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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榆拿着外套走过去,拉开蒋思初隔壁椅子,微微踮起脚尖,轻松落座,外套随手搭在腿上,点了杯鸡尾酒。
    “怎么回事啊你,这么慢。”屁股还没坐热,蒋思初的抱怨就来了。
    “姐姐,你公平点呗,看看我从哪儿过来的好吗。”
    蒋思初拿着酒杯,仰头豪饮一口,撇了撇嘴:“成吧,谁让你住的远,原谅你了。”
    “姐姐,这边金融商圈,我哪儿有钱买这儿的房子。”
    桑榆话音刚落,蒋思初撇了她一眼:“你那别墅,比不上这儿一套房子?”
    要知道,这姐们儿住的别墅区,可是京城的富人区了,把那房子卖了,怎么可能买不上这里一套房。
    说起来,谈金主也是大方,这么贵的房子,随手就送了,还送了两套。
    再一想到桑榆在国贸的那三套价值连城的铺面,蒋思初哀怨道:“姐们儿,你这么有钱,要不然你包养我吧,实在不想打工了,一天天的累的跟条狗似的。”
    每次连续加班太累的时候,蒋思初都会说这句话,然后第二天又继续斗志满满的上班,桑榆对于她这点,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每次也都会配合的答应。
    “行行行,你不工作,我养你。”
    得益于以前的金主,她现在确确实实是个小富婆。
    虽然知道她们说的都是玩笑话,但是蒋思初听到这个答案,还是很高兴。
    而蒋思初这人,有个坏毛病就是,高兴也喜欢喝酒,不高兴也喜欢喝酒。
    所以,等她们两个走出酒吧的时候,她已经醉的颠三倒四,路都走不稳,随时都能摔倒,桑榆一个人吃力又无奈的扶着她。
    她喝的这么醉,是不可能再回家了,桑榆一般都是自己带她回自己家住一个晚上,等蒋思初明天自己酒醒。
    原本出门前失眠的桑榆,在出去一趟和蒋思初喝了酒回来后,躺床上一沾枕头,直接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上午十点。
    这一觉睡的沉,闹钟什么时候响的,她都不知道。
    等她洗漱好下楼,蒋思初已经起了,并且换了身衣服,明显是已经洗过澡了。
    昨晚上回来,桑榆直接把她丢在一楼房间,帮她卸了妆就上楼睡觉了,其他的实在是没精力管。
    “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桑榆坐在正打算准备吃早餐的蒋思初身旁,关心的问道。
    蒋思初不在意的挥了挥手:“没事,小问题。”
    这对于她来说,还真是小问题。进入职场这么多年了,她没少应酬。特别是职场中的女性,男客户都喜欢劝酒,年轻一些的她还能四两拨千斤的躲过去,遇上老油条油盐不进,将‘劝酒’这两个字,发挥的淋漓尽致,就是要你喝。
    有时候逃不过,她只能硬着头皮喝,而老油条喝起来没完没了,酒量又好,不喝到尽兴根本就不会放人。
    大风大浪都经历过来了,昨晚对于蒋思初来说,还真不算是什么大事了。
    煮饭阿姨把早餐端出来,一一摆放在餐桌上。
    这是蒋思初起来后,阿姨问了她的口味,另外进厨房准备的。
    早餐就只有桑榆和蒋思初没吃了,所以量不算多,但是花样多,两个人吃绰绰有余。
    蒋思初一个单身女性,又是经常出差,她就请了保洁阿姨,每两天到家里打扫卫生,煮饭阿姨倒是没请。
    她又懒得下厨,总觉得有这个时间,还不如拿来处理工作。所以她的伙食要么外卖,要么就是外边吃,这样的家常早餐,也就回家的时候,才有的吃了。
    这会儿光是喝上一口热粥,都觉得幸福感爆棚:“有阿姨煮饭真好,每天睁开眼睛就有的吃。”
    “那你搬过来这里住呗,包你一日三餐。”桑榆笑道。
    蒋思初想也不想的摇头拒绝:“别了吧,你这里离我公司半个钟,有这时间我还不如早上多睡会儿。”
    “还是住尚景湾吧,走路上班只需要五分钟。”
    尚景湾是她新租的房子,在金融街寸土寸金的地段,两室一厅带阳台家具全新,一个月租金不菲。
    但值得的是,上班走路就五分钟,所以蒋思初咬咬牙还是租了下来。
    今年手头的项目和去年一样,明年她就有足够的钱,买属于自己的房子了。能拥有自己的房子了。
    想到这,蒋思初胃口比刚才好了许多,一连喝了两碗粥一杯牛奶,一个鸡蛋还有一个玉米。
    等她站起来时,肚子已经撑的腰都伸不直了,懊悔自己不该毫无节制吃这么多。
    桑榆看她这样,好笑又无奈,最后推着小推车带上小初一,陪蒋思初去附近的公园散步。
    蒋思初是打算在这里,蹭了晚饭再回的,所以也不着急走。
    两个人慢悠悠的沿着路边走,小初一是每天都会被王姐带出来,对周围的一切都已经熟悉了,也不好奇,就安安静静的玩着手里的小玩具。
    只不过蒋思初没想到,会在公园遇见京九川,对手公司的负责人,他们公司在今年,已经抢了她手上两个项目了。
    虽然那项目不是京九川亲自跟,但她对他们公司的人都不待见。
    她一开始是打算假装看不见对方,直接略过的,奈何对方似乎没看出她的想法,还主动打招呼:“蒋总,这么巧。”
    人家都出声了,她再装看不见就没意思了,只能佯装惊讶道:“京总?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
    随后,目光落在跟在他身侧的边牧身上:“京总,这是出门遛狗?”
    “嗯,难得周末,带它出来溜溜。”京九川插着兜说话。
    虽然是跟蒋思初说话,但是目光却是落在推着小推车的桑榆身上。
    这女人他记得,谈老大以前的情人。
    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碰见,看两人这姿态,似乎是朋友?
    蒋思初看着京九川的眼神,在好友身上飘来飘去,内心很不屑的暗哼了声:“又是一个好色的狗男人。”
    这会儿,对于京九川的印象就更差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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