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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常新打扮一新约上几个狐朋狗友,开着车就出门了。
    他们去了先前一直玩儿的会所。鹏城近段时间查得严,很多会所都闭门歇业了,不过这家会所背景深,私密性极高,不是他们这圈里的没有人知道。
    任常新选了个漂亮男孩陪着,其他的几个纨绔子弟也根据自己的口味找了人陪。一群人在里面疯玩了一阵。任常新正在喝酒,一个人凑了近来,“任少,听说上个月在xx酒吧带了个人出去。”
    操!哪壶不提提哪壶!不就是他和冯意酒后乱~性的那件事嘛!
    任常新头皮发麻,恨不得赏给那人几个嘴巴子。不过他知道这事必须得说,他那天晚上闹得动静太大,这圈里早不知怎么添油加醋,描绘成什么样了。
    事后任常新回忆起当时的那一幕,自己被冯意打横抱出酒吧,想想就觉得几辈子的老脸都给没了!
    任常新打小儿起就长得漂亮,眉目精致,雪白小脸,尖尖下巴,跟个女孩似地,最麻烦的是他有个变态的母亲,天天拿他当模特给他穿各种漂亮的裙子戴各种假发。小时候任常新经常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男是女。
    虽然没有人敢当面说他,但免不了背后议论。
    初中时他无意中听到别人在后面说他不男不女,娘娘腔,任常新气得浑身发抖,从此之后他将所有的女装假发都撕了烧了扔了,发誓再也不让别人有机会这么说他。
    可没想到十五岁那年他发现自己喜欢男人,这让他彻底崩溃。难道他要当个女人?和男人在一起!内心里深深的羞耻以及严重的自我嫌恶笼罩了他。
    直到两年后他才算重新建立起了三观,并且发誓他只当1。就算是和男人在一起,他也要当上面的那个!做个征服男人的男人!
    所以虽然他长得十足十的零号,精致漂亮得跟一娃娃似地,可在每段关系里他绝对占主导。他家财大势大,遇到的情人大部分都是或者柔弱或者老实那一挂的,所以每次他都是1。
    要不是一时失手搭上了冯意,恐怕他现在还不知怎样逍遥自在呢。
    任常新冷哼了声,甩开那人搭在他肩头的手,冷冷道,“怎么着?有问题?”
    那人被落了面子,有些挂不住。他虽然家势比不上任常新,可也是一贯被人捧着的主,怎么受得了。正想冷嘲热讽一番,可一抬眼就见到任常新那漂亮冷艳的侧颜,尤其是那双眼睛,凉凉的,冷冷的,明明是冷冰冰的模样,却生出万种难言的滋味。
    任常新轻轻扫过他的那一眼,就如同羽毛撩拨着他的四肢百骸,痒痒的,麻麻的,恨不得能扑上去亲上任常新一口。
    那人心里浮起了念头,真他妈地尤物!
    可惜任常新的家世背景不是他能惹得起,要不然他肯定会下大价钱要了任常新。
    任常新哪里知道这人千丝万缕的想法,他淡淡道,“那人就是个雏儿,看着好,实际什么都不会,还得爷手把手地教。耐力也差,玩儿了不到半夜就晕了。”
    这种攸关面子的大事,哪怕撒谎他也得圆了。咬牙切齿地将冯意贬了个遍,逞了个口舌之快。
    一众人就又是捧又是哄,将任常新逗得很是开心。身边陪着他喝酒的男孩更是偎依在他怀里,软得跟水似地。
    要是往常,任常新肯定是逢场作戏,各种调戏。不过今天他有点没心情,并不想和这男孩纠缠。不过这男孩什么时候见过像他这样漂亮的爷,哪怕是倒贴他都愿意,于是使出百般的花样恨不得当场两人就做了才好。
    幸好被人打断了。
    一个常和任常新玩儿的人做到他旁边,两人碰了几杯酒,那人又闲聊了几句,就扯到正题上,“常新,我家那个投资跟你爸说说呗。做起来挺赚钱的。利润起码得是这个数。”
    任常新笑了笑,并不作声。他虽然玩世不恭,不思进取,可也不是傻子。这个事这人和他提了好几次了,每次都给他推搪出去。明摆着就是亏钱的玩意,也不知道这人是脑子秀逗了还是存心骗他的,非得让他也跟着投资。任常新也不是什么好鸟,他自己不投,也不点破,笑嘻嘻地和这人打起了嘴巴官司,但就是不说重点。
    玩儿归玩儿,事情他还是拿捏得住分寸的。他们这圈子里的,真正的富二代有,但也不少陪喝陪吃陪玩的,一起玩玩可以,他不介意给他们玩儿买单,但是如果想将他当傻子玩儿,那就看谁才是真傻子。
    玩儿了一阵,另一个人坐到他旁边,任常新斜乜了一眼,他生得漂亮,不经意的一瞥,回眸间的波光潋滟,以及眼尾处的那一抹情致,看得让人怦然心跳。
    那人叫做莫城,和任常新认识了几年了,玩得挺好。任常新让了个位置,骂道,“你真他妈情种呀。来这种地方也不叫个妞陪着。”
    莫城是异性恋,任常新认识他时,莫城刚失恋,原本打算结婚的青梅竹马恋人说要追求真爱,跑国外去了。剩下莫城孤单影只,黯然*。任常新不时耻笑他,带着他泡吧,玩儿各种疯狂刺激的玩意,总算将人给带了出来。
    可莫城是个死心眼,一头栽进去就再没有出来,无论他去哪儿,玩得多么疯,身边绝对不带女人。不过也算他和任常新投缘,两人倒是能说到一处去。
    两人玩儿了会,任常新萌生了个念头,犹豫了会,问,“你说他妈一个直的总是纠缠弯的是怎么回事?”莫城愣了,包厢里阴暗的光将他的脸色打得惨白,想是要哭出来似地。
    任常新咬牙,将姓名掩了去,换了人物地点,就说是自己一网友,最后问莫城这事该怎么处理。莫城半天没有说话,任常新期待地看着他,虽然希望渺茫,但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摆脱冯意才是他现在的重中之重。
    许久莫城才转了转眼珠,他的声音沙哑,估计是喝酒太多伤着了,“睡,睡过了?”
    任常新期待了半天才等来莫城这么一个屁话,差点没将他气死,他没好气地,“睡过了,怎么地,有意见?”
    莫城恍若大梦初醒,猛地抬头,一双眼珠子黑润润地,死死地盯着任常新。
    任常新被他盯得发毛,猛地推了他一把,“嘛呢!鬼上身了?”
    莫城默然地点头,任常新倒是给他气笑了,拍了拍他脑袋,“得了,小爷也不难为你了。你这榆木疙瘩的脑袋能给爷出什么主意。”
    任常新没再搭理莫城,歪着脑袋给自己想招,突地听到旁边沙哑的声音,“那人就是贪新鲜,你,”声音停了停,缓了会,“常新,你,”
    任常新被那话点醒,一个念头蹦了出来,啪地一手拍到茶几上,他过于兴奋,力道没控制好,茶几上的小吃都给震了起来,他咧着嘴嘿嘿笑了几声,拍拍莫城的肩头,“阿城你果然够聪明,这种绝世好计都给你想出来了。”
    任常新兴奋地蹦起来,懒得再和他们玩了,叫了声,“今晚这摊算我的。”就风驰电掣地走了。
    屋子里音乐照响,舞照跳,昏黄的灯光下,莫城艰涩地转了转眼珠,眼底的神色复杂莫测。
    ☆、第9章 争锋
    任常新到家时被吓了一跳,他买的这个房子是一梯两户,对面还没住人,平日里只有等他到了家才会打开楼道灯。他出了电梯后,楼道里黑沉沉,但是他家门口竟然燃着一簇红点。
    任常新就是一普通人的胆子,乍一看过去,吓了心脏一个咯噔。
    那红点动了下,熟悉的戏谑的声音从暗处传来,“哟,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得等上通宵了。”
    操,真他妈阴魂不散。
    电梯已经下去了,任常新来不及退回去,只能打亮灯。冯意夹着根烟,半个身子斜靠在墙上,唇边带着抹似有若无的笑。这副神情,若不是那身干练的西装,绝对会被人误会这是打哪里来的小痞子。只不过比起其他痞子来,这个长得实在是太帅了些。
    任常新冷哼了声,“你怎么在这?”
    冯意捻熄了烟,径直走到任常新的前面,两人距离不足15公分,近得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任常新原本是刻意让自己不后退半步。
    输人不输阵,他才不会在气势上输了冯意。可是冯意的厚脸皮实在不是他能比拟,而且有越来越靠近的趋势。任常新犹豫地往后退了一步,一只有力的手臂从他身后箍紧了他的腰,微一用力,就将他带得贴近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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