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两人相处起来,倒是挺和谐的,没有争吵,见面以后客客气气。顾恺之的眼中,有歉意,有释然,更多的还是平和。林琳没有说原谅或者不原谅,反正,这方面她不会代替原主做主,就当个熟悉的陌生人就好。
两人做到了分手以后,再见面还能心平气和的相处,林琳自己是早就剔除了原主对顾恺之的感情,所以,只把他当做三个孩子的父亲。孩子的抚养费,顾恺之一直按时给着,无论有什么困难,也没在林琳面前说这个抚养费晚一些。
而林琳也不缺钱,一直沉迷于文学创作,已经有三本书拍成影视剧。这些都是根据她穿越的经历和碰到的人物改编的。
因为有很多之前收集的风土人情故事,她的言辞华丽,每个故事都看着让人欲罢不能,所以,每本书都很畅销。更何况,上辈子就是文学大家,又看过不少小说,对于这个职业,也算是熟门熟路。
“林玲,你后来过得可真够悠闲啊,我真是太羡慕你了,越活越年轻。”咖啡厅里,苏欣一边搅拌着面前的咖啡杯,一边看着林琳那张已经三十五岁,还看不出一点点的皱纹,皮肤白皙,光滑细腻,满满的胶原蛋白。
谁能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女人,竟然有个上初中的女儿?而且,还是三个孩子的妈妈。
更何况,她那一头及腰的黑长直长发,一件白色的短袖,随着伸手,偶尔露出一点点纤细的腰肢,一件银灰色的开叉包臀短裙,配着一双黑色的绑带凉鞋,真是妥妥的女神一枚,比五年前更加的漂亮了。更是让她看起来和上学的时候,没有多大的区别,除了更加优雅一些。
最主要的是,苏欣看出来,林琳竟然只涂了护肤品,还有素颜霜。眉毛估计只用眉粉扫了一下,眼睛上有大又有神,睫毛又长又翘,嘴巴上只涂了一层粉红色的口红,但是,看着却特别的诱人。
怎么感觉离了婚以后,这个女人怎么变得这么妖艳?没听过离婚对女人还有这么大的改变啊?
也不知道怎么保养的?每次她看见林琳这张脸,就忍不住羡慕嫉妒恨,她都有用林琳同品牌的化妆品的,但是,效果并不太明显。
苏欣感叹的摸着自己眼角的细细微小的鱼尾纹,用了那么多的抗皱去皱的产品,还是效果不明显,毕竟,已经到了长皱纹的年纪了。。
也不知道人家的孩子怎么生的,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真是让人羡慕。不像自己家里的那个泼皮,一会都不会闲着。
“你不是也挺好的吗?嘟嘟那孩子也上幼儿园了,你又升职了,你老公更是去掉了‘副’字,成为了王总,还有什么可操心的?”林琳满不在乎的说道,忽闪了一下眼睛。
是的,女主结婚了,就是那个男主王睿,因为这次林琳来了以后,早早的就离婚了没有那些抑郁症到最后的跳楼而死。所以,苏欣虽然有些抗拒婚姻,但是最后还是被男主诚意打动,三年前就奉子成婚,如今孩子也上幼儿园了。
“这次同学聚会,你会去吗?这么多年了,你是一次都没有去过,群里的消息,你也不回,不去看看咱们曾经的男神?听说他从国外回来了,这次打算一起来聚聚。”
“你千里迢迢的跑来古城看我,就是专门为了和我说这个?”林琳喝了口咖啡才开口。至于苏欣说的男神墨子轩,那是他们大学时代,所有人心目中的男神。大学毕业之后,人家出国深造,就失去了消息,让苏欣颇为遗憾。
“我这不是看你这本书刚完结,估计也没什么事情,所以才来找你啊,出去散散心,反正我们都很久没有见面了。自从你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见你去回城那里,看看这次能不能去玩一圈。再说了,你平时不在群里露面,你都不知道徐璐她们两个怎么说你的。”
苏欣说着,其实还是盼着林琳去同学聚会的,毕竟,自从林琳离婚的消息传来,每年聚会,都会有人嘲笑林琳。
毕竟,林琳也算是当初的班花了,对于很多人来说,婚姻不幸,也是一种能让她们如今高高在上,评判林琳的一个“污点”。而且,嘲笑林琳最多的,也就是曾经的同寝,徐璐和陈静两人。
可谁不知道,即便她们在聚会的时候,再光鲜亮丽,那也只是表现出来的。就算平日里不怎么联系,她也知道,那两个一个一毕业就结婚的徐璐,如今也是丈夫出轨,而她只能死死的扒拉着男人。另一个结婚两次,结果都离了,如今也只能在一直不出现在同学聚会的林琳身上找优点。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都是同一个寝室住了四年的同学,却没有多好多融洽的关系,更多的,还是分成两派,争锋相对。估计还是三观不合吧,特别是她们两人毕业以后,就更加的讨人厌了。
若不是林琳自己没兴趣,没有兴趣看群聊,也不想把她如今是大作家的消息被透露出去,她早就反驳了。可惜,林琳所有的事情,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真的特别想知道,林琳出现在同学聚会上,全方面打脸那两个人时,她们的脸色,估计会很精彩!
林琳抬头看了一眼苏欣,她的想法,林琳知道,至于那个墨子轩,还是原主曾经暗恋的对象,毕竟,那时候的同学们没少起哄,让他们两个在一起。对于年少没有任何恋爱经验的原主来说,面对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神,怎么可能不心动?
只可惜,人家那时候也没有什么这方面的想法,一毕业就出国深造,不然的话,说不准还真的有一点点的可能。毕竟,那真的是一个温柔在骨子里的男人,女同学特别尊重,而且,也不是属于中央空调的那种。
不是高冷的,但是,也不会让人随意的去和他攀谈。就是他站在那里,如同贵公子一般,都能让好多人望而止步,不可染指,就是那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男人。
“我就不去凑热闹了,再是男神,这么多年过去了,说不定现在也是秃头啤酒肚了,毕竟,外国那是炸鸡薯条汉堡的天下,不要抱着太大的幻想,人总要回到现实中的,免得到时候被打击到。”林琳不以为然,故意打击苏欣。
“怎么会,你别忘了,男神是最喜欢运动的,而且还那么自律,怎么可能变得那么邋遢。再说了,当初是谁,每次人家男神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时候,趴在窗户上,偷偷看的目不转睛。”苏欣故意坏笑的说道。
是的,当初原主对于墨子轩的迷恋,苏欣这个好闺蜜是知道的。林琳对于记忆中那个面冷心热的男人,还是有深刻的映像,毕竟,那曾经是原主整个大学时光最亮丽的风景线。
不过,那时候,估计只有原主自己知道,那是暗恋,其实,当她的眼睛不自觉的追逐墨子轩的时候,就有不少同学就发现了,可是,那个眼睛里带着星光的男人,没有任何回应。
也是,那是一个被那么多女生暗恋的男神,他又怎么可能轻易下凡?还记得毕业前夕,原主目击所处,总能看见那个男神,看着原主的方向欲言而止,后来又不了了之。原主以为她的暗恋是不是有了回应的时候,传来他出国的消息。
后来,原主就默默地把这个男人安放在心底,回到现实,碰到了顾恺之,被他热烈追求,然后结婚生子,直到死亡,那个男神,依旧是她高不可攀的存在。或者,是一抹存在她心中的触不可及的白月光的存在。
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个渣女,但是,原主她并没有妨碍到谁,只是心中有个白月光。而且,最主要的是,原主觉的,墨子轩就是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只是心中的美好。哪个女孩没有曾经喜欢过人?更何况,原主对婚姻是绝对忠诚的,不然,也不会为了这么一段婚姻抑郁,丢了性命。
好吧,就是有人结婚以后,还为了追心目中的爱豆做出各种事情,所以,林琳不觉得原主对墨子轩是爱,而是如同追星女孩的爱豆一般的存在,哪哪都完美,就连有颗蛀牙都是太甜了的缘故,所以,经历过这种心里历程的林琳,不觉得这是什么渣女。
“你就去呗,你每次连群里的消息都不看,有人安特你,你都不理会,所以,你都不知道这两年每次聚会,他们都怎么说你呢!”看着林琳不说话,苏欣可着急了,赶紧拉住林琳放在桌子上的手,摇着让林琳答应。
“好,你别摇了,我去就是,你看你,哪有销售一姐的样子?本来就是挺无聊的么,你们年年聚会,竟然还这么来劲?”林琳被缠的没办法,就只能答应了。反正她也是闲着,如今孩子也大一点了,又林母看着,也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那不一样,年年人都不齐全,今年有男神在,我肯定人肯定都能来。”苏欣也不在意林琳的调侃,随意的说道,反正她把林琳带上就行了。
很快,林琳就收拾东西,打包行李,跟着苏欣回到回城。
林琳找了酒店住下,趁着苏欣还有假期,两人到处疯狂的玩了几天。一直到聚会这天,才安静了下来,约好了一起去酒店。
“喂,林玲,你好了没?我一会过来接你,你好了就直接下楼,我在酒店楼下停车场等你。”
“我马上就好,一会就下去,你等着。”
接到苏欣的电话以后,林琳正准备出门,对着镜子又看了又看。一件黑色的修身侧高开叉长吊带裙,让修长笔直的长腿,若隐若现。配着一双一字黑色高跟凉鞋,脖子上配着一条细细的铂金项链,一颗小巧的红宝石,如同一颗朱砂痣一般,镶在脖子下面。
左手的手腕上带着一块小巧的卡地亚玫瑰金手表,右手的小指上,带着一枚帝王绿的小尾戒,小而显眼,散着幽光。全身上下,恰到好处,又不累赘。但是,唯一的三件饰品,却件件都是价格不菲的。
而且,平日里直长的黑发,被她烫成波浪大卷,露出了精致的脸庞,淡黑色的标准眉毛,大地色的眼影,卷翘的睫毛,高挺的鼻子,照样粉红色的唇妆,让她低头抬眸之间,全是魅力。
林琳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也是觉得完美了。她不特意的追求奢侈品牌,但是,凭着她如今表面上的收入,每年都会买几件实用百搭的奢侈品搭配服饰。更何况,她还有之前几个世界收集的各种配饰。
更何况,同学聚会,基本上不去,听着苏欣讲,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性质的聚会。炫富估计是主场,作为一个常常被人惦记的离异女士,还是需要不被人比下去的装备。
更何况,她平日里的日子,也是过得很精致。毕竟,经历过这么多世界,她早就不知道什么是邋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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