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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礼的前一个晚上,陆骋又一次梦到了她——一个陌生人,一个素未相识的女人。
    仍然是潮湿的伦敦西区,灰蒙蒙的清晨,细密的雨丝像一张网,劈头盖脸将他笼住。
    店铺还未营业,街道、天空、甚至空气都充盈着透明的灰,然而却奇异的不使人感到压抑,他甚至久违地感到了回归母体般的松懈。
    而他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那个女人。
    她穿了一袭灰蓝色的风衣,宽檐的礼帽也是同色系,像是上世纪的摩登女郎,身形纤细而高挑,几乎融化在雾气中。
    “一定是个大美人”——尽管她裹得严严实实,脸也被礼帽几乎完全遮住。
    但只要多看她几眼,想必谁也能看出端倪来——松弛的状态、优雅的体态,这已经足以构成美的说服力。
    然而美貌对他这样的阶层早就不是稀缺资源,青梅竹马的未婚妻就是少见的美人。更何况他自认早就过了沉迷皮相的年龄,注目一位异国女士也很有可能让对方感到冒犯。
    他仍然倚靠着墙壁,西装外套随意搭在臂弯,在这样一无所觉的状态下,一种可以称之为宿命的偶然性却发生了。
    她臂弯里的小猫忽然跳进了他的怀里。
    他与她四目相对。
    “阿骋,好福气啊”,乐楷朝今天的新郎官挤眉弄眼,颇有些意味深长地道。新娘被他调侃地脸色发红,呵斥他不许乱说话,眼角却也偷觑陆骋的反应。
    只见被打趣的男主角波澜不惊,那张英俊的面容从始至终都挂着浅笑,看不出被打趣的不悦,但也没有一丝激动的意味。
    何淑之不禁有一丝失望,她知道,陆骋一向这样冷淡,但对她毕竟有一丝青梅情谊,也从没对除她之外的任何女性有特殊对待。
    本来这一点偏爱已经足够她自欺欺人——如果她没看到半年前他失去理智的样子。
    挎在臂弯的手指逐渐收紧,陆骋低头以眼神询问她。
    何淑之松开手,朝他娇笑,“阿骋,人家太紧张啦。”不够爱她又怎样,永远被抓在她手中就好了。
    陆骋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两人视线相交,在外人看起来倒是金童玉女,情投意合,知情的乐楷也只能在心底叹一口气。
    港城两大老牌世家的联姻几乎是轰动全城,英曼酒店的大厅门庭若市。
    陆骋垂眼摇晃香槟,含笑听着妻子和宾客寒暄,偶尔应和几句,实则早已心不在焉。
    好像从那个清晨,他就被困在了伦敦的雨雾里。最初他为此感到恼怒,将生活塞满工作试图阻止回忆她,而这确实奏效了,整个白天他再也没想过她。
    然而回忆是一剂慢性毒药,它像是潜伏的幽灵,总在独处之时如同蛛网将大脑中的片段捕获,然后像电影一般反复上演,她的唇、她的眼、她的眉毛……每一帧如同特写,清晰地令他感到痛苦。
    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按照记忆寻找她的替代品——这令他回忆起来感到难堪和耻辱。
    求而不得?多不适合他的词汇。到底是天之骄子,短暂的失控过后谁也不愿将自尊丢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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