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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哔哔,小声点!”他低声训斥同伴。
    这时候丹尼尔跑回来了。
    精灵朝不远处的同伴们挥手:“把马套上,让他们回去!”
    迈克尔震惊极了,张大了嘴:“不是,这位精灵小哥哥你是不是搞错了?我们带来了很多好东西,你们为什么不进行交易?”
    他翻开随身的布包,露出里头的小瓶子:“你看,我们有上等的魔药,一瓶就可以治好蛇毒咬伤!算你们便宜一点,只需要半车铁器!”
    丹尼尔歪了歪头:“可我们不需要魔药。”
    迈克尔:???
    他结结巴巴:“这怎么可能,这、这可是鞑靼城大魔法师亲自制作的魔药!二十个银币都只能换一瓶盖的!”
    佩皮也小声插嘴道:“是呀,这种魔药喝一口就能缓解毒素,好厉害的,你们都不怕的吗?”
    丹尼尔面无表情摇头:“不怕。”
    哥布林:……
    他将两人拉起来往马车的方向推:“别废话了,你们快走吧!”
    “可是我们……”
    佩皮反应过来的时候,精灵已经在马屁股上重重一拍,毫不留恋地将他们驱赶回了草原。
    马儿往来时的方向缓缓前进,佩皮摸着自己瘪瘪的肚子,又看着车厢里一件都没交易出去的货物,只觉得这趟回去估计布兰登大人会扒了他们的皮。
    而迈克尔坐在一旁若有所思。
    佩皮不高兴了:“你还在发什么呆!不想想办法我们回去都要惨了!”
    “蠢货,你急什么。”
    迈克尔骂他,“我早就发现了问题,这个精灵部族怎么看怎么奇怪。我刚才还发现他们的村子里到处都画着奇怪的图腾,或许这就是他们能抵御夜魔袭击的关键!”
    佩皮瞪大眼,整张脸更丑了:“什么图腾,我怎么没看见!”
    “所以才叫你蠢货!”
    迈克尔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纸,摸出根笔在上面画起来:“我记得好像是这样,再这样……”
    他东拼西凑出了一个符文,分不清上下左右,也完全没有笔画,但看起来竟然还有模有样的。
    “有了这个,布兰登大人一定会奖赏我们的,幸好我机智。”
    “不愧是我们,世界上最聪明的种族哥布林!”
    *
    鞑靼城混乱了一整夜,那些马戏团的员工们拼了命的到处抓动物。
    老虎狮子这样的大型猛兽还好说,鸟类和猴子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
    一夜之间,这个火圈马戏团几乎是赔得底朝天。
    佣工少年对他们来说是附加品,但如果没了动物,他们就真的没有可表演的节目了。
    “哒哒哒——”
    靠近外围的平民混居区,一匹高大健壮的人马在街道上快速奔跑着。他的蹄子有规律地踏在地砖上,速度飞快,一路发出清脆的声音。
    身后还跟着一匹一看就不好惹的巨狼。
    已经接近半夜,路上根本没有行人。
    元菱骑在哲罗姆背上,他们在破坏了马戏团以后就快速逃离了,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
    只是,骑马、和骑人马。
    这感觉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区别就在于她根本不知道该扶哪里!
    驯养过的马匹有缰绳。但是人马的上半身是成年男人,还是没有衣服的那种!
    缰绳、缰绳要套在哪里?
    元菱一直在僵硬地保持身体平衡,她努力思索着。
    脖子上?那会勒死的,不合适。
    嘴里叼着?
    元菱幻想了一下哲罗姆脸上套着缰绳,口中含着马嚼子两眼泪汪汪的模样,默默摇了摇头。
    太不人道了。
    她竟然没有想到一个解决办法。怪不得半人马族从不驮人。
    三个人的奇怪组合疾驰了一段时间,最后缓缓停下。
    纯白色的雄性半人马缓缓踏了踏蹄子,犹豫道。
    “天使小姐,其实……可以抱住我的腰的。”哲罗姆有些羞涩地说。
    他的腰身劲瘦,和马身连接的部分长着绒毛,一直蔓延到人鱼线的位置。属于男性的躯体肌肉结实,其实手感很不错。
    作为出了名绅士的人马族,他绝不会让任何一位女性掉下来。甚至……他已经在脑内幻想了将来带她去往世界各地的山川玩耍。那一定会很棒。
    元菱扶着他的胳膊跃下马背,叹了口气:“我叫元菱,不姓天也不叫使。”
    “不过还是多谢,听说人马从不让人骑乘,辛苦你了。”
    哲罗姆立刻转过来,激动地踏起蹄子:“一点也不辛苦,是我该谢谢您救了我和大家!而且您很轻,一点也不重,想骑我多久都可以……”
    粉红色逐渐染上半人马纯白的身体,哲罗姆红着脸还想再说些什么,一旁的巨狼摇身一变化为人形。
    巴顿从包裹里翻出衣服穿上,一边臭脸嫌弃某人马。
    “太吵了,不合格。”
    跑起来哒哒哒的,根本不能隐匿踪迹。
    作为保镖或者伴侣都是0分。
    哲罗姆立刻反驳:“我是四条腿,比两条腿跑得快!”
    跑得快、跑的远就是他们全族的追求。
    巴顿哼了一声,双手抱臂站在元菱身边,高傲道:“我也有兽形,不比你慢。”
    并且狼人还可以自由变身。
    人马族不能自己变身成人,只能依靠魔药。
    哲罗姆一愣,他看着两人站在一起,俊男美女十分般配,忽然觉得心脏有些一抽一抽的。
    元菱对两个男人莫名其妙的竞争没什么反应,她摆摆手:“我们还是先住店吧。”
    鞑靼城民没什么夜生活,凌晨唯一还亮着灯的只有一家小破旅馆,老板正在柜台上打瞌睡。
    他们推门进去:“要两间房。”
    旅店老板是个中年男人,他在睡梦中惊醒,这才看清面前三个人。
    两个高大的雄性兽人,还有一个矮小的少年?
    且不说巴顿的兽耳和哲罗姆的马身实在太明显,实则这两个种族都武力强大,不是他这种平民可以惹怒的。
    中年老板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几位客人,我们旅馆的空房只有一间了。”
    “要不,您们挤一挤?”
    巴顿和哲罗姆互相看了一眼。
    他们并排站着,属于男性的身体一样强壮健美,并分不出谁高谁下。
    巴顿:“你出去。”
    哲罗姆:“我陪她。”
    气氛忽然又尴尬。
    作者有话要说:
    元菱:……不如你俩留下,我出去?
    -----
    第33章 刷马马
    到最后僵持不下, 元菱表示她其实可以在屋顶上待一晚,两名男士都露出‘绝不可能’的表情。
    没想到还是一行三人住在了一间客房里。
    旅店一共两层,楼梯是木头和石头拼起来的,走起来嘎吱嘎吱响。
    元菱打开房门, 探头进去。
    “这里就是客栈?”
    从未下山的修真门派弟子一直很向往凡间旅店, 原来凡人住的客栈是这样的!
    狭小的房间方方正正, 只有一扇小窗开着, 玻璃上积了大量的灰尘。房间正中是一张不算大的床,上面的枕头被单泛黄,床单上还有可疑的不明污渍。
    靠着墙的角落摆着一张桌子和一把破旧的椅子,贴在墙上的壁纸是小碎花的,但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旅店的卫生条件非常堪忧,但比起在野外露宿已经很不错了, 甚至比石板村的硬件设施还要好上不少,起码人家已经用上了玻璃窗户。
    空气里弥漫着不好闻的陈旧气味,元菱随手施了一个最简单的除尘咒。一阵微风拂过, 她觉得屋里顿时清新不少。
    “城内势力尚且不明, 我们就在此逗留一段时间吧。”
    她如此说着, 转身时没注意到半人马就在身后,差点撞到哲罗姆的胸口。
    对方连忙伸手扶住。
    “小姐,没事吧?”
    巴顿也伸出手,两名魁梧的雄性大眼瞪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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