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向来讨厌油烟味,服侍她起床前要先洗澡,然后四肢着地,爬到她身边。主人心情好的时候会勾起他颈间的银链,牵着他下楼,但大多时候她只会不耐烦地将他踢开,叫他滚远一点。
今天的主人心情一般,不算好也不算坏,一个眼神都不给他,自顾自地散步下楼。其实这种时候他最难过,明明她每次踢人的时候都收敛了力气,打人一点都不疼。
今天的主人有些迷糊,即将落地时脚下一空,他扑过去抱住她,生生用后背挨了那一下,那一瞬间他五官都皱到了一起,怀中的主人温软,安然无恙,连块皮都没蹭破。
就冲打扇巴掌时的那个手劲,他知道应该没什么大碍。
未经主人允许擅自触碰主人的身体要受到惩罚,主人也只是按照规则做事罢了。你看,她其实也不忍心的,吃早餐的时候还从盘里撕了两块鸡肉放在手心,唤他来吃,还温柔地揉了揉他的脑袋,当做嘉奖。
早餐后,主人给他的水盆里添满牛奶后离开了,他蹲在巨大的落地玻璃前望着车子越走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
他喜欢主人,主人是他的一切,只是主人的生命里不只有他。
曾几何时,他还是和主人住在一起的,只是有个年轻男人总是恶狠狠地盯着他,有次还趁着主人不在,把他按在泳池里,不让他起来。
自从那次快要死掉之后,主人就把他养在了别处,偶尔过来。
其实他一点都不想和主人分开,他可以更识趣一点,也可以在男人出没时躲起来,因为即使主人每天都很忙,每天都要召唤不同的男人,他也想能看见主人。只可惜主人没有答应他,因为主人说,那个年轻男人要一直住在家里,他很厌恶自己,所以只能把他送走。
在空荡荡的房子里,他掰着手指头细算,是被男人溺死前日日见主人,还是病死前每月见两次主人,和她相处的时间更多。
这道题太难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是的,他有病,是癌症,夜里痛的睡不着觉,只有主人在时会施舍他几颗药。
匍匐在地上舔干净,就能不用皱眉地过上一宿。
他是主人从岛上带回来的,那样闭塞的地方,她就是光。他是个流浪了太久的落魄画家,穷困潦倒,一文不名,是主人让他有了栖身之地,给他肆意绘画的自由,只有在画画的时候,他才不用当狗。
他画夜色,画星空,画花园里的玫瑰,但画的最多的还是人。
他画人只画她,面无表情的,眉头微蹙的,粉面含嗔的,画中的她看天,看地,看海,看云,唯独不看他。他把自己卑微的心愿写在画布上,主人只是轻轻的瞟他一眼,无喜无悲。
此生最大的妄念,大概就是他偷偷在她的小像旁边,添上了自己。
那张画他小心翼翼地藏起来,最后不翼而飞。他诚惶诚恐地偷瞧主人的脸色,看了几番都什么也猜不出,只是被结结实实地饿了叁天,直到奄奄一息才喂他一碗水,仿佛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是啊,他怎么敢呢。
主人每个月肯定有一天会来,那就是股东大会的前一天。而他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如果不是因为他长得像贺伯勤,主人才不会多看他一眼。
那一天他会穿上西装,扮成一个人,她会挽着他的手臂走进那栋摩天大楼,开一场他听不懂的会议。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坐在正中的主位就好。有时候他会觉得那些话和自己隔着一层毛玻璃,只要打碎就会知道什么,但往往到了紧要关头就会戛然而止,等再醒过来,他依旧是那个庸才。
不过庸才天才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每到那天,主人总会给他一些特别的奖励,他们会在外面用餐,或者一起去海边走一走。
他不需要担心自己的身份被人戳穿,因为她会挡在他身前,把一切事情处理妥当。
每个月的那一天,他会觉得自己久违的,成了一个人。
他也真的好羡慕那个男人,主人一定很爱他,才会在全世界寻找他的替身,让所有人都以为他还活着。只可惜他只是一个赝品,一个低劣的仿冒品,经过整形医师的千刀万剐,才能做到九分像。
但仿冒的他能得到她的一丝目光流连,于他而言就已经是全然的满足。毕竟自己已经不年轻了,又笨手笨脚,主人不嫌弃他就已经足够宽仁。
他不能贪心。
毕竟他命不久矣,这样一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人,能多看一眼主人就已经知足。
随着时间的流逝,病情反反复复。
他死于五年后的除夕。
原来什么都不会,那样笨拙的人,竟然也学会了包饺子。
薄皮大馅,褶皱均匀,圆鼓鼓的喜人,大概能惹得众人垂涎。
他撂下未接通的电话,有些无奈地笑了笑,继续捏起来,“总是要来的,叁十不来,初一也会来,要不然就是初二、初叁……”他可以多包一些冻起来,冰箱很大,能放下不知多少屉。
或者……等主人来时,再包些新的也来得及?
当天夜里,海面上烟花次第,他的病情陡然恶化。
弥留之际,往事走马灯一般浮现在眼前,他看到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画面……等他终于意识到什么的时候,那道白光已经将他笼罩其中。
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扬起一抹笑,眼角流下一颗泪。
原来如此……
这一生那么漫长,终于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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