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粗暴而直接,彪悍的青年双手抱胸,冷冷地盯着身前那个瘦弱的年轻矿工。
看样子,只要他稍稍表现出一些不情愿,彪悍青年立刻就会动手“教训”人。
这个瘦弱的矿工,正是陈恒。
面前的彪悍青年,名叫孟安虎。
这厮身高比陈恒整整高出两个头,虎背熊腰,手臂、胸膛等等地方都是一块块结实如铁的肌肉,撑衣欲裂,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显然是多年修炼的成果。
在他面前,陈恒显得弱不禁风,稻草一般。
陈恒内心涌起一股激愤之意:果然,对方今天还是习惯性地故意找自己的茬。
其实孟安虎根本不需要通过挖源石换取灵米。
他本是孟家少爷,要不是犯了事,也不会被贬到这个鬼地方来。
他不缺粮,也看不起这些低阶源石。
霸占着矿脉不让别人挖纯属于个人无事生非的消遣行为,用以打发无聊的时间,找找乐子,用他的话说:“老子高兴!”
只要他高兴,别人的死活与其何干?
陈恒按捺住心头怒火,默默收拾起工具。
他并不是逆来顺受之人,可也不会莽撞硬来。
在多年的流浪生活中,陈恒早养成了一副坚韧毅然的性格,他心里深深明白:在绝对的力量压迫之下,脆弱的对抗没有意义,徒增痛苦罢了。
孟安虎也不动手挖矿,旁边立刻有一个矿工凑过来,脸上洋溢出谄媚的笑容,用衣袖把一块平整的岩石擦干净,一副奴颜婢膝的样子:“孟少爷,请坐!”
“嗯,牛老二你不错,一会本少爷有赏!”
孟安虎大马金刀地坐下,在他心目中,这些矿工虽然是家族雇佣的,但和卑贱的卖身奴隶差不多,任打任骂,绝不敢反抗。
皆因他们必须要仰息孟家才能生存下去,否则找不到工作,赚不到饮食用度,最后下场如何,可想而知。
此时,陈恒向前走了好一段路才勉强找到一处矿脉,只可惜这条矿脉没什么石头又硬,又没什么矿石,很少有人来。
陈恒皱起眉毛,想换个地方,可环顾周围,其他地点都有人了,他只得咬着牙,奋力抡镐。
“叮当叮当!”
矿洞内回荡着矿镐与石头碰撞的声响。
一个时辰过去了,陈恒浑身大汗淋漓,可挖到的源石还不够半箩筐,收获比平时起码少了一大半。
“明天,要挨饿了吗?”
“又要浪费一天的时间吗?我只剩下三天了,三天……”
“不,不能让这件事发生……”
陈恒眼眸闪出一抹狠色,清秀的面容都显得有些扭曲起来,他往手心吐了一口唾沫,发疯了似的抡动尖头镐。
砰砰!砰砰!
如果靠得近了,能够看到,陈恒双眼已经完全变成了血色,心脏正以平时近乎十倍的速度跳动着,而他肉体的力量与速度,也以超越平时十倍发挥着。
这,就是陈恒的隐秘,他身上隐疾给他带来的好处。
一饮一啄,莫非天定。
得失之间,从来难言!
哗啦哗啦!
一大片石料被戳碎,扒掉下来,白花花之间忽然有一丝异色凸现。
“咦,那是什么?”
陈恒停止挖掘动作,血色退祛,俯身把混杂在石料里的一枚红色的东西捡拾起来,擦拭干净,兴趣浓生地端详着:
表面看起来,这是一块奇怪的石头,如石如玉,似石而温,如玉而润。
它大约拇指大小,呈心形,上方有一个小孔,应该是类似于吊坠那般,用来穿线佩戴的。通体血红,其上刻满了不明纹路。
种种特征表明,这绝非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更像是一个——
“古董?”
陈恒激动不已,这可是能换灵米的好东西呀。
看到周围没有人注意到自己,他迅速把东西装进口袋里,然后扮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地继续挖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