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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天啊!”她口齿不清地说,“我做了什么?!我差点害了我的主人……那个该死的布鲁图斯……妄语的恶徒应当立刻掉入地狱……”
    她愤愤地骂着,面容显出一丝坚定。她颤抖地直起身,一把拽掉红宝石耳环,顿时双耳溅血,鲜血成道流进脖颈。她的额头上青筋凸起,表情凝重,好象一个奔赴战场、视死如归的士兵,疼痛于她无影响。
    “我是个罪恶的女奴,我要为我的主人殉葬……”她低吼着,颤巍巍地站起,抓起桌上的剪刀。
    “拦住她!”赫伦看出她自杀的意图。
    卢卡斯跨过去,一把夺过剪刀。她被掀倒在地,咚地一声,剪刀擦着她的脖子抵撞地板,一道浅浅的血痕。这颇有点警告的意味。
    赫伦叹了口气,“你被奸恶之徒欺骗,照理说也是受害者。我母亲病重时,你对她无微不至,深得她的欢心。所以,我会为你拟释放令。从今以后,你是荣幸的罗马公民。”
    他顿了顿,“但鉴于你的识人不清,我剔除你拥有嫁妆的特权。我相信你获释后,靠着勤劳的双手,总能填饱肚子。”
    弗利缇娜愣了片刻,端正了跪姿,嘴里重复感激的话,含糊不清的。她将脸埋进手掌,痛哭流涕,鼻涕眼泪都从指缝流淌。她像要把全身的水都哭出来,不仅仅有对主人的羞愧,更多是被欺骗的怨恨。
    片刻后,她捧起带血的红耳环,双手献给赫伦。
    她脊背绷紧,身体也不再颤抖,神情严肃而凝重;象一位信奉邪教多年的人,在机缘巧合之下,改变信仰,终归光明的疲惫教徒。
    赫伦接过来,为她拟了释放令。
    ……
    当天下午,赫伦就组织奴隶,去城外将范妮葬进族陵。
    更准确地说,是将母亲与父亲合葬。
    族陵还是一如既往的昏暗和尘土飞扬。
    赫伦于几天前来过这里。他在死亡之地发觉父爱,现在又来这里送走母爱。
    他带了很多奴隶,也包括卢卡斯。每个人都举着一盏蜡烛,照亮这幽暗深邃的甬道。烛光好象微黄的萤火虫,浮动地排列起来,组成绵长的烛灯之河,把合葬的石棺围起,具有一种神圣的仪式感。
    范妮的身体由奴隶抬着。弗利缇娜给她洗净身子,换上了洁净的衣服,她的额前重新戴上黑曜石,这一生执念陪她入葬。
    奴隶们将棺材盖推开,普林尼干枯的尸骨就显露了,烛光为这具白骨镀上金黄色。竟显得有些温度。
    赫伦没有立即装殓。他静默一会儿,走上前去,伸手触摸父亲冰冷的骨头。他曾在记忆里无数次回顾父亲,待到父子相见时,却是肿胀脓血或寒白尸骨。
    普林尼的身形颀长,骨头也很纤细。赫伦轻轻触摸他的头盖骨,用指甲刮擦空洞的眼眶,以及颧骨、牙齿;他甚至用手背拂过整齐的肋骨。
    他注视他黑洞洞的眼,弯下腰,吻了父亲坚硬的手背。
    范妮被安放在旁边。赫伦往棺材里撒了象征婚姻幸福的榛子、干枣和玫瑰花,将橘红面纱盖在范妮的脸上,还在她手腕上缠了毛线,在棺材上涂抹动物油脂,如同新婚之景。
    他吻了吻棺材,浅浅笑着,很纯真,是饱经沧桑和人世疲惫的成年人不会有的笑。
    这是很荒诞的行为,但赫伦就要做。他想圆满自己的心愿。
    ——唯有家庭不美满的孩子,才能理解这种心愿。
    一行人走出族陵时,天空已经放晴。冥神雕像上的积雪也全部融化了,滴滴答答掉下来。赫伦被从云端露头的太阳光刺了眼,用指头遮挡了一下。
    亮黄的阳光像倾倒的颜料般泼上全罗马,温度像新生的青芽般生长在空气中。坚冰开始融化,到处都是灵动好听的流水声。罗马人享受寒冷中偶现的温暖,奴隶将灌好的香肠挂起等待晾干,女人清扫门口软化的积雪,男人把孩子扛在肩膀上,孩子就伸手去够屋檐的冰凌。
    一切就像新生一般。
    赫伦做了一次深呼吸。一抬眼,就看到天空中有一道彩虹。
    彩虹从族陵顶生长,以雅致的弧线伸向云端,好象女神登临神界时遗留的飘带,又象蓝画布上的惊艳一撇,触不可及却近在眼前。它犹如具备磁力,吸引所有罗马人的目光,倒映在色彩缤纷的眼瞳里。大自然的美,总能让人在惊赞之余叹息自身的渺小。
    赫伦欣喜地指了指,“快看,卢卡斯!那是神明降福的昭示!”
    卢卡斯淡淡地扫了彩虹一眼,又偏过头看他的主人。
    他的笑容是在看到赫伦时才绽放的。
    赫伦将视线移到他的蓝眼睛里。那里本该收纳白雪或金光,但只有自己的脸庞和长发。在赫伦的视线里,如金羊毛的头发恰好顶着一泓彩虹,后面是一碧如洗的蓝,却不如他的眼睛澄明如剪水。
    赫伦忽然伸出手,抚摸他的金睫毛。
    ——他主动触摸卢卡斯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卢卡斯惊愣住,抓着他的手腕挪开,“怎么了?”
    赫伦沉浸在某种欣赏的快意被打断。
    他清了清嗓子,板着脸说:“没什么……我打算焚毁那两枚戒指,它们只会给我带来麻烦,使奸邪之人徒增觊觎。”
    “嗯。”卢卡斯神情认真,“您需要一枚新戒指,换上光亮的玛瑙石,镌刻您自己的肖像。这是贵族大人们都要做的。”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赫伦难得地问,“比如说……颜色什么的。”
    卢卡斯愣了愣,随即笑道:“我的主人,这种事情您决不该问我。印戒可是尊贵身份的象征,您知道奴隶无权过问这种事。”
    赫伦擂他一拳,凶巴巴地说:“让你说你就说!”
    卢卡斯摸起下巴,清澈的蓝瞳下移,倒映赫伦的黑眼睛。他无数次地看过这对黑瞳,喜悦的悲伤的愤怒的,他都太熟悉了,甚至能透过这双眼去探究赫伦的灵魂,感受他的所感;同时他象个在沙滩上捡残壳的玩童,收获单恋所带来的寥寥快乐。
    他微笑起来,轻柔地说:“黑色吧。”
    与其说他在回答,倒不如说他在赞叹。
    赫伦皱起眉。卢卡斯的建议不合心意,但他追根究底:“为什么?”
    卢卡斯顿了一下,“……因为黑色很沉着,只要有它在,其他颜色都显得轻浮。您是尊贵的大人,应该注意威仪,就像手持权杖的朱庇特那样威严。您的气质应威慑所有人,每一个脚步都透着沉稳,黑戒最适合您……”
    赫伦极其耐心地听完这急中生智的回答。按照他急切的性子,他本该会打断这段奉承意味的话的,可他并没有。从头到尾,他都认真听进去了。
    ——这大概是因为,说话之人在他心里位置特殊。
    他想了想,最终开口:“还是用蓝色吧,配上黄金指环,我想会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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