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择在鐘声以及他父母的忌日离开,穿着鐘声给她买的第壹条裙子。
鐘声是鐘琴欢的父亲。
鐘声是陈欢苓的英雄。
在陈欢苓21岁那年,全球发生了许多大事件,例如立陶宛独立、汉语大字典出齐,又例如,陈欢苓遇见了鐘声。
那天深夜,陈欢苓与朋友在歌舞厅聚会过后各自回家,却在歌舞厅附近的小巷里碰上了抢劫犯,对方原本是夺她的包,见她貌美色心顿起。
月黑风高,歹徒举着刀威胁陈欢苓,陈欢苓寧死不从,大喊救命,歹徒把她压倒在地上,捂住她的嘴,扒下她的裤子。
眼见着内裤也要被脱掉了,陈欢苓急哭了,想死的心都有。
恰好经过巷口的鐘声听到了奇怪的声音,走近壹看发现有个男人压着壹个女人,在脱她的贴身衣物,而那个女人在拼命挣扎。
鐘声立刻冲过去制止,风檣阵马般打了歹徒壹拳。歹徒被打歪了头,但他很快拿起刀扑向鐘声。在廝打时鐘声的左手臂挨了两刀,他忍着痛重力出击总算制服了歹徒,并报了警。
陈欢苓完全就是吓傻了的状态,哆嗦着穿回裤子后蜷缩在角落里浑身颤巍,壹味地哭泣。
那泪眼盈盈的样子让鐘声见了犹怜,他蹲下,脱了自己的外套盖住瘦弱得似乎壹折就断的陈欢苓,轻声安慰她:“没事了,没事了,别怕,别怕……”
陈欢苓低着头,抠着鐘声外套的壹角,无声地掉眼泪。
警察来了后,陈欢苓和鐘声壹同坐上警车去警局录口供。
陈欢苓录完口供出来后,鐘声已经离开了,而他的外套还披在她身上。
她忧心,不知道他的伤口有没有止血消毒了。
陈欢苓打算找到鐘声向他好好道谢,但她没料到第二次相遇会来得那么快。
叁天后,电视台派人来采访她。
那个歹徒正好是十年前两宗强奸杀人案的罪犯,警方苦苦追寻了十年,终于将犯人缉拿归案。
这样大的新闻案件,陈欢苓不得不接受采访,不曾想采访记者就是鐘声。
原来,那晚鐘声之所以会经过那条小巷,是因为他刚暗访完陈欢苓所去的歌舞厅。
在采访的过程中,陈欢苓的心壹个劲儿地扑通扑通狂跳,本应看着他交流,但只要对上他的眼,脑袋便壹片空白。
他可真好看,五官硬朗,气宇轩昂。
有匪君子,终不可諼兮。
只不过,陈欢苓怕鐘声会嫌她脏,那恶徒不仅脱了她裤子还摸了她的臀,这样的她哪敢对他抱有幻想。
然而,采访结束后,鐘声向陈欢苓要了联系方式,以防后续需要补充采访。
那壹阵子陈欢苓每天最大的期待,就是自己的BP机“滴滴”响起。
越期待便越想见他。
可是,始终没有盼到鐘声的呼叫。
越想见他便越有了勇气。
于是,陈欢苓索性去电视台等他。
鐘声看到陈欢苓时,有些不知所措,手挠挠头又插插兜。
作为记者,最不应该就是口吃,但他无端端变结巴了。
“你……怎、怎么,在这里……”
陈欢苓拎起手中的袋子靦腆又欣忭地说:“来还外套。”
怀春的女孩那双晶亮的眼睛如同夏日的晴空,明澈又灿烂,望着你时,最是动人。
鐘声瞬间便羞赧了。
就这样,他们在壹起了,是彼此的初恋。
鐘声有过怀疑,他问:“你是因为我救了你,才选择我的吗?”
陈欢苓回答:“你不仅是我的英雄,还是我从小到大的理想型。”
差点被侵犯,是幸运还是不幸呢?
陈欢苓想,于她而言,终归是幸运的。
那壹晚天很黑风很冷,可她找到了发光发热的灯塔。
从此,她成为他的软肋,他成为她的鎧甲。
鐘声会跟陈欢苓分享他曾遇到过的奇葩被采访者,分享这些年印象深刻的事件,分享那些她所缺失的时光里他所能记起的大小经歷。
他很会讲,她很爱听。
鐘声是个有信仰和家国情怀的人,他时常说,即使人微言轻,也希望自己能给社会带来多壹份公平和正义。
这在无形中影响了陈欢苓,她要求自己永远像他壹样正直,绝对不做假账。
陈欢苓大学毕业后,进了鐘声所在的电视台当财务,同时搬去了他的宿舍。
鐘声常要出外勤,不时早出晚归,陈欢苓便给他留壹盏灯,偶尔她会坐在沙发上等他。
有壹回,陈欢苓等到睡着了,直接卧于沙发,鐘声回来后,轻轻抱她进房间,她半梦半醒,嘴里呢喃“你回来了”,他边抱边吻着她说:“有人等我回家的感觉真好。”
鐘声的胸膛和臂膀很厚实,陈欢苓特别喜欢与他用力相拥着做爱,胸口和胸口的贴合让她觉得无比安心,事后她总会将头贴在他的心脏位置,默默听那逐渐平缓的心跳声,是专属于她的美妙旋律。
有壹年冬天特别冷,陈欢苓的父母相继因病逝世了,陈欢苓悲伤过度,生了场好长时间的大病,那段日子,父母的身后事、她的身体全靠他负责和照顾。
她痊愈后,他向她求了婚,对她说“你不孤单,我永远是你的依靠”。
两人都放假的时候,会壹起做菜,但往往是鐘声包揽壹切,他不想她的十指沾了阳春水。
在鐘声掌厨时,陈欢苓会趁他不註意,溜进厨房里,从他背后抱住他。
鐘声每回都说“有油,别抱”,但陈欢苓每回都抱得更紧。
她舍不得放手,太舍不得了。
婚后壹年,他们有了孩子,起名为“鐘琴欢”,寓意是鐘声鐘情于陈欢苓,以他之姓配她之名。
那时的陈欢苓,有鐘声陪伴的陈欢苓,拥有最幸福的模样,壹顰壹笑,清雅灵秀。
但是为什么,造化总弄人,那颗蓬勃的心脏怎就不再跳动了呢?
鐘声死在了陈欢苓的耳朵里。
他开着车,车上载着他的父母和年幼的鐘琴欢。
电话里他笑着告诉她“就快到家了”,可下壹秒,天崩地裂,生死相隔。
没有人知道陈欢苓有多爱鐘声,梦醒时分,她曾无数次想随他去,本来她的命就是他救的,不过是还回去罢了。
只是看着年仅十岁的鐘琴欢,终究不忍心拋下他壹个人。
她活下来了,但她也成了行尸走肉,状态没有办法胜任工作,频频出错,被解雇了。
忘了是叁年还是五年,她都这样昏昏沉沉,从而鐘琴欢才是那根顶梁柱。
陈欢苓心疼鐘琴欢,她想自己能好起来,可越吃药越觉得生无可恋,停了药也反復无常。
嫁给年少相识、离了婚的林之清,是为了有个人照料鐘琴欢,负担起他的生活。
太自私了。
林之清知道,却甘愿为她这份自私买单。
这世间,傻瓜不止壹个,不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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