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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凤酒店,至尊包厢里,常宇四人相谈甚欢。
    “哟,菜来了,大伙吃菜。”
    美女服务员刚一把菜放下,程三福就大声招呼着。
    何明最不客气,立马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到嘴里。
    他津津有味地嚼了嚼,随即说道:“龙凤酒店的菜还是那么好吃,但......”
    程三福不解说道;“何局长,有何难言之隐?”
    何明叹道:“但是还是不及常老弟做的好吃。”
    常宇嘴角一抽,合着这个贪吃的何明还是对他的饭菜念念不忘。
    程三福和杨明武大奇,他们都是了解何明的人,知道他不会说大话,此番言论虽然可能稍有夸大,但是却绝对可信。
    “常老弟,原来你还有一手厨艺,改天老哥我一定试试,要知道我可一直以美食家自称,要是不试试你做的美食,那我这称号可就有点名不副实了。”程三福豁然一笑,望着坐他对面的常宇说道。
    常宇似是腼腆地笑了笑,说道:“只要你们不嫌弃我做的菜难吃,你们改天一起过来。”
    “那怎么能,有了何局长的话,我们现在可是对你的菜放心得很。”杨明武调侃道,经过方才的一番交流和介绍,现在他和常宇也算是认识了。
    常宇也没敢小看这个卫生局局长,因为他以后还要卖菜,说不定还有需要他帮忙的时候。
    “杨局长说笑了,如果大伙过来的话,我自然是不会让你们担心的。”常宇笑着回答道。
    就在四人融洽的气氛中,吃饭已经到了高潮部分,最后的压轴菜也要上了。
    突然,包厢门被打开,但送菜的却不是之前的美女服务员,而是一个厨师服的寸发男子,正是常宇之前在厨房见过的廖主厨。
    只见他手里捧着一个用盖子盖着的大型菜盆,显得很是神秘。
    廖主厨先是专心地把菜盆放在饭桌中间,随后抬头望向四名客人,当他见到常宇时,他顿了一下,显然是没想到会在这个场合见到常宇。
    不过他的心理素质极好,微微一笑之后,移开视线,介绍道:“几位贵客,你们好,我是龙凤酒店的主厨,同时也是这几道菜烹饪者。”
    廖主厨本不想进来的,但是他们酒店的老板偏要他过来,所以他来了。
    而龙凤酒店的老板也是有着自己的一番想法的,里面几位他自然是认识的,一位警局局长,一位是卫生局局长,这两个都与他酒店的经营息息相关,如果两位局长想要给他下绊子,再简单不过,所以哪怕没什么事,他也要给两位局长一个示好的态度。
    至于两位,程三福他是知道的,一个丝毫不逊色于他的企业家,而那个农民模样的年轻人,则是最令他吃惊的,因为其他三人都在隐隐巴结讨好他,虽然不知道他的身份,但他已经将常宇列为贵宾之一。
    “行了,这里没你什么事,你先出去吧。”程三福摆手道,他们是来吃饭的,不是看做饭的人的。
    廖主厨脸部微微抽搐,但他也没有发作,只是隐隐有些郁闷,自己老板要他来巴结这几个达官贵人,但是人家几人分明没有在乎他,甚至连那个之前卖他鱼的农民都仿佛没见到他一般,这实在让他有点伤自尊。
    当廖主厨自讨没趣,准备离开时,包厢外又进来了一名中年男子,这是一个头发有些发白的干瘦男人,而他正是龙凤酒店的老板范兴言。
    “老板。”廖主厨侧着身体,向中年男子问候一声,随后自行退后了一步。
    范兴言取代了廖主厨的位置,继而他拉了一张凳子,坐在桌旁。
    “范老板,我可没记得有请你吃法啊,哈哈。”程三福哈哈笑道,大家同为平安县企业家,自然是极为熟悉的。
    范兴言咧着嘴,说道:“程老板,你这可说笑了,如果你觉得破费了,这一顿我请了。”
    程三福左手拍着浑圆的肚子,右手在空中摆了摆手,说道:“范老板,还不牢你请客了,这几个吃饭的钱,我老程还是给得起的。”
    范兴言不准备跟他在这上深究,而是转头望向何明和杨明武,笑着说道:“何局长、杨局长,你们来我家酒店吃饭,怎么也不先提前给我打个招呼呢,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
    何明和杨明武对视一眼,笑了笑,没有说话,当官的最怕的就是官商勾结被发现,他们也一样,自己平时偶尔来这吃一顿还好,但是如果大张旗鼓地来吃白食,就算没有勾结,竞争对手也会告你勾结,这就平白无故给人拿下把柄了。
    “来来来,大家先看看我们龙凤酒店最新退出的招牌菜,绝无仅有,可能过了今天,下次想吃就要等很久了。”
    范兴言站起来,掀起盖子,一条半米长的大黄鱼摆在盆上,它的周围洒了各种精致的配菜,它的细皮被刻刀轻轻切开,里面的鲜嫩的肉质露在空气中,带着清新的鲜味在包厢里弥漫。
    “好香!”
    不愧是招牌菜,此菜一处,前面的菜都明显低了一个档次。
    在场的人都是被香味熏得微微眯眼,除了常宇。
    因为这条大黄鱼赫然是他卖给龙凤酒店的四条鱼中的一条。
    哦,对了,还有廖主厨,他此时有些哭笑不得地望向常宇,而他发现常宇正以戏谑的表情望着自己。
    半响后,众人回过神来。
    程三福说道:“光闻气味就这么香了,真不知道它的肉会有多好吃。”
    说着,程三福拿起勺子,给在座几人分别装了一勺子的肉到他们碗里。
    程三福很会做人,他首先给其他几人装好了鱼肉,最后再给自己打肉,当他装好之后,他的口水都要留下来了。
    “咕噜。”程三福轻轻咬了一口,鱼的香味、酱料的浓郁香味,二者混在一起,却又格外分明。
    鱼肉极软,入口即化,但却回味无穷。
    “好吃。”当程三福吃完一口时,却是发现其他几人已经在夹菜了,只有他吃得最慢,就连范兴言的廖主厨都已经在吃。
    毕竟这么大的一条黄鱼,凭他们四人是不可能吃完的,所以何明叫了这两人一起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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