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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叫做曹铭夕,听闻是金陵当地最有名望权势的曹家中的旁支。才刚及冠就考取了举人,端的是风度翩翩、文采横溢、清隽秀气。
    可颜轻姣不管曹铭夕是什么身份背景或者有没有才华文采,她只管对方好不好看,身上的阳气充不充足。
    她在看到曹铭夕第一眼时就选定他了。
    那是一个无聊的春日,颜轻姣无所事事的在街上闲逛,手里还拿着刚刚出炉的烤饼子。
    放眼望去,街上没有一个人如同她那般悠闲,也没有一个姑娘穿着精致、面容绝色身边却没有跟着丫鬟仆人。
    即使如此奇怪又引人注目,街上却没有多少人看她,因为颜轻姣用了混淆术。
    她发现此地真是特别奇怪,女性地位十分低下,普通百姓的女子倒是可以出门,但大家小姐出门要带着面纱或斗笠,身后还要跟着好多丫鬟仆人。
    且许多大家小姐走路都模样柔弱,仿佛风吹即倒似的。为什么呢?
    因为这里还有个陋习,叫做裹小脚!把没有长成的脚狠狠的裹着,名曰叁寸金莲,这不是折磨人吗?!
    颜轻姣所在的修真界男女都一样,实力为尊,男修可以有双修道侣后纳上无数侍妾,只要修为高。而女修也是,只要修为高养上一百个男宠也没有人说什么。
    可到了这里,男人倒是可以纳妾了,对女子却条条框框设置了无数!颜轻姣甚至听过贞节牌坊还有因为偷情被沉塘的女子!
    不过颜轻姣冷心冷清惯了,即使看不惯她也不会管,她心心念念只想修炼了回修真界。为此她在凡人界时也不想特立独行,于是每次上街都为自己施展了混淆术。
    但今天不同了,她遇到了心水的男人。
    于是颜轻姣在撞上去的时候顺便把自己身上的混淆术撤除了,一双眼睛水汪汪如同带着钩子似的看着对方。
    “对不起,公子你的衣物……”
    饼子上的油蹭到了对方的胸口,她装作羞窘的看着他,白皙无暇的脸庞浮上诱人的红晕。
    曹铭夕愣在原地,脑袋一片空白,眼里全是颜轻姣的羞涩诱人,哪里还看得见别的。
    实在是绝色佳人!
    曹铭夕出自曹家,什么貌美女子没见过?他家中二妹也算是风流婉转、清丽动人,可竟也敌不过对方一分!他与同窗也一起去过烟花之地,虽洁身自好但也邀请过好几个花魁倒酒伺候,那些娇媚似水的花魁也敌不过对方眼底的万般风情。
    总之曹铭夕算是见过世面的男子,他都愣住了,眼神直勾勾的看着颜轻姣,动也不动。
    她还没有用媚术呢,这就愣住了?
    颜轻姣眉眼一仰,嗓音如同黄鹂歌唱般的动听,“公子?”
    曹铭夕这才回过神,脸上一热,连忙摆摆手。
    “姑娘又不是故意的,无事。”
    他表现的毫不在意,但又怕她听了便直接走了,于是又问道:“姑娘为何一人在街上?可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没有,只是心中烦闷,想要单独逛逛而已。”
    颜轻姣随意找了个理由,她也没太多心思对付他,毕竟只是馋人家身子而已。
    曹铭夕体贴的没有多问,反而邀请颜轻姣去酒楼吃饭。他虽然觉得他的行为有些唐突佳人了,但却舍不得眼睁睁的看着颜轻姣离开。
    见她答应了,脸上露出喜不自胜的笑容。
    “太好了,颜姑娘!我知道有家酒楼的樱桃肉十分不错,你喜欢吃吗?”
    什么是樱桃肉?
    颜轻姣不动声色,凡人界有太多东西她不认识了,于是她淡定的点点头。
    “既然是曹公子邀请,那么自然一切都由曹公子安排。”
    饭桌上两人相谈甚欢,曹铭夕还热情的提出要送她回家。
    颜轻姣本来就馋人家身子呢,这下可算如了她的意,到了她家里还不是任由她摆布。
    曹铭夕这边还想着矜持,不要唐突佳人,谁知道颜轻姣在心里早就把他脱光光了。
    “我与铭夕一见如故,甚是欢喜,不如今晚就留下……我们再好好深入交流一番如何?”
    颜轻姣的眼神含媚,勾的曹铭夕魂儿都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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