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一愣,声音好熟,叫道:“夏一诺,是不是你?”
话音落地,对方又是一梭子扫射过来,子弹射在皮卡车上的声音呯呯呯响过不停,轰的一声大响,皮卡车被打中油箱爆炸,一阵热浪将林志掀飞起来,倒飞出十米,重重摔在地上。
林志被摔得背脊生疼,幸亏戴着头盔,脑袋却没有受伤,烟火之中,只见一人奔向前院,冲出监狱大门,等他爬起来追出去的时候,那人跳上摩托,已经疾驰出去了六七十米,再也追不上了。
林志大叫:“喂,喂,我是林志,你是不是夏一诺?”
骑手充耳不闻,片刻间转过弯道,消失不见。
当这人刚刚骑车逃跑的时候,林志本来有绝对的把握,开枪命中对方后心,但这人不仅仅嗓音像极了夏一诺,背影也像。
他愣在原地,心想:“如果说对方是夏一诺,干什么还要对自己开枪?”百思不得其解,伸手去拍脑门,托托两声,敲在了头盔上。一下反应过来,“是了,这头盔把我的脸全挡住了,她认不出我来,而且隔着面罩,恐怕声音也有些失真。”
林志一阵惆怅,想明白了这一点,心头疑惑却一点也没有减少,监狱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史强、陈七等几十人,又都去了哪里?
他将监狱两道铁门关上,再次前院后院搜查了一通,前后院牢房、食堂、狱警办公室、阅览室、休息室等等大大小小的房间加起来,一共是三百多间,但是没有一个人。
这一番搜查,花去了林志三个小时的时间,他最后完全绝望了,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阅览室的长椅上,若有黑暗一点点吞噬了自己。
不管发生什么,太阳总会照常升起,第二天天亮,林志来到设在后院三楼、存放枪支弹药的牢房,撬开弹药箱,一箱箱黄橙橙的子弹并没有消耗多少。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监狱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战斗,众人突然凭空消失,就显得很是诡秘了。
林志想不通其中的关窍,又回到阅览室,忽而留意到了一个状况,那就是长长的书桌上,积了一层灰土,以他在末世中的经历,这灰尘没有三月,也有两月了,心中顿时一阵发凉,又想起了留声机里的那句话:“我告诉你一件事情,有时候上一秒和下一秒的中间,说不定隔了很长的时间。”
他回忆起这里,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莫非自己在深城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三个月?
“不,这不可能?”林志内心里面不愿意承认,自我安慰地想,阅览室大门正对着院子,桌子上积了的这些灰尘,或许是许航修补后院水沟的时候,搅拌沙浆扬起的粉尘。
“对,绝对是这样。”
他这样想着,又来到前院的食堂,用手指在餐桌上一抹,心都凉了,同样一层灰尘,这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林志突然间大怒:“还有比这个更令人气愤的吗,自己莫名其妙,就被人偷走了两三个月的时间。”
他愤怒了归愤怒,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走到高墙顶上的警戒道上,漫无目的的四下眺望,就盼着来了一人,告诉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就这样呆着,从早上到了中午,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线,渐渐到了头顶,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
他叹了口气,该弄点吃的了,垂头丧气回到食堂,下了一碗面条填饱肚子,又来到高墙上,只见背阳的山阴处,依然有积雪未话,但枯黄的野地上,已然萌发出了点点新绿。
没有什么能阻挡大自然的步伐,春天又回到了这片土地上。
他从中午,又一直坐到了黄昏,直到倦鸟归林,暮色四合,才又下了高墙,抱了两床被子,回到阅览室——牢房空间过于狭小,呆在里面浑身不自在,有一种被禁锢的不适感。
而且,阅览室不仅宽敞,同样是铁门铁窗,安全性同样也要保障。
他将被子铺在长椅上,点上两根蜡烛,随便在书架上抽了一本书,躺下看了起来。
他无意中抽出来的这本书,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
不得不说,书籍这东西,有它独特的魅力,林志翻看第一页,没读几行字,就被吸引了进去,一直到了深夜,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书本。闭眼睡去。
此后数日,林志白天在高墙上四下眺望,晚上就沉浸在书本的世界,自得其乐。在这荒凉而处处充满危机的末世中,能静下心来读完一本书,这实在是一份奢侈的享受。
这天,风和日丽,林志上得墙来,初春的阳光暖暖照在身上,似乎连空气也是香甜的。
到了中午,他正要起身离开,忽见远处窜出一群山羊,心中一喜:“有肉吃了。”
这个念头刚一转过,林中又窜出十七八道身影,只是离得远了,看不清相貌。
他心中一凛:“这些都是什么人?”连忙举起望远镜,等看清楚了,不由倒抽了口冷气,这七八个人面色苍白,竟然都是尸行者。
以前,林志每次碰到尸行者,最多也就三个,没料到短短几个月,一次就看见十几只。
监狱高墙深垒,尸行者就算看见林志,也冲不进来,安全无忧,他便仔细观察尸行者怎么捕猎山羊。
只见尸行者从两翼包抄上去,将羊群围在垓心,两只尸行者直扑领头羊,咬死头羊后,羊群群龙无首,只要任群尸宰杀。
林志暗暗心惊,这群家伙还懂得战略战术了,操起突击步枪,对着尸行者就是一通扫射,突突突的枪声中,先后干掉了三只尸行者,其余尸行者厉声嚎叫,像出笼的恶狗扑向监狱。模样狰狞,穷凶极恶,大白天的,林志也感到背上发凉。
他吸一口气,静下心来,一只只射杀尸行者,心想随你牙尖嘴利,终究利害不过子弹,杀一只,就少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