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里,日记空了一行,似乎主人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羞涩地写了几个字:他真好看。
宋然隐隐想起了什么,好像确实有这回事,只是太久了,他早就忘得差不多了。
宋然,宋小然,他俩的名字只差一个字,新人不小心看错姓名牌也没什么,宋然从来不讲究这些无聊的尊卑规矩。
他继续往下看。
10月11日,阴。我今天在电梯里看到大宋总了。他和柳总一直聊天,股票什么的,我听不太懂,他好像也没有注意我,可能已经忘记我了。我有些失望,又松了口气,我这么难看,穿得又这么土,我到底在痴心妄想些什么
要是云中传媒被宋氏收购就好了,我就能天天见到他了。
我要不要去专升本,读个文秘专业,到时候万一可以做他的助理呢?
11月25日,雨。今天开季度会议,大宋总也来旁听了,我壮着胆子去给他倒茶,他跟我说了谢谢,还对我笑了,我好开心。会议室的空调开得有点热,大宋总把西装搭在一边,忘记拿走了,我偷偷拿了回来。
我觉得自己好恶心,但我好喜欢他西装上的味道,像冬天的雪松,又清爽又干净,抱着它就能睡得很安稳,好像再也没有烦恼了。
今天是他的生日,我刷光了最后六万块,买了一对白金袖扣,偷偷寄给了他。他会戴吗?以前寄给他的那些东西,还有放在他抽屉里的东西,都没见他用过是不是还不够好?我应该买钻石袖扣的,可是我的钱不够了。
他出事了。
后面空白了好几页,然后是一些非常潦草的字,仿佛醉酒后胡乱写的,几乎无法辨认:我好想他,我好想他,我好想他
如果我能替他做植物人就好了。
宋然呆了许久,才慢慢合上日记本,和想象中的恶心反胃不同,他觉得心情很沉重,有种透不过气的感觉。
他出了一会儿神,把日记本放回书桌抽屉,重新锁上了卧室门,然后把钥匙放进了床下那个月饼盒子里。
当天晚上,宋然居然失眠了,他一向心大,是个粘枕头就能睡着的人,此时却翻来覆去也睡不着。
那样的感情,太卑微,也沉重了值得吗?有意义吗?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人,实在没法理解这样的感情。
他甚至并不认识对方。
不知过了多久,半梦半醒间,宋然隐隐约约听见了什么声音,好像是从隔壁阳台传来的,那是一种拳头砸到肉体上的声音,还有男人歇斯底里叫骂的声音,夹杂着砰!砰!砰!的沉闷撞墙声,似乎有人被狠狠扯着头发,一下一下地往墙上撞
怎么回事?隔壁在家暴吗?要不要报警?宋然迷迷糊糊地想,可他实在太困了,仿佛有一个巨大的漩涡,不停把他的意识往下拉,他稀里糊涂地睡着了。
第5章
好疼,好冷
温热浓稠的鲜血从额头上流下来,视线变得很模糊,浑身疼得像散了架一样,脑子里嗡嗡嗡地响,那个死变态揪着自己的头发,狠狠往墙上撞的时候,可真是一点儿也没有留力。
林飞羽蜷缩在天台角落,尽量把自己缩成很小一团,隐藏在一堆杂物后面,不能被找到,万一被臭女人和死变态找到,他们会打死自己的。
他从小就知道,那个女人喜欢钱,很讨厌自己这个拖油瓶,但他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女人居然为了五千块钱,就想把自己卖给一个变态肥猪,他拼了命地挣扎,却被狠狠打了一顿,然后被捆了起来。
那个死变态紧紧捏着他的下颌,狞笑着露出满口布满烟渍的黄牙:别白费力了。
他恶心得胃里翻江倒海,可是手脚都被死死捆着,挣扎也无济于事,只能竭尽全力冷静下来,拼命忍住呕吐感,做出一副怯生生的样子:咳咳,叔叔,那那你能给我零花钱吗?
死变态愣了一下,随即笑嘻嘻道:只要你听话,叔叔就给你零花钱。
林飞羽犹豫了一下,抿了抿唇,慢慢凑了过去电光石火间,他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咬住了对方侧颈!他看过很多书,他很清楚地知道,颈动脉就在这个位置!
一瞬间,浓重的血腥味充满了口腔,死变态嗷地一声,杀猪般叫了起来,那女人慌慌张张跑进屋里,拼命把自己拉开,一团混乱之中,自己挣脱绳索,稀里糊涂跑上了楼顶天台。
林飞羽缩在天台角落,死死握紧了手里那根生锈的尖锐铁杆,这是他在杂物堆里找到的,如果他们找到自己,自己就和他们同归于尽。
或许是失血太多,他脑子渐渐有些昏沉,不能睡,不能睡可他实在太累了,慢慢陷入了一片浓稠的黑暗。
不知过了多久,林飞羽才慢慢醒了过来,他猛地一个激灵,赶紧随手一抓,还好,铁杆还在他手里,他还在天台角落,他们没有找到自己,难道死变态受伤太重,臭女人送他去医院了?
他又冷又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迷迷糊糊往天上望去,铅灰色的天空阴沉沉的,一抹暗淡的日头已经到了西边,原来自己睡了整整一个白天,现在已经是傍晚了。
忽然,他脸上微微一凉。
林飞羽愣了愣,伸手一摸,手指沾到一点冰凉,然后那点冰凉化为了一小片濡湿,不过片刻,漫天纷纷扬扬的细碎雪花飘了下来。
这是今年的第一场雪,远处传来一群小孩子欢喜的尖叫声:下雪了,下雪了!
我要堆雪人!
不,打雪仗才好玩儿呢!
林飞羽的心却渐渐沉了下去,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身上也只有一件单薄的毛衣,这样的雪天,在天台呆上一晚,他会冻死的。
这一瞬间,他无比怀念温暖的教室,怀念挤挤攘攘的学校食堂,哪怕很多同学叫他婊子养的,哪怕老师看他的眼光总是有些异样,但那里至少很温暖,还有热饭热菜。
可他已经退学一年多了。
林飞羽茫然地望着漫天雪花,那些雪花就像自己一样,匆匆来了人世间,粘地就变成肮脏的泥水,然后融入泥土,消失不见,不知道为什么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去。
这一切有什么意义呢?不如只要从这里跳下去,所有的痛苦都结束了。
林飞羽慢慢把目光往楼下挪去,然后,他看到了什么。
那是一个瘦弱青年,穿着简单的白色羽绒服和牛仔裤,正往小区外面走去正是对门601那个人。
那人走过路灯的时候,稍微停顿了一下,然后回过头,对趴在路灯下的那只小黑猫喊了几句什么。
距离太远了,林飞羽听不清楚,只隐约听到几个词马上回来、吃的、等我,青年说完之后,便匆匆往小区外走去。
马上回来、吃的、等我?林飞羽眨了眨眼睛,那个人去买吃的了?他走得那么快,是想赶紧回来喂猫?
喂猫他的鼻子极轻微地酸涩了一下。
忽然,他心中微微一动,有了个隐隐约约的想法,那个人以前十分古怪,一天到晚醉醺醺的,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偶尔看见自己的时候,还会傻乎乎地发愣,看起来呆头呆脑的。
由于母亲的职业,林飞羽对别人的目光非常敏感,所以不太喜欢那个人,可是,那天自己偷了他的外卖,他上楼顶找自己,硬生生把外卖要了回去,虽然十分可恶,但有一点很清楚,他对自己没有丝毫那方面的兴趣。
那个人很安全。林飞羽得出这个结论,随即又沮丧地想,可是他看起来也不会帮自己。
等等,自己昨天看到他喂猫,他好像很喜欢那只小黑猫,可又不敢抱?
宋然心满意足地拎着一大袋垃圾食品,还有一袋白煮鸡蛋,匆匆赶回了小区,然后他微微一愣。
路灯下面蜷缩着一个少年,他紧紧抱着那只小黑猫,单薄的肩头已经蒙了一层薄雪。
宋然顿了顿,慢慢走上前去,惊讶道:是你?
少年抬起头,漂亮的杏仁眼微微亮了亮,嘴唇蠕动了两下,却什么也没说。
你怎么宋然没有说下去,心中非常震惊。
少年额角有一大片凝固的紫黑色血污,脸上有好几道红肿的指印,脖子上也有,宋然立刻想起了昨晚隔壁的声音,那种拳头击打皮肉的声音,毛骨悚然的砰砰撞墙声,还有男人粗暴的叫骂声,难道那不是梦,是真的?
怎么回事?宋然蹙眉道。
少年没有回答,他慢慢垂下眸子,看着怀里的小猫,轻声道:它的身体好冷。
宋然沉声道:你妈妈的客人打你了?
没事儿的,我已经习惯了。少年搂着小猫,轻声道,只是,你,你能不能带它回去?它太小了,在外面过不了冬的。
宋然脑子有些乱,上次在天台,他只觉得这孩子十分可怜,又有点小聪明,可是如今这情况说实话,他并不是那种温柔善良,同情心特别丰富的滥好人,宋清霜那只白眼狼已经耗尽了他这辈子所有耐心,他如今对小兔崽子这种东西简直是敬而远之。
宋然垂眸看着对方,心里很是挣扎。
哥哥你不用管我,你把它带回去吧。少年见他似乎很犹豫,怯生生地把小黑猫往前递了递,你看,它很乖的。
小黑猫立刻凶巴巴地喵呜一声,隔空挠了宋然一爪子。
少年急忙解释道:对不起,它有点怕生,养熟了就好了。
宋然和两个小东西对视了几秒钟,一对绿莹莹的又大又圆的眼睛,一对湿漉漉的琥珀色杏仁眼,都一瞬不瞬地望着自己。
操。
开什么玩笑?宋然脑子疼得要死,自己是不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这辈子要来还?他狠狠闭了闭眼睛,咬牙切齿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林飞羽胸口陡然一沉,还是不行吗?
他知道自己无足轻重,甚至比不过一只流浪猫,便想出了这个馊主意,想借这只小黑猫引起那人同情,买一送一地混进那人家里,至少,至少让他熬过这个雪夜,可是果然不行
他慢慢垂下头,脑海里一片茫然,眼眶干涩得厉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
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响起一阵嘎吱嘎吱的踏雪声,一双脏兮兮的白色运动鞋停在了林飞羽面前。
而后,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在头顶响了起来:把猫抱着,跟我回去。
林飞羽猛地抬起头,呆呆看着面前的人,对方居高临下地望着他,神色似乎有些懊恼,又有些无可奈何,手里提了一塑料袋肉包子,冒着腾腾热气他刚才转身离开,是去买包子了。
林飞羽喉咙莫名其妙一哽,眼睛忽然湿了。
哭什么哭,还不快走,外面冷死了!宋然翻了个老大的白眼,对自己的定力欲哭无泪。
因为宋清霜那个白眼狼的教训,自己本来已经发誓不再多管闲事,好好过自己的小日子,离兔崽子这种生物越远越好,可他妈才几天,居然就破功了!
可他能怎么办,这么晚了,把这头破血流的小屁孩儿扔外面?老天爷,您就不能让我过点儿轻松日子吗?
宋然心里老大不痛快,一会儿怨天怨地,一会儿怨自己怨小屁孩,脸色自然臭得不行,林飞羽明显察觉到他情绪不好,抱着小黑猫默默跟在他身后,跟个小跟屁虫似的,一句话也不敢多说。
进了家门,宋然把唯一的破空调打开,把一堆食物扔在茶几上,整个人往沙发上一瘫,颐指气使道:找个地方把猫放着,然后过来吃东西。
林飞羽赶紧道:哦。
他怯生生地四下看了看,把小黑猫放进门口一个旧鞋盒里,然后小心翼翼地搬了个小板凳,坐在茶几旁,眼巴巴地望着那袋肉包子。
宋然大大咧咧地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一副旧社会小媳妇不敢上桌的样子,心里又好笑又可怜:怎么不坐沙发?
林飞羽轻声道:身上脏。他那件单薄的毛衣上面又是雪水,又是血污,确实很脏。
宋然沉默片刻,再次问道:你这伤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飞羽低下头,不吭声了。
宋然见他不肯说,也就不再追问,可是即便对方不肯说,他也能猜到大概,这小孩儿多半被他母亲的客人打了。
他暗暗叹了口气,第一次在天台上见到这小孩儿的时候,对方的表情就像小狼崽一样凶狠防备,但很快就变得卑微讨好,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现在这样。
自己当时觉得这小孩儿有点狡猾,可是一个小屁孩儿而已,能有多大心机?
如果不是在那样的家庭长大,他这样小小年纪,怎么会察言观色,小心翼翼地讨好别人?十三四岁的小崽子,本该是最无忧无虑,最臭屁高傲,最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就像宋清霜小时候一样。
宋然的垂眸看着小孩儿,心情很复杂,都说三岁看老,恐怕这样的性格很难改变了。
他暗暗摇了摇头,把那袋肉包子推到林飞羽面前:吃吧,这是给你买的。
林飞羽愣了愣,立刻抓起一个雪白的大肉包子,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两三口就咽下去一个,手指全是油,脸都憋红了。
这嗷呜嗷呜的吃相也太凶残了点儿,宋然又无语又好笑:慢点,旁边还有豆浆。
唔,唔。林飞羽一边含含糊糊地答应,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肉包子,还偷偷瞥向宋然手里的炸鸡汉堡、薯条奶茶。
宋然赶紧护住自己宝贵的垃圾食品,义正言辞道:小孩儿不能吃这些,不长个儿!
林飞羽连吃了五个大肉包子,又吃了两个鸡蛋,这才打了个响亮的嗝,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