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举着一把吹风吹干晾着的裙子。
白的,跟那只忽近忽远的手一样嫩生生的白。
不过片刻,已经干了大半,只是——还是皱。一种她无法忍受的皱。
浅色显贵,越简单的越大气,这裙子大刀阔斧,尤其是腰,收得很好。往身上一穿,真叫一个不堪盈盈一握。可这面料委实上不了档次,如果再不妥帖,那简直是适得其反,她明天装小白花......一朵皱巴巴的小白花?笑死人,根本没法看。
窗外爆炒龙虾混着一些别的夜市味道蹿上来,她订的房间在二楼,探头正能看见几个喝大了的赤膊男人面红耳赤地争论着什么。
吵得要命。
她一面想,一面狠狠地关上了窗。
已经十一点了,这100一晚的破旅馆连个熨烫机都没有。
她在床边坐了两分钟,手机翻到对方发过来的路易威登经典老花包的图片,眉目低垂,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手机响了一声,新的消息弹出来。
【早点睡,明天我有惊喜给你hhh】
又一条。
【我先坠入拥有你的影子的梦乡了】
好一会儿,崔莺莺起身,面无表情地盯着洗手池不断上涨的积水,将整条裙子的下摆泡了进去,左手手腕上不知名的玉镯碰在洗手池边,发出的声音令人牙酸。
偏偏她的动作又那么轻柔,仿佛是在抚摸爱人的脸颊。
九点见面,她订的闹钟六点就响了。
昨晚睡得晚,她睡眼惺忪地爬起来用冷水冲了把脸,清醒了大半,她首先去看那条裙子,尽管裙摆还是有些皱,但整体至少过了及格线。
她忽然想到最近女孩约会的服装被称作战袍,还真是个恰当的比喻,风花雪月只是些点缀,本质上不过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较量。
更何况这样大一片白,穿在身上,简直要吸走所有人的目光。
所以更不能出一点差错。
八点半,崔莺莺对着镜子换了一对耳环。
是小小的一颗玛瑙。避免了那种恨不得一股脑全往身上堆的用力感。
当然,还很便宜,十几块的东西,只要显得贵,谁又看得出来呢?
就像是你若是不在外面补口红,谁知道你今日口红色号是圣罗兰416呢?
她满意的对着镜子弯了弯唇角。
有时候打扮跟恋爱是有共通之处的,讲究一句西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
只是那边还没有动静,她又坐回去,细致地整理了一番头发与行李,然后发信息托朋友将行李寄存在高铁站。
今日是她呆在锦城最后一日,其实原本是打算昨晚离开的,谁料沉妥得知她滞留,非要见她一见。
朋友非要看他相片。
崔莺莺无奈,虽然不至于拿不出手,但他长得确实一般。她只能推脱说他们是soulmate,她欣赏......他能欣赏欣赏她的才华。
陈粲笑得肚子疼,好半天才缓过来,她只是说:“反正我是不相信你会跟不帅的约会。”
有什么不信的呢?崔莺莺没说话。
因为她既不看他的脸,也没有那么在乎他的欣赏,她或许只是在乎他家里四套房,或许在乎他阔绰,更可能跟他没有太过具体的关系,她只是在乎钱。
饿久了的人往往鼻子更灵敏。
可是爱钱有什么错?
她把门卡捏在手里,最后一次环顾一圈这房间。
她167的身高,穿上叁厘米的高跟鞋只是亭亭玉立地站着,竟让这房间的陈设都有一种局促的意味。
叮——
她拿出手机。
看清楚上面的字,脸色白了一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