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卿禾又笑得更开心了,拱了下鼻子,点头道:“那当然。”
而此时,陆胥原本暗沉的目光顿了下,顺着她的话问道:“那她还说什么了?”
“她说……她希望陆胥每一天都能过得开心。”
沈卿禾看着近在咫尺陆胥的脸,对上他的眼神,察觉到他心情不太好,便大概能猜到,昨晚人不见了,该是去陆府了。
“枝枝昨天晚上是一个人睡的。”沈卿禾拉了拉他的手,柔声道:“夫君,你昨天晚上去哪里了,你告诉我好不好?”
陆胥喉头微梗。
片刻后,他问道:“没有哪里不舒服吧?”
陆胥在软榻上坐下,沈卿禾顺势往他身上爬,小小一团似的,便窝在了他怀里,黏糊的不得了。
“没有不舒服。”沈卿禾摇头,顿了片刻后,声音微沉,又道:“就是有点担心你。”
“不要不开心。”她说。
沈卿禾圈住他的腰,靠着把耳朵贴在了他胸膛,听着他的心跳,觉得安心了不少。
“夫君不是一个人,你有枝枝,有宝宝……还有晟儿和璇璇啊……”
这么多人,都在牵挂着他,都在想着他的。
沈卿禾一往人怀里钻,又柔声的说话,当真是听得他心都化了,忍不住低头,寻着她的嘴唇,轻轻碰了下。
停了会儿,两人都没有说话。
沈卿禾还想问昨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呢,刚要起身来,却又被陆胥一把按了回来。
“别动,让我抱一会儿。”
陆胥声音微沉,含在喉咙里,莫名暗哑,难得的会让人觉得心疼。
于是沈卿禾轻应了一声,便乖乖待着不动了。
第57章
在陆胥的记忆里, 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不是很好。
父亲在娶了母亲不到半年,便又迎了一名姨娘进门,当时他还没有出生,只是之后听身边的嬷嬷说, 父亲很宠姨娘, 从而冷落了母亲。
母亲向来温婉大方, 她从不与人多做计较,即使丈夫长宿她人房中, 她也从未说过半句。
甚至姨娘比她先怀孕, 生了陆家的长子。
而陆丰益对董悦的感情,也一直很复杂。
他娶董悦,根本目的还是看中了背后董家的势力。
董悦真诚,善良, 当她语气温柔的和人说话的时候, 很难让人不去喜欢她。
陆丰益就是在这样的日积月累中, 目光一点一点被她吸引,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时候,心里已经满满的都是她。
于是在那几年里, 他们有了陆胥, 又有了陆晟。
随着陆胥渐渐长大, 便有传言,说董悦不守妇道,私会他人,这生出了陆胥来,是孽种。
有些话,传之而来,并非空穴来风, 说得多了后,陆丰益难免心生怀疑,渐渐的开始不信任。
他从来不是一个好人,更不是一个好丈夫。
当他发现自己是如此在意她的过往,并且疯狂嫉妒曾经和她青梅竹马的那个人——
他开始退却和逃避。
甚至于陆晟生病的时候,他在外经商,长达一月之久没有回来。
直到董悦死的一天,两人的关系都还处于冰点。
这些年,陆胥不知道陆丰益有没有过后悔和懊恼,他只是在董悦入殓后,整整有七日,守在灵堂不眠不休。
那短短的时日里,他瘦了一圈,也仿佛苍老了几十岁。
其余的话,一句都没有多说。
之后离开陆府,这些年,便再也没有回来过。
.
沈卿禾今儿起得太早,眼皮原本就沉沉的了,这般听着陆胥说了会儿,人已经开始打哈欠。
虽然不精神,可陆胥说了什么,好歹一五一十都听进去了。
她沉默了会儿,突然便觉得有些同理的感同身受,撑起身来,抬眼,怔怔的看着陆胥。
眼里闪了两下,一副很委屈的样子。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样吧。”
听着别人的故事,觉得很心疼也很心酸,可转过头来想想,才发觉过来,自己也很心酸。
总觉得她和董悦走得是同一条路,只不过她稍微幸运了那么一点点。
陆胥愣了下,随即冷嗤了一声,道:“老子可没他那么孬种又没用。”
这么多年他都讨厌陆丰益,因为觉得他软弱,无能,担当不起自己应有的责任。
但凡他当初选择的不是逃避,或许事情也不会一步步走向后来的惨剧。
归根结底,陆丰益是最没有资格后悔的那个人。
“以前怎么样那都过去了,老子喜欢的女人,那比老子的命都还重要!”
陆胥说的掷地有声,理所当然,声音也是一如既往的浑厚。
他最近嘴甜了很多,有些话听过了从来不嫌多,多听听也觉得挺开心的。
陆胥低头,去蹭了蹭她的脸,下巴上胡茬刺得人不舒服,沈卿禾禁不住的要避开他。
“陆胥,你能不能斯文一点……”沈卿禾小声的抱怨。
陆胥听了笑道:“文绉绉的小白脸有什么好的,老子这样的才叫男人。”
“枝枝你喜欢那样的,还不是老子这样的。”
说完粗壮的手臂往她腰间压,使着力,故意把人往上托了托。
沈卿禾不禁皱眉。
他烦死了。
沈卿禾起身来,想换身衣服,稍微收拾一下,陆胥却拦着她,不让她动。
“我给你换。”沈卿禾不说他就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了,“你不要动。”
沈卿禾点头,便乖乖又坐下了。
陆胥从柜子里找了身衣裳出来,到沈卿禾身边,这穿脱的动作倒已经颇为熟练。
沈卿禾轻声说:“夫君,我想出门看梅花。”
前些日子,溪边小廊的梅花含了花苞,当时沈卿禾便在遗憾,没能在下雪的时候看见梅花盛开。
虽然不喜欢寒冷,却也希望雪能下得再久些。
“我想穿那双新鞋子。”
陆胥顿了下,疑问道:“上次不是说鞋小了,穿起来走路不舒服吗?”
前几天她得了双极好看的胭脂红锦镶梅花的绣花鞋,当时一眼瞧见,便喜欢的不得了。
可她脚浮肿的厉害,能穿进去却太挤了,不过穿了一会儿,脚都被挤红了。
“可是好看啊……”沈卿禾声音弱弱的,很没有底气。
她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哪怕会让人不舒服,可好看就够了啊!
陆胥看着她,略沉吟了会儿,应道:“那就穿吧。”
说完,他转身去将鞋寻了过来。
半蹲下后,便握住了沈卿禾的脚踝。
“那穿上了不要走路,去哪里都我抱着。”陆胥穿好了鞋,抬头看她。
沈卿禾弯唇笑着,眼角也跟着弯了起来,点头,颇为开心的应道:“好!”
沈卿禾正要起来,陆胥握着她的脚踝,飞快的亲了一口,她这边没反应过来,愣了下,脸迅速的涨红了。
陆胥却大笑了起来。
他随之起身,一把将人抱起,轻快道:“走喽!”
.
红梅落雪。
沈卿禾裹得严严实实的,被陆胥抱着出来,一直走到亭中,才小心翼翼将她放下。
陆胥轻轻为她拂去身上的一点落雪,手指轻碰了下她的脸颊,而后往下,寻着了她的双手。
白玉般的指尖微蜷着,尚是温热的。
陆胥便只是轻轻的握住了。
眼前是大片的白色,雪中缀着那一抹红,格外耀眼夺目,红梅跃然于雪上,给视觉带来极大的愉悦。
太好看了!
沈卿禾看着,眼底欣喜,好奇又惊喜的眼神,像极了个小孩子。
看了会儿后,她同陆胥道:“夫君,我们以后都住这里了,好不好?”
这里春日有大片的桃林,是陆胥亲手种下的,林边溪水潺潺,寒梅盛开,颇有世外桃源之意。
陆胥点头,应道:“都可以。”
外头天寒风大,沈卿禾不好待的太久,手脚有一点微微泛凉的时候,陆胥便又背她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