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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飞扬……”当被四个黑西装革履的手下抬着、五花大绑抬进来的美人,看到房间里、正悠哉的坐在老板椅上抽着烟的男人时,优美的唇线从最初准确的叫出对方名字后张成O型,到很快因为恍然大悟而变得咬牙切齿,“展飞扬,你这个混蛋!”
男人不紧不慢的掐掉烟蒂、站起身,生动的嘴角似笑非笑,一脸无辜的耸耸肩,靠近过来,蹲在美人的面前——
“也不能那么说吧?允许你们警方卧底,难道就不允许我们反卧底么?这不是混蛋不混蛋的问题……只是成王败寇的问题!凌云,你说对不对?”
这个人,还是他熟悉的那个家伙,任何时候都不会忘了跟他耍贫嘴——他最熟悉的……伙伴!战友!一起在警校摸爬滚打了四年的上下铺、铁哥们儿,一起进入警局、和他一样被看好,然后和他并肩脱掉警服,来本市最大的黑帮做卧底、一做就是三年的……展飞扬!
可是沈凌云的唇,却因为愤怒,都得说不出话来——对,他从来没有像此时这么愤怒过!
和他们一起混入黑帮的同事,一共有八个……只可惜在这三年里,有人死在黑帮的火拼中、有人被打断了四肢、有人被割喉扔在天桥下、还有人染上了毒瘾……几乎每一个都落得不得好死的下场,只有他和最要好的展飞扬活下来,昨天得知今天能参与一场大交易,说不定能见到组织的最高领导者、那个传说中的“阎王”,他还兴奋的打电话跟对方分享自己的快乐,满心想着只要能掌握“阎王”的真实身份,他就可以回去复命,重新穿上心爱的警服……
可是现在……这算什么?
坐在那个本应属于“阎王”的专座上的人,被一群黑帮打手毕恭毕敬的贡着的人……竟然是他最信任的伙伴——展飞扬!
展飞扬……就是“阎王”!
所以,他们那些死去的同伴根本就不是死于意外……这是明晃晃的谋杀!
——这个结论让沈凌云全身发抖……不是害怕,是气的!被背叛、被耍弄的愤怒、委屈,无处宣|泄,全都聚在心脏,好像要炸开似的。
“凌云,你放心……我不会那样对你的!因为你……是特别的存在,不然我有必要去亲自做反卧底?有必要在警校一待就是四年么?”男人意味深长的伸出还略带着少许烟味儿的手指,在眼前俊美的脸庞上慢慢摩挲,却丝毫没有否认他的质疑的打算,“这个帮派是我的家族产业,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啊!”
所以,即使他年年轻轻就接掌了这个位子,在旁人眼里也没什么说不过去的。
如果说,当年让他去警校历练实在是老家伙出人意料的怪癖训练的话,那么这个人便是他在那个枯燥的警校的那些年,最完美的收获——他的凌云!
……也是时候该成为他的了。
“你要杀就杀,少跟我猫哭耗子!展飞扬你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只不过是提前牺牲了,没来得及看你的下场而已!”
——沈凌云有一张面若桃花的容貌,骨子里却没有半点娘娘腔,面对生死,亦能豪气冲云天的说出这样的话,就连周围那些手下也不由得发愣……他们以前抓到的卧底也不少,面对死亡或者酷刑的时候,哭爹喊娘的求饶的大有人在。
这美人……倒也是人不可貌相,是条真汉子。
展飞扬有些头痛的揉了揉太阳穴……这就是他最爱这个人的地方。
要说美人嘛,天底下各式各样的美人多了去了,就凭他是展飞扬,要什么样的不是大把的往他床上送?可是凌云不一样,这个人坚强、固执,浑身是胆还一身正气……明知道他们的身份是正邪不两立,可是每次看到他,就觉得自己好像是向日葵看到太阳一样……
“我的凌云,我怎么舍得杀你呢?我心疼还来不及呢……那身警皮有什么好的?脱了它,以后跟着我……好不好?”
——这句话,他忍了七年,警校四年,卧底三年。
明明最初只是历练,后面的事儿根本不需要他亲自出马……可是他就是忍不住,想要待在这个人的身边,每天看着那张阳光灿烂的笑脸。
可是他忍了七年没有说出这句话……因为他担心,自己一说出口,对方的回应绝对是扬手一巴掌!
当然,沈凌云现在被绑的跟粽子似的,不可能扬手扇他,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