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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耻小人,只会这下三滥的手段吗!”丝结气急,嘶哑着嗓子“千小人,万混蛋”的怒骂起来,听起来气得都变了调。兵士看到丝结倒地,不理会他汪汪乱叫,上来按肩笼背就给绑上了。
    凌安之按了按鼻梁,挑了挑眼眉,语气中还透漏出一股同情丝结心智的意味来:“我一个将要冉冉升起的将军之星,手下都在身边,和你这个落水狗单挑个什么?”
    众将士拜倒,凌云心中哭笑不得,堪堪绷着一张严肃将军脸。
    突然有三位士兵上前一步,这三人浑身是血,身上破烂不堪、颜色花红柳绿,不知道还以为是地狱里爬出来的小鬼,一起向凌云方向行礼,三人互相看了一眼,为首一人张口道:
    “少帅,我们三人一起最先登上城墙,请问五千两白银何时何处领取?”
    第3章 坎坷小命
    黄门关内梵城这颗钉子拔了,凌云将军算是暂时解了燃眉之急。
    本来已经到了城墙外的朝廷监察御史依旧带着侍卫进了城,摇身一变从要抓人的变成了犒赏慰问大军的,总算解决了赏银的问题。
    监察御史还有任务,要去北疆泽亲王许康瀚处慰问三军,并顺路监察军饷银两使用情况,只停留了一天就起身北上。
    夜色已入二更,凌安之沐浴之后躺在将军帐内的行军床上,脑袋下边枕着凌霄的大腿,披散着头发,半闭着眼睛舒舒服服的任由凌霄用掌力按压着他的肩颈——
    倒也不是他年纪轻轻就多有劳损,凌安之就是喜欢有人倒腾他。
    凌霄本来是宁夏人,十来岁的时候一队突厥骑兵入中原抢粮,亲人都被杀死,见凌霄长的清秀,突厥人想把他带出关外当做奴隶贩卖。
    正好凌安之和恩师宁森先生游历至此,又放火又诈称官军来了,突厥人仓皇逃窜,自顾不暇,无暇带走小奴隶凌霄,从此凌霄就成了凌安之的书童亲兵,跟着少爷读书练武。
    之前凌霄只有一个类似寄奴的小名,后来凌安之知道凌霄是正月十五出生的,给起了个名字,就叫凌霄。
    凌安之对这个聪慧内敛的孩子特别投缘,一直带在身边。
    “三将军,”凌霄眸光中喜悦一闪,马上改口道:“现在应该叫做安夷将军。”
    凌安之本来就是凌河王的后代,本来及冠之后就可以封为将军。
    凌云已经向朝廷为这个便宜弟弟讨了一个将军。
    凌安之躺在凌霄大腿上,他一听凌霄的口气就知道亲兵在想什么,不服不忿道:“我不想指着那个老东西,名不正言不顺的。”
    “过去这么多年了,这件事就别想了。”凌霄指上力更轻,抚上了凌安之紧绷的额头。
    “也无所谓了,”凌安之自我安慰的能力极高,“少奋斗几年,要不军中上升太慢,这不也混了个将军吗?”
    “凌霄,帮三哥按按太阳穴。”欺负凌霄已成习惯,凌霄反抗数次无效,算是认命了。
    凌霄高兴凌安之升了官,不再说话,把力道放在指尖上,从小将军变成了按摩师。
    凌安之兄弟姐妹四个,大哥凌川,字济贤,三十五六岁,在朝官拜内阁大学士;二哥凌云,字济慈,三十一二岁,是安西提督。
    这兄弟两个都是正房夫人所出,长的全像父亲老凌河王,身材中上,虎背熊腰,高眉豹眼,不好看也不难看。
    凌河王在二十年前西征楼兰、回纥等部落联军时,大败敌军。带回了无数的马匹、药材和财宝,这些都让凌河王的夫人很高兴。
    ——唯独,对凌河王带回来的一位美人火冒三丈,如鲠在喉。
    这位美人名字叫做阿迪雅——也就是凌安之的亲娘二夫人,虽然从西域带回,但是长得也不像是西域人,皮肤莹白似雪堆,体态修长,能歌善舞,一双偏绿的眼睛仿佛乘了春水,衬托的整个王府都失去了颜色。
    别说男人,连女人被那么水盈盈的一看,身子都要麻了半边。
    ——总之绝对担得起小妖精、狐狸精和祸水精这些词,偏偏娇滴滴的一说话,还显出那么些书香门第、大家闺秀的正派来。
    两军阵前,临阵收妻是死罪,大帅也不行。老凌河王心一横,一辈子也任性了一回,派手下的心腹将军亲自将心肝宝贝美人阿迪雅送回了王府。大帅还没到家,美人就偷偷的先送来了,可想而知,凌河王的夫人有多愤怒。
    阿迪雅身材窈窕,只有腰肢臃肿,肚子隆起。
    阿迪雅和大帅老凌河王认识了七个月,就在二月初一这一天,生下了凌安之。
    那天,西域还天寒地冻,刚下了大雪,将整个富丽堂皇的凌王府笼罩在一片碎玉琼花的水墨画之中,凌府里二夫人突然“早产”,整个府里不免手忙脚乱。
    凌河王双手背在身后,在产房外厢房内不断踱步,听着阿迪雅一声声悲惨地叫唤,眉毛都要拧在一起了,咚咚的脚步仿佛都把地面踩出坑来。
    忍不住斥责伺候阿迪雅的丫鬟婆子们:“不是怀胎才七个月吗?怎么突然早产?”
    如果仔细看的话,可以发现丫鬟婆子们的脸色全发绿,她们噤若寒蝉,只能唯唯诺诺:“龙生九种,每个人情况千差万别,二夫人可能特殊些。”
    终于听到了婴儿的啼哭声,哭声颇为响亮,穿过风雪让凌河王放下了一颗心,产婆马上出门报喜:“恭喜王爷,二夫人产下一个小少爷。”
    凌河王武将出身,也没那么多讲究,径自冲进了内室,在炭火盆前先烤了烤身上了凉风,才冲到了床前。
    这是第一次美人阿迪雅没有聚拢凌河王的全部视线,凌河王一双豹眼,全都盯在了这个刚出生的三儿子身上——
    凌河王是武将,大手大脚,这孩子身长足有三扎多,浑身肉乎乎的,头发漆黑皮肤雪白,鼻梁高挺睫毛细长,一双眼睛已经睁开,绿油油水汪汪的正四处打量。
    哪有一点早产的样子?产婆接生多年,很多满月后百天的孩子都没见过这么齐整的。
    凌河王当过父亲,这岂能瞒得过他?
    阿迪雅发丝凌乱嘴唇惨白,一看凌河王的样子就知道王爷在想什么,诺诺的叫了一声:“王爷…”就再也不敢出声了。
    凌河王摔袖而去。
    在草原的平常人家,这样的野种也是要摔死的,心肠好一点丢进草原里自生自灭,反正不能活着。
    凌河王的长房夫人想着自家相公头上绿油油一片大草原,绿草中百花盛开,关键还结了个果实;再想想那个小妖精平时里弱柳扶风将王爷迷得神魂颠倒的样子,简直幸灾乐祸的要死。
    王府这个新生的婴儿没有带来一丝喜悦,整个王府都笼罩在诡异的气氛中,有办事周全、未雨绸缪的小厮,给这个投错胎的小崽子连价值十两银子的小棺材都给准备好了。
    ——白长这么机灵白胖,没整明白爹已经够惨了,留着小囫囵尸首好方便尽快再投胎。
    几日后,凌河王晚上终于踏足了阿迪雅的卧房,进来的时候,阿迪雅正面带微笑的给怀里的孩子哺乳。看到面沉似水的凌河王眼中风云深不可测,阿迪雅像是窥到了这个孩子的命运,在偌大的凌府里,她根本保护不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
    “拿去吧。”阿迪雅拉上衣襟,双手将孩子递给凌河王,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还在忍辱偷生的唯一念想。保护不了这个孩子算母亲无能吧,对不起孩子的父亲,孩子没了,她也有死而已。
    凌河王接过孩子,对着孩子的脸细细的端详起来,孩子也睁着一湖春水似的眼睛和他对着看,这孩子虽小,不过怎么看怎么齐整灵巧,凌河王沉吟半晌:
    “这孩子还没有名字,就叫安之吧。”
    阿迪雅以为自己听错了,难以置信的惊喜,王爷赐名了?她泪落连珠子,这孩子…活了?
    ——既来之,则安之?
    屋子里的婆子反应快,二夫人性格沉稳柔和,贴身的下人都对二夫人感情很深,涕泪横流跪下磕头谢恩:“王爷仁慈,谢王爷恩典。”
    凌安之就这么顶着野种的名声在王府野草似的长大,凌河王留下他,不代表心理就对他没有芥蒂,偏他又天生顽劣,基本上是见面就打。
    简言之活着的权利是有的,不过想好好活着的权利是没有的。
    二夫人过得也惨了点,基本抬不起头来做人,凌河王又久在军中,二夫人的日子不好过可见一斑。
    直到四年多后,二夫人又生下了凌河王的小女儿凌忱承欢膝下,凌河王老来得女,宠溺异常,凌忱又最会哄父亲开心,加上大夫人的两个儿子也都年纪很大了,这日子才好过了点。
    凌安之被凌霄按的晕晕乎乎异常舒服,他支起长腿摇晃着,开始胡说八道起来:“其实不是那老家伙亲生的也挺好,要不长他那土的直掉渣的样?太上不了台面了。”
    “别动!”凌霄按住他的腿,一边加了点力按着他的头,一边若有所失问他:“你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吗?”
    “知道个屁,连老婆孩子都保护不了,不是窝囊废就是已经死了。”
    凌安之一点也没考虑到他娘亲听到这个话得有多伤心,眼角一抽,连身上的肌肉都收紧了,掩盖住了一丝转瞬即逝的失落:
    “我发现这样也不错,亲生的给我臭皮囊以后说不上能情场得意,那个老家伙给我个出身地位,方便我在战场上杀人越祸。”
    “哎呦…凌霄你用这么大劲掐我脸干什么?”
    凌安之信口雌黄说得正起劲,左脸突然被拧成了包子褶,眼角和嘴角被掐到都快亲密接触了,疼的他差点直接跳起来。
    “脸皮太厚,真恨不得手边有个锥子!”生恩和养恩都这么随口拿出来消遣,冷血冷心的东西,凌霄再想到自己的孤苦伶仃,刚才才涌起的一丝感佩之情直接随风飘走了。
    空气一时凝结,良久,凌霄一边捏着凌安之的手臂,还是沉吟着忍不住问:“将军,我看攻打梵城其实二十左右天的时候时机就成熟了,你这么做是为了让二哥凌云更着急吗?”
    “说什么呢?我是那么公私不分的人吗?两军阵前务必事无巨细,火候差一点都差很多!”凌安之凌然正色,在烛光里犹如玉做的雕像。
    凌霄被晃了一下狗眼,觉得自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有点内疚。
    紧接着听到凌安之大大方方的承认:“也有。”
    “……”真是没救了。
    第4章 孤城无援
    其实这样安静祥和的时光已经很久没有了,最近凌安之和凌霄基本就是连轴转的。
    凌凌河上冰塞川,将登昆仑雪满山。
    拿下了梵城之后,第一场雪劈头盖脸的就砸了下来,气壮山河、蜿蜒万仞的昆仑山、玉女峰整个笼罩在碎玉琼花般的皑皑白雪中,云绵绵雪漫漫,和白茫茫的草原连成了一副惊天动地的河山画卷。
    凌凌河上已经冰块翻滚,气温降低的格外快,预示着今年生计艰难。此时就知道游牧民族其实比大灾之年的难民还不如了,难民饿急了,还能吃点草根树皮;而此时关外的游牧民族饿急了,存粮一吃光,也就只能吃冰吃雪了。
    回纥大军五万骑兵已经集结完毕,小股的势力常来不怀好意的试探,对关内的所有能吃、能住、能睡的物件垂涎三尺、虎视眈眈。
    回纥作为资深的游牧民族,多为骑兵,长于射箭和闪电战,作战悍不畏死,且关外战马资源丰厚,每个骑兵经常是带着几匹马,极为难缠。
    社稷有难,作为安西屏障的凌家军一步不敢退。凌云仰仗着地形和关隘,一边勉力和回纥周旋,一边向朝廷请求火炮营和骑兵的增援。
    黄门关守军只有六万人,且骑兵仅有可怜巴巴的一万人。配备的武器装备还是四五年前老凌河王时期的,纵使勤于保养也掩盖不住古老和过时,任谁看了都觉得凭借此种“古董”难打胜仗,兵力战备不足一目了然。
    凌安之临危受命,被封为安夷将军,凌云看着这个总是生不逢时的弟弟,心中暗暗的叹了三口气,刚刚崭露头角就被安排了一个送命的差事——负责安西军的前锋部队。
    凌云少帅压力更大,负责中军统领黄门关战备。
    以前是凌安之在狼场负责黄门关的后备,干的有声有色,而今他变成了前锋,听了他内举不避亲的推荐,凌云将之前粮食后备的问题交给凌安之曾经的小跟班,一直跟着凌安之在狼场混了几年的雁南飞去交接。
    ——那小子又机灵又吝啬又怕死,将三种特质正正好好的绝妙糅合在一起,别说,后勤官当的有声有色。
    凌安之和凌云兄弟联手,夙兴夜寐,将连营扎在城外饮马镇和凌凌河畔对城门形成掎角之势;又在黄门关前抢工修建了铁栅栏、绊马坑等防御工事,每日早晚不间断巡营。
    回纥骑兵意欲入关,小股部队往来试探的厉害,凌安之找到机会就抽冷子追击剿灭一下,防止敌军气焰过于嚣张,半个月不到已经和回纥的小股部队交手了五六次。
    回纥王子那哈达带着骑兵,已然驻扎在了距离黄门关百里之外的地方,距离黄门关,凭借马力,一天就可以到达。
    这日早晨,凌安之、凌霄和方文杰带着六百骑兵,正在距离黄门关二十里处巡哨,刚过了山丘,就远远的遭遇了一片乌压压的回纥骑兵。
    左翼将军方文杰四十来岁,留有美髯,见有军情当即满脸肃穆,抄起马鞍桥上的千里眼就开始观察:“三将军,想不到回纥骑兵已经越来越近了,对面的骑兵估计有五六千人。”
    说话间回纥骑兵的马蹄声和嗷嗷乱叫声已经听得见了,看到了大楚部队的军旗犹如苍蝇见血,快马加鞭就向他们冲了过来。
    方文杰横刀立马,一缕美髯在风中呼呼飘动:“三将军,敌众我寡,你和小将军带着五百人快走,我带一百骑兵殿后!”
    凌安之用眼睛丈量了一下回纥骑兵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在背后将神臂弓拿了下来:“距离太短,回纥人多势众,这么多猎狗撵狼群都能撵上,何况是撵我们这几个兔子,传令下去,列防御阵型,准备应敌。”
    方文杰久在阵前与游牧民族的部落周旋,知道野蛮人的勇力,阻止道:“三将军不可,我认识这股子游骑兵,是回纥的精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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