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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世集团年会盛典时,何玄白陪盛一南出席年会。
    盛家子孙们也过来了。
    这是盛家人第一次集体亮相,惊艳了全场。
    “以前我觉得颜值是比出来,盛总他们一家人,男的帅,女的靓,跟谪仙似的。”
    “哎,那个穿黑色长裙的女人是谁?”
    盛世集团有不少身居高位的女领导,这会年会,会带男伴或者男朋友过来。
    男人女人都是视觉动物,看见美人,那眼神也就会多留意一些。
    “你都不看娱乐新闻的?那是乐坛歌后盛姣姣,盛总的家人。”
    几个男伴聚在一起,衣冠楚楚,轻晃手里的美酒,大厅里纸醉金迷。
    一名男子左耳上打了耳洞,耳钉上面镶嵌着钻石,钻石通过灯光折射出耀眼的碎光,“如果被她入了眼,以后飞黄腾达,完全不在话下。”
    京城谁不知道,盛家居家北迁,从一个小山村里走出来,一大家子凭自身的实力在京城大展身手,成为各界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这等实力,不是走运能一概而论的。
    耳钉男是个行动派,放下酒杯往前面走。
    同伴拉住他,“干什么去?”
    “机会就在面前,不主动出击?”
    追求盛姣姣,绝对是百里无一害的事情。
    同伴目露嫌弃,“你也不看看自己。”
    “我怎么了?我长得不错吧?自己也开了个创业公司,我只是陪我表姐来参加这年会,要说公开的谈恋爱,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话里话外,都是他绝对配得上盛姣姣。
    同伴更是嫌弃,“你看看盛总挽着的人是谁?”
    耳钉男自然认得何玄白,“我又不是脑残,敢跟何总抢女人,”再说了,盛一南那性格,他也hold不住。
    “那你还是有救的,你瞧瞧,连何总这种优秀的京城首富,要想跟盛总在一起,都得入赘,你觉得,就你这身份,够资格入赘吗?”
    耳钉男:“……”
    瞧这话,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试都不试,万一就对眼了呢?”
    “人家早就有对象了,据小道消息,很快就要结婚了。”
    为什么京城的人会觉得是入赘?
    何玄白老是跟着盛一南往初云居跑,过年都是轮着
    这时,旁边一位男的插话,“听说,盛总年后就办婚宴。”
    京城人知道,盛世集团总裁与何氏集团总裁已领证,左右就差一个婚礼。
    圈子里的名媛太太们,都在猜测,何盛两家联姻,那婚礼得多宏大气派。
    今天蒙今要去谈一个项目,对于见惯大风大浪的蒙今来说,那项目很小,如果他还在蒙氏,根本不需要他出马。
    可他出来搞创业,公司刚起步,凡事都要亲力亲为。
    趁着年会还没正式开始,盛姣姣走到人少的地方,给蒙今打电话,“其实,你不用急着上班,可以休息长一点。”
    想到什么,她迅速逡巡四周一圈,有点害羞的,左手把玩着礼服上面的羽毛,“我可以养着你啊。”
    她现在很有钱的。
    她是乐坛里面唯一一个,可以只靠写歌唱歌赚,不用去上综艺拍戏什么,就能赚得钵满盆满。
    锦衣玉食养一个蒙今,还是绰绰有余的。
    话筒对面传来一阵低醇磁性的笑声。
    即使看不见脸,盛姣姣也敢打包票,这笑意是直达心坎深处的,是愉悦的。
    “有你站在我身边,不辛苦,”对面传来一些脚步声,由远及近,“我得要努力赚钱,配得上你才行,客户来了,晚点聊。”
    “嗯嗯。”
    盛姣姣挂了电话,大厅里面的暖气没传到这边,寒气从四面八方灌入,但她心坎暖得跟火炉似的。
    盛一南是盛世集团的大boss,气质和颜值都在线,走到哪里,都是目光聚焦灯。
    现场就没有人敢斜眼看她,更加不要说冷嘲冷讽。
    强者看强者,那眼里流露出来的,都是欣赏和仰慕。
    盛一南随手从服务员那里断了一杯香槟,轻轻晃了一下,浅抿一口。
    动作从容自然,矜贵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
    周围有点吵,她稍微提高嗓音,“你笑什么?”
    何玄白从进来开始,就一直在笑。
    “我很高兴,今天的特别高兴。”
    他并不忌讳周围的人,抬手摸了摸她的脸。
    两人对立而战,何玄白挺括的肩膀挡住了大部分人的目光。
    男人的手掌温热绵实,带着丝丝缱绻。
    盛一南稍微侧开头,还是被摸到了,她有些紧张,“别弄花我的妆容,待会还要上台颁奖。”
    没错,盛世集团今年的年会搞了个特别的抽奖活动。
    这个活动往年也是有的,但这次,是盛一南颁发特别奖,名额有两个。
    现场的宾客,除了议论八卦,就是这抽奖了。
    京城这些大集团,年终奖都特别豪华,别墅香车名牌什么都有。
    中奖几率还特别大。
    “我可以参加吗?”
    “可以,只要来了,就有机会,”想到自己的特别奖,盛一南肾上激素猛增,“不知道这两个个幸运儿是谁。”
    盛一南看见甜品区有个小男孩,穿着珊瑚绒的恐龙套装,想要抓甜点,踮起脚点都够不着,一蹦一跳的,急坏了的模样萌萌哒。
    盛一南以前不喜欢小孩子,但万鲤锦经常在群里晒孩子,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她竟然觉得,这小孩子挺可爱的,软乎乎。
    她提着裙摆走过去,“想要吃什么?”
    小祖宗气质清冷,出淤泥而不染,还是很给人压迫感的。
    小孩子的家长不在,他有些怕生,稍微后退了一步,水汪汪的大眼眨啊眨。
    盛一南的心萌化了,微微俯身,扬起一抹笑容,“要吃桃子味的小蛋糕吗?”
    她最喜欢吃桃子,但凡给人推荐,首选都是桃子。
    如果对方也喜欢桃子,那么,她对对方的好感度,蹭蹭上涨。
    小孩子仰头盯着台上那些花花绿绿的蛋糕,两只小手抓着盛一南的裙子,一脸憧憬,“我想要樱桃味的。”
    行吧。
    盛一南怕他吃撑,就切了一小块递给他。
    小孩子特别容易哄,刚才还有所顾忌,这会笑嘻嘻往盛一南身边靠,“姐姐你真好。”
    他快速吃了一块,“我还能再吃一点吗?”
    “当然,只要樱桃味的?”
    “嗯,阿络最喜欢樱桃味的。”
    盛一南又给他切了一块,想到万鲤锦喜欢吃芒果,生的女儿也喜欢吃芒果,随口问了句,“你妈妈也喜欢吃樱桃?”
    小孩子吃得满嘴都是浅粉色的奶油,“不是,喜欢吃樱桃,这一点像爸爸;”他将嘴里的蛋糕吞了下去,比划着胖乎乎的小手指,“但喜欢妈妈这件事,像爸爸。”
    盛一南眼皮抖了抖,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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