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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迅速地瞄几眼,啧啧,曾家四郎果然是高富帅第一梯队成员。
    衣服料子一看就是开封城高级定制也便罢廖,关键是打扮一紧身,宽胸阔背蜂腰窄臀的线条就出来了。
    虽说古人因为食物构成和烹饪技术的原因,普遍比较苗条。可如曾纬这般盘靓条顺、看着又有仙气又有力气的青年郎君,姚欢自忖也没在街头市里见到过。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自曾府遇险一别,暌违月余,白玉般的曾公子,不知是否因为常在烈日下健身打球,晒黑了不少。但颜值向来与肤色无关,譬如古天乐,不管白古黑古,都是天容玉色。
    姚欢由衷觉得,眼前的曾公子,就算倾国达不到,倾个开封城应该问题不大。
    “曾公”姚欢打招呼时下意识地要唤“曾公子”一想自己算来是曾纬的晚辈,便生生地将个“子”字咽了回去。
    曾纬微怔,旋即眼中沁染得趣的笑意。
    曾公?虽然你我算来是叔侄辈份,可你这声“曾公”也叫得太老了吧?
    但他此际,实则是舒心的。
    姚欢热得红扑扑、汗涔涔的面上,那种不善言辞的局促,如晨雾里粉荷上若有似无的一层清露,在曾纬看来很是稚拙可爱,令他顿时想起小令中那些描摹闺家女儿怯怯娇羞的句子。
    这才是小女子该有的自然美好的情态。
    平日里官宦贵胄子弟的交际聚会上,这个公那个公的千金们,要么自负风姿卓绝,要么自负聪颖多慧,端着名媛的架子矫情以极,言语往来比新旧党争还累。
    一个个仿佛抹了太多盐、下了太多酱的乳羊排,调味过度到肉质发柴,叫人尝一口就想放下筷子走人。
    所以,曾纬还是更爱与下等官员的郎君、甚至浮浪子弟来蹴鞠。
    大家哪来的阶级区别,都是凭身段腿功和真正的反应能力说话,直如沙场将卒或山中人般,尽显男儿智勇。
    曾纬跳下马来,和颜悦色地向姚欢道:“姚娘子客气了,喊我四叔就好。”
    姚欢微屈膝盖福了一福,依言轻声道:“四叔。”
    仍是低头看着地面。
    不知怎地,片刻前刚和他相遇时,姚欢还能目光坦然地望他几眼。此刻曾纬下马来到跟前,离她近了许多,她反而不敢再往他面上身上瞧去。
    曾纬嘴角微噙,亲切平易的辞令张口就来:“总说去二嫂的铺子里尝尝东水门头一号的炙肠子烤腰子,今日还真巧,于此处碰上娘子。在下有口福咯。”
    他说着,笑眯眯地往食车打量去,忽地看到苏迨写的那招牌,不免生了奇意:“日啖鸡脚三两斤,怎么,这满满一车的美馔,都是鸡脚,不是猪杂?”
    姚欢回过神,随着曾纬的步子趋到食车前,指着那排盛着五味鸡脚的陶缸道:“吾家在饭食行里是脚店,全靠滋味留客,滋味嘛,也须换换新的。譬如欧阳永书公的词,有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也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姚欢语罢,自己都唬了一跳。
    艾玛,我这是突然开挂了?
    竟然也能张口就来诗词大会了?
    再回味最后引用的欧阳修那句元夕中的词,她真是大惊失色。
    意思忒也暧昧。
    她指着一车呕心沥血做出来的鸡爪子发誓,自己真的只是拿词打个比方,绝对绝对没有要撩人。
    哎,还不是因为,颜值身材乃永恒的荷尔蒙催化剂。看到曾家四郎,哪怕他现在面膛晒得黝黑,仍令姚欢自己想起前世读中学时背诵的清雅宋词里的插图。
    对,曾四叔他,就是从画中走下来的仙界一哥,直教姚欢望着望着就被他带入吟风弄月的艺沟里去。
    一旁的美团,也始终眼睛都不眨地盯着小主人和这位从天而降的男子。
    原来是曾府的郎君呐,真好看,邵郎中在他面前,也得甘拜下风。
    美团很喜欢一表人才又和气斯的邵郎中,但她觉得,若与眼前这年龄相仿的曾四叔比,邵郎中就像,就像饭铺里忘了刷豆豉就去烤的猪肠子,食材本身吧,是挺新鲜的,只是缺了点风味。
    美团的主人沈馥之,看似性子金马大刀,实则在紧要问题上口风很紧。
    是以,美团并不知晓姚欢那日在曾府遇险之事,自然更不知晓眼前这位俊美的曾四叔,当天救了姚欢一命。
    她只是旁观者清,发现小主人面对这位曾四叔时,原本时而深幽如潭、时而活泼如泉的眸子呀,多了一份从未见过的神采仿佛忽然之间落了几颗星子进去,照得她的面孔更明亮啦。
    美团这婢子,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因为开弹幕而忘了本职工作,她眼瞅着那曾四叔因了小主人几句欧阳修的词,忽地面色现了不知如何接话的尴尬,赶紧捻起一张荷叶,揭开罐子的盖儿,麻利地夹出几段虎皮鸡爪,戳上签子,奉到曾纬面前。
    “大官人请尝尝,都是昨日傍晚煮透去骨,俺家大娘子五更天起来炸了又焖烂的,可惹味哩。“
    曾纬也不推辞,接过尝了,抿嘴赞道:“在下从未想到,鸡脚竟能做出这般精彩风味来。“
    不过,他虽面上布满夸许之色,胸中却蓦地涌上一阵混杂着怅然的怜惜,以及略带忿忿的讥诮。
    姚家姑娘这般灵秀美妙的人儿,就如此陷入艰辛劳碌的命途了么?
    天不亮就做炊事也就罢了,这三伏天里还要推着车叫卖,看样子也没什么食客光顾她的摊头
    曾府收了她做义女,大哥大嫂果然就是为了怕给父亲惹下更多麻烦,而摆摆样子、走走场面罢了。哪里有真真切切的实惠日子给到人家?
    曾纬将荷叶上的几块鸡爪吃完,从衣襟里掏出丝帕揩揩嘴唇,对姚欢柔声道:“四叔我还要去蹴鞠,刻下不能多吃。但你今日这车鸡脚,我都买了。劳烦你和这位养娘,将车子推去柳树那边,待踢完球,我请他们吃,你二人帮着张罗张罗。如何?“
    姚欢闻言,喜不自禁。
    哈哈哈谢谢老天爷,赏个霸道总裁给我拉拉业绩。
    “这个鱼塘被我承包了”
    “这车鸡脚被我承包了”
    古今总裁范儿,原来都是一个画风。
    姚欢立时就把方才那种奇怪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抛在脑后,道声“多谢四叔照应俺家小买卖”招呼着美团拔了刹车,就往那蹴鞠场子推。
    曾纬扭头上了马,走在食车前头。
    他不是性子急,而是不忍心看到姚欢推车的模样。
    他不由后悔今日未带家中小厮出来,否则便可让小厮去出力。
    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自己上前帮忙推车,但此处虽不像汴河边那般热闹,毕竟也不是个偏僻的所在,若教熟人认出曾枢相的幺子帮个年轻貌美的贩食妇人推车,传到父亲那些貌合神离甚至公开攻讦的官场同僚那里,只怕又要起几番风波。
    三人行到柳树下,拴马的拴马,驻车的驻车。
    曾纬正要再对姚欢交待几句,忽听身后有人带了几分揶揄之气叫道:“四郎,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是头一个到?”
    第四十四章 王驸马家的机灵鬼儿
    姚欢扭头望去,但见一个与曾纬岁数相仿的年轻男子,抱着个藤球,走到跟前。
    他细眼大嘴,颧骨如刀,远不算美男子,可咧嘴笑起来,眼神和和乐乐,连颧骨下的一圈横肉都往上弯翘似的,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
    他的短打上装,也是湖青色,只是料子与曾纬的锦缎质地完全不能比,像是麻衫儿。
    原产于阿拉伯地区的棉花,虽然南北朝时就在中国北部边疆有所引种,但由于缺乏高效的脱籽和科学的纺织技术,人们多用来作填充物,塞在夹衣被褥中取暖,或者灌进枕垫里。真正可以用作衣料的棉布,直到南宋末年,才经西北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泉州的海上丝绸之路,运进中国,并经由智慧的农人和能工巧匠不断改进种植与纺织技术。
    姚欢穿越来的是北宋中晚期,远未到棉布普及的时代,贵贱贫富的各色人等,身上穿的,主要原料无非就是三大类丝、麻、裘皮。
    姚欢睃了几眼这小郎,麻质的衫子倒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在腰封一侧,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打了一块颜色相近的补丁。
    手上抛玩着的藤球,也透着旧气。
    姚欢暗忖,这大约不是官宦家的小子,为何与曾四郎之间,看起来熟稔得很?
    曾纬将马拴紧了,在地上扔了个粮袋让马儿悠然地吃着,方拍拍双手,解下革球,抛给那麻衣小子。
    “快把你那破藤球扔了,这个,送你。”
    麻衣小子叫声“好嘞”大大方方地接了球,翻来覆去地捏捏,又勾起脚尖,娴熟地掂起球来,一面由衷道:“哎呦,好球,四郎一出手,没有凡物呐。”
    曾纬则赞道:“高鹞子的脚上功夫也真是冠绝开封城,这球好似仙剑认主般,盯着你的脚尖蹦跶。今日吾二人定要与宇家的小子酣战一场。”
    “四郎正说到俺心里,”麻衣小子附和着,停了球,收了嬉笑之色,口吻端静道,“四郎,今日俺出来,驸马特地吩咐了,他又得了好画,是荆浩然的雪景山水图,四郎哪日得空,可往西园一观。”
    曾纬闻言大喜:“此画竟也为驸马寻得?定要去看。”
    姚欢在一旁与美团拾掇荷叶,一边将几张发黑破损的捡出来,一边竖起耳朵听曾纬与那小郎的对话。
    待听到“高鹞子”、“驸马”、“西园”时,姚欢心头猛地一震!
    西园,驸马,喜欢买画难道是北宋那位著名的皇家妹夫王诜?
    高鹞子,姓高,那么眼前这位来和曾纬踢球的麻衣小子,竟然是
    恰此时,曾纬转过脸来,向姚欢温言道:“欢姐儿,这位郎君姓高名俅,从前是苏学士的小史,去岁得了苏学士的引荐,在驸马都尉王将军府上听差。”
    我去,真的是高俅!
    姚欢愕然中又掺了三分激动,都没意识到曾纬对她的称呼已从“姚娘子”改成了“欢姐儿”
    姚欢盯着高俅,险些脱口而出:“你认识林冲嘛?哈哈哈哈。”
    但她马上在心中啐了自己几口。
    穿越到真实的北宋时代来,不要尽想着对这些古人说冷笑话。
    历史上哪有林冲这个人。就算在水浒传里,林冲闪亮登场的时候,高俅也都快五十了。
    只是,姚欢自穿越来后,曾布、章惇、苏迨、李格非这些同时代住在开封城的大咖,她即使阴错阳差地已经接近他们圈子的边缘,也仍是只闻其名、未见过真人的面。
    今日这高俅,她可是实实在在看到活人了呀!
    讲道理,撇开施耐庵这个元朝家一味打造的墨墨黑的人设,史料记载里的高俅,还是相当可圈可点的大人物。
    先后能在苏轼、王诜、赵佶身边当差,性格与能力,岂会没有过人之处?
    只从水浒传里学历史的同志们,往往对高俅的主要印象是,他有亨利大帝般的球技,以及他将大宋禁军弄得乌烟瘴气。
    可实际上,就算高俅在正史上留下的名声也不咋滴,史家依然另留了笔墨,尽量公平地评价他长于书法,诗词功底好,有武艺,做过出访辽国的外交使者,还在著名边将刘仲武与西夏、吐蕃等国的拉锯中建立过战功。
    姚欢定定地看着眼前还是个小人物的高俅,身为后世之人的思绪翻飞激荡。
    这真是一个穿越者无以言表的复杂体验!
    她从这张年轻的面孔上,仿佛能见到他在接下来的二三十年中青云直上、数度建节,也见到他越来越贪婪无耻、沉浸于权力的深渊、一味揣摩圣意、对于大宋禁军的军纪废弛熟视无睹。
    这种短暂的上帝视角,又令姚欢再度对曾纬感到好奇。
    为什么,为什么当下看来堪称完美二代、也应当有好前程的曾四郎,在后世的史料中是个空白?
    他老爹,曾布,可是会一直得势到徽宗朝的啊。距离曾布被蔡京斗垮起码还有十年,如今才二十三四岁的曾纬,难道会在接下来的十年内毫无建树?
    且说那高俅,略略垂首,向姚欢作个揖,再抬起眼睛时,发现姚欢带着分明有几分古怪的神色看着自己,不免感到诧异。
    但他是何等机灵的人,这半年来又常奉驸马之命、有意陪曾纬踢球喝酒,知晓不少曾府中可以有限公开的风波轶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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