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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思暖眨了眨眼睛,边回忆边讲:“我从小是跟着外公外婆的。那时候家里很穷,我的饭量又特别大,还特别爱吃肉,外公外婆自己舍不得吃,每到周末的时候,他们就给我钱,让我自己去买肉。那天,我拿着钱买了半只烧鸡,想带回家跟外公外婆一起吃,可走到半路,就遇到一条疯狗。那狗很大很饿,朝着我不停地呲牙流口水,我当时心里害怕极了,可我不能把肉给它,那是我要带回去给外公外婆的。”
    “后来那狗就冲上来抢,我就跟它打。可我没打过它,不但鸡没了,我还被它咬了一口。”温思暖看了霍厉霆一眼,委屈地低下头:“我是不是很没用?”
    霍厉霆看着女孩垂下的眼睑上,微微颤抖地羽睫,声音下意识地放低:“那时候你多大?”
    “八岁。”
    “八岁?”男人眉峰微微蹙起:“你不怕?”
    别说八岁的小女孩了,就是男孩,遇到比自己大很多的饿狗,也会怕。
    “怕,当然怕。可买鸡的钱,是外公外婆很辛苦才赚回来的。”
    温思暖抬起头,水眸中有淡淡雾气氤氲开:“但其实狗狗不算太可怕,只要你对它好,它也会对你好。你多喂它几次,它看到你就会摇尾巴,但坏人不一样,他们会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伤害你。我最怕医馆里来的那些坏人,有的不但治好病赖账不给钱,还有些小混混来抢药抢外公外婆的血汗钱……”
    想起那些艰难的日子,她忍不住咬牙:“比起狗,人,才是最可怕的。”
    霍厉霆的眸光沉下。
    能得出这样的见地,看来也不是全无头脑。
    温思暖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补充道:“如果不遇到那些坏人,我们就不会吃不起肉,我也不会被狗咬了……”
    她的声音越说越弱,眸子里的光仿佛都跟着黯淡下去,已然恢复到那副又笨又委屈的样子。
    看着女孩瘪着的小嘴,霍厉霆一直微皱的眉心缓缓舒展开来。
    他长臂伸过去,拿起温思暖的筷子递给她:“放心,以后这里顿顿都会有肉。”
    他的手指修长白皙,跟黑色的筷子相印成画,声音里难得少了几分寒意。
    温思暖接过筷子,咧嘴傻笑掩住自己的情绪:“真的?”
    霍厉霆点头。
    如果她说的都是真的,那她的童年,并不比他的童年幸福。
    “我的饭量很大,你不会嫌弃我吗?”温思暖不放心地追问。
    她瞪眼期待的样子很傻,但莫名有点可爱。
    霍厉霆的嘴角勾起一抹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浅淡幅度:“霍家再养百十个你,也不成问题。”
    “哇,大叔,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温思暖眯眼笑得满脸崇拜:“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给你治病,一定让你站重新站起来。你说你这么长的腿,这么好的身材,不站起来太可惜了!”
    霍厉霆去拿筷子的手一顿,脸色又沉了几分。
    但仅仅一瞬,他拿起面前的筷子,夹了块离自己最近的一块排骨。
    但他没有立刻放进嘴里,而是转动筷子看。
    黑漆漆的,焦糊味里散发着香气,真的能吃?
    他看向她:“你的手艺,都是跟谁学的?”
    “我自学的。”温思暖得意地扬起下巴:“我们家小白的菜饭,从小都是我做,给它养得又高又壮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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