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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时候,酒吧里的其他人也已经在这首音乐的带动下离开了座位。整个酒吧,一下陷入了一场跳动的狂欢。那么多人,大家随着音乐欢快的舞动,在这么多人当中,林素像是林丛间的精灵,明媚欢快地跳动着。
    其实她并不会跳舞,只是随着音乐在胡乱舞动而已。可是就是这样的乱跳的动作,却像是原本就属于这首歌。
    她的长发蓬松舒展,纤细的胳膊扭动,条纹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动作一下一下轻扫过她笔直细腻的大腿。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明亮地根本不像是个病人。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
    林素是个美人,在以往的接触中,她偏执,病娇,狂躁,狡黠……即使那都不能掩盖她的美。而现在,她抛去了那一些,她伴随着这首八十年代的粤语《初恋》,在那儿跳动舞动,明媚浪漫,活泼风情。
    没有人可以忽视这个时候的林素,陶牧之也一样。
    她说他没有在蹦迪和泡吧中获得快乐,并不是它们不快乐,而是他没有体验过。
    现在他体验到了。
    陶牧之眼眸微抬,眼神落于那束纤细的身影之上,他安静地坐在这欢快的音乐之中,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
    “先生,自己么?”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他身边来了一个女人。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带短裙,眼中带着打量地看着他,兴趣浓厚。
    她问了一句后,陶牧之回过了头来,女人的眼睫轻轻抬起,眼中多了丝惊艳。刚才只远远看着他的侧脸,就能料到他是个帅哥,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正脸竟然这么帅。
    除了帅,他双眸间的清冷和疏离也格外迷人加分,女人在他回过头来时,心跳已经不受控的快速跳动了起来。
    这样的绝色在酒吧实在少见。
    “我请你喝一杯吧。”女人发动了攻击。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陶牧之的目光已经重新回到了舞池,林素依然在跳着,她沉入了这首歌的快乐里,无法自拔,也无暇顾及其他。
    “看到她了没?”陶牧之问。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她看到了那个漂亮到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
    “我喝了别人递的一瓶水,她生气了一下午。我要是喝了别人请的酒,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
    第12章 (我要是正常的话我就不会...)
    林素跳舞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然没有发现这边的情况。而女人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看了一眼舞池中的林素。或许是被林素的长相惊艳,或许是觉得无趣,她挑眉离开了。
    林素跳完一支舞,浑身火热地回来了。
    “爽~”林素一口喝光加冰的饮料,拍了拍响铃,坐在了陶牧之身边的高脚凳上。她身上还有跳舞时未散去的星光,在她的眼角唇边,甚至头发丝上闪耀。
    这时候,音乐台上的乐队已经换了一首歌,也是一首粤语老歌,周慧敏的《自作多情》。这个乐队是个女主唱,声音很甜,音色挺适合这样的老歌的。
    “不去了?”陶牧之问。
    饮料上来,林素喝了一口,她身上的热气还未三干净,她把双肩旁边的长发撩到了肩膀后面。发丝撩动,散发出一阵迷人清甜的草莓香味。
    “不了,我只喜欢刚才那首。”林素笑着和陶牧之道。
    那首歌是《初恋》,歌词里满是第一次萌动的懵懂。林素这样张扬的人,和那首歌似乎有些南辕北辙。
    “你喜欢什么歌?”林素说完后,靠在吧台上和陶牧之闲聊。
    “没什么喜欢的。”陶牧之道。
    他说完,林素眼睛里惊奇了一下,后道:“我还以为你喜欢肖邦巴赫。”高质量的男性会喜欢高质量的音乐,不像她喜欢这些流行乐。
    “现在这首风格和上一首差不多。”陶牧之道。
    《自作多情》也是首欢快的女声粤语老歌,也很适合跳舞。
    “对呀。”林素满不在意地道。
    “你怎么只喜欢上一首?”陶牧之问。
    陶牧之问完,端着饮料看向音乐台的林素,在缭绕朦胧的灯光中,她眼神蓦的暗了一下。
    这种表现很微小,像是在白日里微弱的光,只闪烁一下,就灭了。林素回头,看向陶牧之道,耸了耸肩。
    “没什么,好听,就是喜欢啊。”
    喜欢一首歌是没什么理由的,跟喜欢一个人一样。
    林素说完这些,把杯子里的饮料喝完了。饮料冰冰凉凉,没加酒精,放了不少柠檬,一下酸到了胃里。
    林素拿钱拍在吧台上结了账,对陶牧之道:“我们走吧。”
    说完,她跳下了高脚凳。
    -
    酒吧是她想来的,最后也是她想走的。她走的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去酒吧时说下的豪言壮志,要让陶牧之在酒吧里找到快乐。
    她不知道陶牧之自己坐在那儿有没有找到快乐,反正她找到了。跳完舞,林素整个都是兴奋开心的。
    两人离开酒吧后,就回到了x大。
    陶牧之来x大打球,车子也停在了x大的停车场。到了停车场,他按了车锁开锁。车灯闪烁,陶牧之回头和林素告别,才发现林素站在他的身后,一动未动。
    她没有去找自己的车。
    林素站在了陶牧之的车旁,等陶牧之回过头来看向她时,她意会过来他的意思,笑着冲他道:“我没开车。我不知道学校里好不好停车,就打车过来了。”
    说罢,林素回头看了一眼x大校门口,现在这个时间,校门口正是热闹的时候,学生人来人往,还有各色小摊贩。一排出租车停在校门口,等待着拉客。
    “这里计程车挺多的。”林素回头和陶牧之道:“我打车回去就好了。”
    说完,她单手背在腰间,另外一只手抬手冲他挥了挥:“再见啦陶医生。”
    林素自顾自地给自己做了安排,也自顾自地和他道了别。她站在那里冲他挥完手,两只手都背在了身后,笑盈盈地等着送他离开。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夜已经黑了。学校里开了路灯,路灯穿过树冠,灯光透过树冠,在地上落下斑驳朦胧的树影。灯影下,林素站在那里。
    她穿着的裙子不长,一直开到了大腿,裙摆下,她的双腿笔直白皙。夜间偶有清风吹过,撩起了她那本就不长的裙摆,将上方的景色也露出来了一些。
    陶牧之的目光落于她的□□,又漠然收回。他打开车门,对等待着他离开的林素道。
    “上车。我送你回家。”
    -
    林素没想到陶牧之会主动送她回去。
    其实今天一下午的陶牧之,都和以前不太一样。以前肃清冰冷,现在他像是有了丝生命力,虽不热情,但没那么拒人千里之外了。
    陶牧之说完,林素惊奇而惊喜,为防止陶牧之反悔,她打开副驾驶的车门坐在了副驾驶上。
    上了车,林素依然难掩兴奋,对陶牧之道:“谢谢陶医生。”
    面对她的感谢,陶牧之只浅应了一声,提醒她:“安全带。”
    沉浸在兴奋中的林素正打量着他的车,对于他说的话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她看向他,问道:“啊?”
    陶牧之回眸看了她一眼。狭窄的车内空间让两人的距离无限拉近,她的美貌在放大后,更有种摄人心魄的感觉。
    陶牧之收回目光,手臂越过她的上半身,拉出安全带,给她扣上了。
    林素:“……”
    车里因为这个动作而安静下来,林素的胸腔被安全带牢牢束缚,她笑容微顿,眼睛眨了眨。
    在她发愣的时候,陶牧之开车离开了停车场。
    -
    林素家在城西的一处高档小区内。
    x大距离城西,还是有一段距离的。车子驶出x大进入主路,再上高架。下高架后,还要走一段沿海公路。
    这么远的距离,陶牧之仍旧送她回家,确实是很关心她,待她很好了。在这样的认知和想法下,林素这一路心情都很愉悦。
    “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送我回家。”林素开心地和陶牧之道。说完,她问陶牧之:“你呢,你以前还送别人回家过么?”
    “送过。”陶牧之道。
    陶牧之说完,林素的好心情顿了一下,她皱了皱眉:“男的女的?”
    “都有。”陶牧之道,“有时候同事不开车,顺路就送了。”
    林素:“……”
    在陶牧之说完这句话后,林素没再开口。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又看向了车窗外,后又收回目光看向了他。
    “我就不送。”
    林素的意思是她不送同事,陶牧之听完,道:“职业不同,你没什么同事。”
    林素:“……”
    这跟同事和职业有什么关系?
    但林素也说不上什么关系,在陶牧之说完后,她就没说话,扭头看向了车窗外。窗外风景的影子落在她的脸上,快速落下,又快速划过。
    因为林素的突然沉默,车子里也安静了下来。除了发动机的声音,仿佛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声。
    陶牧之开着车,和林素道:“我没怎么送过病人回家。”
    林素回过了头来。
    陶牧之在说完这句话后,依旧目视前方开着车,他是随口说的一句话,却像是一根绳轻巧地解开了她的九连环。
    林素歪着脑袋看向他,眼睛里已经有了些笑。
    “没怎么送过是送过几个?”
    陶牧之长得很好看,他的五官轮廓精致而锋利,下颌线线条明晰。在侧着脸时,阴影打着上面,更让他有一种夜色下雕塑的精美感。
    林素刨根问底,陶牧之回答道。
    “就你一个。”
    “哼~”林素喉间溢出了一丝哼笑,轻轻软软,像是小狐狸欢快地扫了扫尾巴。
    -
    四十分钟后,陶牧之的车停在了林素家的小区门口。林素从没想过40分钟过得如此之快。
    车子停好,陶牧之对副驾驶上的林素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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