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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呵呵乐乐的吃完了晚饭,各自烫了脚,上床休息。
    今天接触了一天的皮料,沈安安觉得身上莫名的刺挠。
    只是可惜,这天寒地冻的,连个澡都没得洗。
    就算她不怕冷,她老娘也不可能同意。
    身子骨不允许,再冻着,那就是要那夫妻两口的命呢。
    沈安安哼哼唧唧的在床上翻身打滚了半天,那种刺挠的感觉才算消失。
    只是这被窝里却早已冰凉一片,一点热乎气都没了。
    这被子虽然不至于填充芦花,但也轻飘飘的没什么分量。
    盖在身上,不觉得冷,也算是奇迹一个了。
    沈安安心想,一定要找到棉花,然后大面积种植。
    棉被在太阳底下晾晒的味道,那简直就是梦中心安的味道。
    棉花,白叠子?还是叫其他的名字?
    既然这个世界的时间线跟历史不同,要是有的话,总该能找到才是。
    嗯,还要开一个大大的温泉。
    没有天然的,那就开一个汤池,这个汤池便是后世的公共浴室。
    南方或许不常见,但北方却很普及。
    北方人泡澡堂,那是冬天的一乐,没体会过的人,不了解那舒坦。
    可惜没有煤炭。
    还有那个冻梨,也不知道甜不甜,能不能吃,要是一个冰坨子,却不吃也罢。
    回头见到小七得问问。
    这孩子是个好孩子,人仁义,仁义的人应该有个好下场才是。
    这个时代有没有孤儿院?是叫悯孤院?还是其他的……
    应当是没有的……
    或许自己不应该继续懒散下去,至少以她的能力,可以帮助一下小七这样的人。
    人活着,总要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当然,这前提是她得有这个能力。
    饭桌上,她就把自己要做耳罩,手套的事情,跟沈林说了,沈林看了看郑小云,见郑小云点头,他便也同意了。
    左右生意不好,让闺女折腾一下,也没什么。
    主要是沈安安给的建议,倒也不是胡说。
    尤其是在经营之道上,颇有几分独到的见解,每每让沈林眼睛一亮。
    他觉得让女儿折腾一下,说不定真能折腾出一点什么来。
    他倒也想得开,也没什么重男轻女的念头。
    自己这宝贝儿子,傻乎乎的,读书行,做生意却不是块料子。
    他在世上混了这么些年,心中最明白一件事情。
    有钱能使鬼推磨,读书人最后是为了什么?功成名就,入朝为官。
    有了权力,自然也不缺钱使。
    所以归根究底,还是这个钱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生意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如果闺女在做生意上,有天分,那这家业给她也不是不行。
    他是相信自己闺女对弟弟的疼爱,不会比他们弱几分。
    以后总不会看着宝贝儿子落难不管。
    不过沈安安明显没把这个皮货行据为己有的念头,以她的实力,只要家里支持,不愁不能闯出一片天地来。
    沈安安脑袋中各种念头,胡乱的涌来,各种点子,也是不断的滋生。
    到最后,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都想到了什么。
    实在是困极了,才沉沉睡去。
    “明儿,一定得写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啊。”
    这是沈安安在睡觉之前,最后咕哝的一句话。
    至于沈康,有吃有喝,有礼物,有爹娘姐姐疼,睡梦中都咧着嘴角,晶莹的口水挂着,看起来睡得极香甜。
    主房之中,沈林跟郑小云两口子却还没睡下,而是依偎在一起,说着悄悄话。
    “林哥,这次找于世叔帮忙,会不会给咱们招来麻烦?”
    郑小云至今都还记得她父亲临走之前,抓着她的手,交代的那些话。
    “丫头啊,爹爹这一辈子,经历的风浪,不希望你们小两口再去经历一次。
    林子是个好孩子,断然不会给你委屈吃。
    只是为人妻,为人母,不比当姑娘的时候。
    凡是多为家里想想。
    你爹这一辈子,没什么太大的出息,也不希望我的儿女后人有什么大出息。
    这云山镇虽然不是啥好地方,但却也能养活一方人。
    我走之后,好生持家,莫要让这个家败了。
    林子那孩子,心肠好,心眼实在,你要时刻提点着些。
    有些话,爹只能跟你说。
    于家那头,你爹我对他们家有恩,那老于来历神秘。
    他们要还恩情,我还怕咱们这小家承受不起。
    记住,以后没有破家灭门的事情,跟他们少来往。
    保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他们那家人啊,心大,小小的云山镇怕是困不住他们。
    呵呵,于家啊,我还记得,前朝于家可是顶级门阀呦。
    浅水困龙,非能长远。
    切记切记!”
    郑小云嚎啕大哭,她爹却是面带微笑的走了,走的很安详。
    他老人家这辈子怕是已经圆满了。
    所以到现在,郑小云都记得这番话,也是按照要求去做的。
    沈林是个厚道人,老岳父在的时候,那于家老把头时常走动,本就关系极好,沈林万万做不到这老岳父一走,就跟人家断绝关系的地步。
    可惜,老岳父终究是看走了眼。
    沈林的确是心肠厚道,但并非傻子,相反为人极为内秀。
    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闷骚。
    闷骚到了极点。
    否则他也不可能轻易的在镇子上站住脚。
    就算这背后有老岳父的面子撑着,但为人没有半点手段,能让这皮货铺子屹立不倒?
    那些猎户,都是刀口舔血讨生活的人,能服他?
    那些个走南闯北的刀头客,能跟他做生意?
    老岳父看人极准,但终究是看轻了沈林。
    而沈林在方寸的把握上,也极为出色。
    跟于家始终不曾断了联系,但却也把持的刚刚好。
    就是那种只要他们家有难,于家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程度。
    这就够了。
    沈林知道娇妻的担忧,成亲这么多年,老岳父的临终遗言,他哪里会不清楚?
    “爹生前看人极准,他老人家说的话,断然是不会出错的。
    但你放心,爹救过世叔的命,咱们求他办这点小事,也不至于被他们拿捏让咱们一家为他们卖命!
    他们是困龙,我们只是小鱼虾,经不起风浪。
    你只需照看好两个孩儿,其他事情,万事有我!”
    此时的沈林,一改往日平和,却充满了强大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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