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下的江都在雨雾的笼罩之下,泛起了一层白茫茫的烟雾,唐三开车的速度并不快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有什么心事。
黄色的宝来沿着江都巨河一直往下最后绕过偏僻的拐角,进入了江都的老城区随后唐三就在一家名叫迷笛酒吧的门口停了下来。
夜深人静正是酒吧一天中最为热闹的时候,尽管深处老城区并且门口的牌匾看起来已显得有些老旧,但是这家老字号迷笛酒吧生意仍旧是极其的火爆。
唐三进去的时候发现这里仍旧和三年前一样,镂空老式梨花卡座桌椅以及水晶长条吧台,甚至就连这里的服务员都没有变。
当然了这迷笛酒吧生意之所以能够火爆这么多年,倒不是因为其特殊的装修格调以及独特的文艺品味,而是因为这里的老板娘。
或许在华夏每个酒吧都难免会有一个长得并不错老板娘,但这迷笛的老板娘绝对与众不同,除了她那绝色倾城的容貌之外,还有其神乎其神的调酒技术。
当然了除此之外最主要的一点,还是得益于她本身所特有的气质,一种在大都市里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
三年前唐三之所以每天来这迷笛酒吧当然也是和绝大多数牲口一样奔着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绝色老板娘而去,但是三年后的今天他同样踏进了这家酒吧,是不是还奔着这个老板娘而来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唐三挤过涌动人群习惯性坐在卡座的角落,左右看了看大厅并没有发现那位绝色老板娘的身影,于是转头问服务员:“对了你们老板娘呢今晚怎么没有看到?”
服务员放下手中酒杯转头扫了唐三一眼,挑了挑眉阴阳怪气的道:“你新来的吧,难道不知我们老板娘不是随便什么人谁想见就能见的么?”
唐三完全料想不到会是这么个结果,不过想想那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平日里独来独往的作法他顿时就释然了。
微笑着耸肩唐三叹道:“这样看来今晚想要品尝她的调酒怕是要落空了。”
服务员还是扫了他一眼,看到他一身褪色迷彩服并不像平常那种得罪不起的超级富二代当然也就不在意,继续低头清理吧台上的空酒杯子。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忽然爆发出一道砰然巨响,俩个啤酒瓶被人硬生生砸碎,玻璃渣子弄得满地都是,原本喧腾的大厅立刻变得一片死寂。
在众人目光的注视之下,一名身穿咖啡色西装肥头大耳看起来宛如商业上的成功人士站了起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两名身强力壮的黑衣保镖。
“他麻痹的迷笛这臭娘们跟老子摆什么谱,连续两礼拜了老子天天光顾她的生意并且每天晚上消费不下上万块,却连她的面都看不到这臭娘们到底啥意思!”
咖啡色男子粗鲁刺耳的声音响彻在整个大厅的每个角落,虽然他这话难听但却是说出来在场牲口们的心声。
要知道这里几乎绝大多数牲口都是奔着迷笛而来的,如今连续两个礼拜都见不到迷笛的人影他们自然心有怒气,所以咖啡色男子话音落下立刻博得了在场不少牲口们的叫嚣附和。
能够在龙蛇混杂的老城区屹立多年迷笛酒吧到底也不是吃素了,往常也见过不少来这里闹事儿的,所以立刻就有四名手拿警棍的保安冲了出来。
“你个死胖子竟然敢来这里闹事儿简直找死!”保安冷喝之声还未说完人就直朝前方的肥胖男子扑了过来。
肥胖男子嘴角叼着巴西进口雪茄看到保安们冲过来,肥胖的身躯立在原地竟然动也不动,那微微扬起的下巴还透露出一抹不屑与戏谑的神情。
保安当然怒气扬起手中警棍直接就朝他的大头劈下,看这一棍的狠厉程度若是敲实了这肥胖家伙势必就要脑浆迸裂。
然而肥胖男子还是动也不动的立在原地,神情出了戏谑不屑之外竟还有嚣张,这根本就是公开的蔑视。
保安决定不再留手一棍子敲下,然而最终还是没有敲中他的头,就在警棍距离肥胖男子头部半公分的距离,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忽然探出将警棍握住。
出手的当然是肥胖男子身后那身穿黑色西装戴墨镜看起来高大威猛的保镖,警棍被握住保安想抽回来,可最后竟赫然发现警棍就好像在对方手掌里生了根,不管他如何用力竟丝毫动弹不得。
直到这时候众人才看出来,这肥胖男子难怪今晚敢闹事感情是带着两名身手高强的保镖撑腰来了。
肥胖男子笑了,叼雪茄咧大嘴的胖脸看起来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他麻痹的你们这些小保安,竟敢对老子动手,你们俩个去给我废了他们!”
他话音未落身后那两名保镖就已宛如凶狠野兽扑了出去,手起脚落间周围之人甚至还为完全看清,几名保安就已惨呼着宛如断线风筝倒飞出去。
肥胖男子还是立在原地叼着进口雪茄,整个过程甚至看也不看几名保安,“快叫迷笛那个臭娘们出来,要不然就别怪老子砸了她的酒吧!”
大厅空荡荡竟无一个人敢说话显得出奇安静,唐三还是坐在角落的卡座手里捏着杯蓝带珊瑚,眯着眼睛饶有深意的看着大厅中那位嚣张跋扈的男子。
现在大家算是看出来了,这肥胖男子今晚上大概是铁了心闹事,或者是势必要弄了那位传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绝色老板娘。
约略两分钟后大厅还是死一般寂静,男子怒气更甚,“他麻痹的竟然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这样那就甭怪老子了给我砸狠狠的砸!”
两名身强力壮的黑衣保镖大概是拿足了佣金所以像狗那般听话,顺手抡起身旁的椅子就要开始动手。
然而保镖手中的椅子还没有落下来,大厅里头的小门通道就传出了一道极好听同时有充满着冷厉煞气的声音:“都给我住手,什么人胆敢在我的酒吧闹事,活得不耐烦了么?”
天底下有一种真正的美人,颦笑怒骂之间无不显示出美来,很显然眼前这位绝色尤物便是如此,而她当然就是迷笛酒吧的老板娘,那位传说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尤物女神萧迷笛。
实际上萧迷笛的年纪并不大看起来不过才二十三四岁左右,但是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却有着一种异于同龄人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意。
女神出场整个大厅瞬间重归死寂,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萧迷笛的身上,唐三也同样转头,看着这个三年多未曾见的绝色尤物不由得勾了勾帅气的嘴角。
萧迷笛不苟言笑的脸使得她气场很是强大,径直来到肥胖男子跟前直面着他,“我当是谁原来是北大街的瓢把子李福贵李大老板。”
迷笛酒吧坐落在西大街与北大街同属老城区,两条街相邻离的很近,当然萧迷笛知道这并不是李福贵找上门来的原因。
不管是北大街还是西大街都隶属于老城区鼠爷的管辖范围,只是萧迷笛并不想参与这种江湖道上的事情因此一直以来都不曾理睬那位道上名气极大的鼠爷。
而这李福贵恰巧是鼠爷手底下的一条狗,如今他上门挑事八成便是背后那位老城区霸主鼠爷的意思。
李福贵一双贼眉鼠眼散发着野兽般灼灼光芒,毫不掩饰的盯着眼前这个绝色尤物,看他的样子恨不得将对方一口给吞了。
“臭娘们你到底还是出来了,竟敢在你李爷面前摆谱,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面对李福贵咄咄逼人的气势,一介女流的萧迷笛竟浑然不惧,“李福贵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在北大街开你的赌坊我在西大街晶莹我的酒吧,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今晚到底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臭娘们难道你不明白?”李福贵冷哼。
“不明白。”萧迷笛一张俏脸冷得可怕。
李福贵突然嘿嘿坏笑两声,“古语说得好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娘们长得如此尤物绝色,老子当然是想睡了你。”
这句话还未说完,他的一只咸猪手就伸了出来,目的当然是眼前萧迷笛那对饱满耸立。
然而李福贵那只咸猪手在距离不到半公分之际,一只沉稳有力的大手豁然探了过来将他一边抓住。
这次出手的人当然不会是身后那名黑衣保镖,出手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