,把人堵住,半弯下腰。
    萨沙看看他,又看看他撅起来的翘臀。
    不明所以,于是谨慎地摸了摸。
    夜翼气笑了:“摸什么呢!我背你。”
    萨沙:“天,不用吧,我俩什么关系啊,这么客气。”
    夜翼:“我俩是骨科兄弟,行不行?快上来,让你男朋友表现一下。”
    萨沙:“男朋友,你再矮一点。”
    萨沙一个助跑起跳,本来想撑着夜翼来个跳山羊,结果身经百战的蝙蝠家大少,一起身就把他稳稳接在背上。
    夜翼:“想得美。”
    萨沙:“哼!”
    他就背着金毛狗崽,晃晃悠悠沿着公路往回走了。
    路上吧嗒吧嗒,一串湿脚印。
    ……其实根本不用等他们走到学校。
    蝙蝠侠无孔不入的信息网,就已经接到他俩搭伙的消息了。
    蝙蝠侠:“……”
    最主要是,哈尔还在通讯频道那边呱呱地:“蝙蝠你得相信我,我真的口水都说干了,给蓝大个游说了两个星期了,说到最后我都觉得我在念经!我太难了,我真搞不定他,我%#¥#……”
    这段时间,除了养好小金毛,前正联顾问和复联首领,还是有在干正事的。
    他们一直与神盾局保持联系。
    少了人间之神在大气层外巡逻,根据神盾局的数据,来地球搞小动作的外星势力,正在以几何倍数增长。
    当然,这些小动作有复联镇压,暂时还不至于影响到民众。
    人类最直观的感受,大概就是空难的生还率,从超人还在时的95%以上,跌到了惨烈的24%。
    美队有上一条时间线的记忆,所以说起话来,比尼克·弗瑞要方便。
    美队:“我完全认同你的观点。超人力量太强大,一旦变节,就会对人类造成深重的灾难;但当他属于地球防御阵线时,超人的确是我们的尖兵。”
    末了,他又忍不住问:“但我跟他不太熟悉,所以也许并不能理解他的想法。他过去8年都做得很好,为什么突然将自己放逐到氪星遗址?”
    蝙蝠侠:“他过去8年并不好。只是在用无间断的救援行为,竭尽所能麻痹自己而已。一旦他停下来,就被恐惧击倒了。”
    美队:“对什么的恐惧?”
    蝙蝠侠:“……对自己的恐惧。”
    这一层并不是他想到的。
    而是他让阿弗前往堪萨斯,安抚肯特夫妇时听见的。
    阿弗告诉他们,克拉克现在无碍,只是在氪星遗址休养。小氪……也无碍,被养在韦恩庄园了。
    氪星人是因为吸收黄太阳,才获得超能力的,而氪星环绕红矮星lhs 2520运动,整个扇区都是红太阳的照射范围。
    所以当克拉克在遗址中时,他就是一个没有超能力的氪星人,氪石碎片对他的伤害,也不会像他有超能力时,拥有致命性。
    玛莎听了,只低声说:“我的孩子……他终于获得平静了。”
    超人之所以被称为人间之神,并不是因为他的强大。
    ——而因为他似乎与生俱来的悲悯。
    就像亚伯罕博士最初选择了小个子史蒂夫·罗杰斯,作为超级士兵血清的第一代承受人一样。
    “强者的力量与生俱来,所以他们容易失去对力量的敬畏。而弱者才懂得力量的价值,当他们变强,才会有爱心,懂得怜悯。”
    这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普世价值。
    放在超人身上,却似乎与人们的认知完全相反——他本来就那么强了,还能懂得怜悯,难道不稀奇?
    除了肯特夫妇,没有人知道。
    人间之神的悲悯,并非从他的强大中来。
    它来自于克拉克童年时无数次忍耐退让,无数次对欺凌自己的同伴咬紧牙关,钢铁般的手掌却只握碎了身后的铁栅栏。
    他是无家可归的氪星遗孤,玛莎和乔纳森温暖地接纳了他。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不能再失去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最后的家。
    忍耐,只有忍耐。
    即便他可以一秒钟捏碎那些大孩子的头颅,但他不能是氪星人卡尔·艾尔,而是属于肯特夫妇的克拉克·肯特。
    他不能让别人说他们养了一个怪胎。
    他只能忍耐。
    日后光芒万丈的人间之神,童年却过得极其孤独。
    玛莎经常在他的小作业本上,看见他写下的那些喃喃自语。
    我希望我从来不会拥有这些能力。
    我希望我能有人陪伴。
    ——天上的星星好多,我希望它们能分我一颗,让它变成人,从田野里向我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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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一半写困了……写不到大超冒头了,晚上10点补吧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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